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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11.1到3号會不會再降價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6-29 10:07:34

雙十一11.1到3号會不會再降價?10月24日晚8點,各大電商平台的“雙十一”預售正式開啟,今年“雙十一”大促進入實質性階段近日有網友發現某平台在售的手機在悄然漲價山東的沈女士爆料稱,某品牌同款型号的手機,10月18日的價格為2069元,10月19日忽然調至2469元等到10月24日,雖然價格有所回降,但用完平台提供的優惠券後為2299元,依然比之前貴了230塊錢,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雙十一11.1到3号會不會再降價?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雙十一11.1到3号會不會再降價(雙十一将至先漲價再降價)1

雙十一11.1到3号會不會再降價

10月24日晚8點,各大電商平台的“雙十一”預售正式開啟,今年“雙十一”大促進入實質性階段。近日有網友發現某平台在售的手機在悄然漲價。山東的沈女士爆料稱,某品牌同款型号的手機,10月18日的價格為2069元,10月19日忽然調至2469元。等到10月24日,雖然價格有所回降,但用完平台提供的優惠券後為2299元,依然比之前貴了230塊錢。

随着消費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平台補貼活動走向日常化,低價早已不再是“雙十一”的特殊優勢,個别商品假借“降價”之名暗行“漲價”之實,早已讓消費者生厭。今年“雙十一”将至,一些商家又開始玩起“先漲價後降價”的把戲。這種老套路為何屢禁不止?

商家先漲價後降價,制造降價假象,是典型的不誠信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還可能構成欺詐。《價格法》第十四條明确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去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關于規範“雙十一”網絡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其中專門提到嚴格規範促銷行為。“要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價後打折 ’、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

“先漲價再降價”難以禁絕,“雙十一”期間價格頂風違規現象屢屢出現,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風險小。商家修改價格的行為往往比較隐蔽,如果不是消費者有意識地對同一件商品進行持續跟蹤,往往很難發現價格的變化。即使事後發現價格上漲,倘若沒有對之前的價格頁面進行截圖,消費者也難以提供有力證據,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二是代價低。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在實際執法中,有關部門往往對“先漲價再降價”一罰了之,難以形成有效震懾。2020年12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通報,對三家電商平台在“雙十一”期間不正當價格行為各處50萬元罰款。這雖然屬于頂格處罰,但在價格欺詐帶來的巨大利益面前,很難收到預期效果。

“先漲價再降價”,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戕害了電商行業健康的市場生态。有關部門不能坐視“先漲價再降價”成為“雙十一”等促銷季的老套路,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首先,建立“人防 技防”價格監督體系。在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的同時,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對電商平台商品價格進行動态監測,對于不正當價格行為及時報警,從而解決監督難題,徹底打消商家的僥幸心理。

其次,提高價格欺詐違法成本。對于“先漲價再降價”等價格違法行為,除了依法處罰,還應責令商家對所涉及的消費者給予三倍賠償,使其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同時,将價格嚴重違法行為列入失信黑名單并予以公示,以便消費者用腳投票。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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