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售賣鹵雞蛋以吸引人氣,不料被檢出亞硝酸鹽超标,墊江縣某超市日前便因違反食品安全國家标準,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2.5萬元。
今年4月3日,墊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消費者舉報,對位于墊江縣工農南路的某超市銷售的鹵雞蛋進行了抽樣檢查,經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證實,鹵雞蛋中亞硝酸鹽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要求。
執法人員立案調查後查明,該超市為了吸引客流,做起了蝕本買賣,将成本0.7元/個的鹵雞蛋以0.5元/個的低價售賣。超市員工曾某稱,2021年4月3日早上5點鐘開始,其超市鹵菜操作區開始鹵制雞蛋。其間除了添加鹽(晶心食用鹽)、味精、八角等外,還用了重慶總公司配送的紗布包裝好的專用香料。曾某否認在鹵制過程中添加了亞硝酸鹽。
當天曾某共計鹵制了110個雞蛋,并以0.5元/個的價格售賣,被顧客買走39個,剩餘的在執法人員見證下進行了粉碎銷毀。今年6月28日,墊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超市開出罰單,決定對該超市罰款2.5萬元。
據悉,由于亞硝酸鹽具有抑制肉類食品中肉毒梭狀芽胞杆菌(肉毒素)繁殖的作用,商家常将亞硝酸鹽用作動物性食品的防腐劑;亞硝酸鹽的另一個作用是能與肉類中的血紅蛋白反應,形成一種可以增進食欲的桃紅色,并可增加肉類的風味,故此,亞硝酸鹽也常作為肉類食品的發色劑使用。因此不少商家在鹵水中都添加了亞硝酸鹽來防腐和增色,鹵水在反複使用過程中,食物殘渣等留在鹵汁中,經過長時間的發酵,也極容易産生亞硝酸鹽的積累。按《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GB2760-2014》規定,食品中亞硝酸鹽的殘留量不得超過30毫克/千克。
據悉,亞硝酸鹽對人體有潛在的危害,既可引發中毒,又可在人體内轉變成緻癌性極強的亞硝胺。
上遊新聞記者 陳富勇 實習生 趙冰怡/文 張文敏/封面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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