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财經2月28日訊 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一則公告。公告稱,2017年,該局在全國範圍内組織抽檢了祛痘類化妝品238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365批次,不合格樣品21批次。
不合格樣品情況如下:
香港飛籽莊科貿有限公司生産的百達·春天®祛痘植物精華素,甲硝唑、氯黴素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名妝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方:山東佰草慕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佰草慕清爽控痘霜,氯黴素、酮康唑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市雅蘭絲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中法合資深圳市星孜化妝品有限公司)分裝的醫聖蘆荟膠,甲硝唑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市卓奧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卡爾曼尼豆拜拜祛痘抑脂軟膏,甲硝唑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市黛芬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優莉雅清肌祛痘益膚霜,甲硝唑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九弘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無痕消印祛痘霜,聯苯苄唑、克黴唑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碧潤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芙妍莉戰痘霜,氧氟沙星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百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百草堂草方專效祛痘膏,聯苯苄唑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植一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廣州嘉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煥彩淨痘舒顔霜,氧氟沙星檢測值不合格。
深圳佳興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巴黎歐萊雅化妝品祛痘修複霜,氧氟沙星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市嘉夢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綠茶控油消印祛痘膏,甲硝唑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市卡美奧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中美合資芬妮(沈陽)國際化學有限公司〕生産的坊生原®忍冬祛痘原液和芬妮茶樹原液,氧氟沙星檢測值不合格。
廣州廣德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白雲山雪蓮祛痘霜和今華蘆荟祛痘霜,分别被檢出咪康唑克黴唑項目不合格。
上海花宮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花宮痘痘修複膏,氯黴素、酮康唑檢測值不合格。
溫州市奇美美膚品有限公司(委托方:蒼南老中醫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LAOZHONGYI祛痘本草液和老中醫祛痘本草液,環吡酮胺檢測值不合格。
福州綠野生化技術有限公司生産的綠力祛痘修複組合,甲硝唑檢測值不合格。
其中,經生産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并經生産企業确認,标示廣州名妝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方:山東佰草慕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佰草慕清爽控痘霜,廣州市雅蘭絲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中法合資深圳市星孜化妝品有限公司)分裝的醫聖蘆荟膠,廣州市卓奧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卡爾曼尼豆拜拜祛痘抑脂軟膏,廣州市黛芬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優莉雅清肌祛痘益膚霜,廣州九弘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無痕消印祛痘霜,廣州市嘉夢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綠茶控油消印祛痘膏,廣州市卡美奧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中美合資芬妮(沈陽)國際化學有限公司〕生産的坊生原®忍冬祛痘原液和芬妮茶樹原液,廣州廣德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白雲山雪蓮祛痘霜和今華蘆荟祛痘霜,上海花宮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花宮痘痘修複膏等12個相關批次産品為假冒産品。
上述産品檢出含有甲硝唑及氯黴素、酮康唑、咪康唑、克黴唑、聯苯咔唑、環吡酮胺、氧氟沙星等抗生素類藥物。人體長期接觸含抗生素的化妝品,易引起接觸性皮炎、抗生素過敏等症狀,易産生耐藥性。藥物殘留還可能導緻過敏反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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