一年一度的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又到了,會計小張拿不準這些“特殊收入”是否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他趕緊呼叫申稅小微尋求幫助。
會計小張
申稅小微,我申請的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返還,這筆收入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呀?
企業取得的手續費返還收入應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計入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如果将取得的手續費獎勵給從事代扣代繳的員工屬于工資薪金,還可以稅前扣除哦。
申稅小微
會計小張
我明白了,那麼像即征即退、加計抵減這些也要申報企業所得稅嗎?
申稅小微
企業取得的各類财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這裡所說的财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财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财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不過,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産業和集成電路産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2〕27号)規定,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産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1〕100号)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産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産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另外,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财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财稅〔2011〕70号)規定,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财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财政性資金,凡能同時符合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财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同時要求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因此,增值稅加計抵減優惠部分屬于政府補助,不符合不征稅收入的條件,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會計小張
原來如此。對了,我們公司還收到了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留抵稅額,這筆收入我也有點拿不準呢。
留抵退稅的業務實質是将企業實際承擔的用于未來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先予以退還,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範圍,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嗯嗯,這些問題我了解了。申稅小微,有問題我會再來咨詢哒~
好的,有問題我們一起學習共同進步!
申稅小微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财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财稅〔2011〕70号)
3.《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産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1〕100号)
4.《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産業和集成電路産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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