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舞之教?作者:朱承(華東師範大學教授),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樂舞之教?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作者:朱承(華東師範大學教授)
所謂“樂詩之教”,指的是儒家以歌辭演唱、音樂伴奏、舞蹈搬演等文藝方式來推行公共教化,以實現其社會倫理與政治意圖的一種教育形式。其政治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教化功能。在“樂”與“詩”有機融合的和諧氛圍裡,通過耳目器官的聞見感知,來進行心靈反思以提升自己的道德修養,進而達到感化他人與教化社會的效果。孟子曾說:“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孟子·盡心下》)從教化角度來看,所謂“仁言”,就是一種将某種道理告之于人的理性說教;所謂“仁聲”,則相當于通過一種人們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将某種道理演繹出來,讓人在感官感知的基礎上去體認這種道理。如果說“仁言”是對有着深厚理性教養的人來說的,那麼“仁聲”則可能是對一般大衆而言,能更好地幫助人們在藝術的熏陶下接受教化。這是因為“樂教”具有非常有效的社會教化功能:“先王之制禮樂也,非特以歡耳目極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惡行理義也……樂也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甯。”(《禮記·樂記》)“樂”與“詩”有機融合的樂詩之教形式,不像“刑”與“禮”那樣刻闆剛性,而是具有優美柔順的基本特質。故其宣暢和平,涵泳德性,最為民衆喜聞樂見,使人精神愉悅:“大樂,君臣、父子、長少之所歡欣而說也。”(《呂氏春秋·大樂篇》)足見“樂詩”能夠給人帶來精神氣質上的變化。關于“樂教”的基本功能,陸賈《新語·道基篇》說:“禮義不行,綱紀不立,後世衰廢;于是後聖乃定五經,明六藝……乃調之以管弦絲竹之音,設鐘鼓歌舞之樂,以節奢侈,正風俗,通文雅。”司馬遷《史記·樂書》說:“以為州異國殊,情習不同,故博采風俗,協比聲律,以補短移化,助流政教。天子躬于明堂臨觀,而萬民鹹蕩滌邪穢,斟酌飽滿,以飾厥性。故雲《雅》《頌》之音理而民正,嘄噭之聲興而士奮,鄭衛之曲動而心淫。”按照漢儒的看法,樂詩之教可以作為國家治理手段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來“助流政教”,以最為簡便的方法,實現“變民風、化民俗”的政治目的。為什麼“樂詩”能達到教化的效果?儒家認為,“樂詩”能夠“治心”,也就是“樂詩”能激發道德心,而道德心是一切社會良好秩序的前提。這是因為:“緻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緻樂以治心者也。緻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禮記·樂記》)足見“樂詩”由心生,是人心的符号性外化,表征着人心的情感與意志。而“樂詩”一旦呈現出來以後,又可以作為一種外在手段,強化人們原初的情感與意志,或者是将制樂和作詩者的情感與意志推而廣之,為更多的人接受,從而引導和改變更多人的情感與意志。如是,“樂詩”也就成為提高自我修養、強化自我教育、提升自我成就的重要手段,也就是儒家所強調的君子要“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論語·泰伯篇》)。
其次,樂詩之教與王道的推行關聯在一起。儒家認為,霸道是憑借武力或暴力等強制力量來推行其政治目的,而王道則是通過征服人們的内在心靈來實現其政治目的。故在推行王道的過程中,類似于“樂詩”之類平和人心的懷柔之術是不可或缺的。當然,樂詩之教要與禮、刑、政等手段相互配合,以便在奉行王道的過程中達到剛柔并濟的社會功效。就社會治理來說,禮、刑、政等手段都是一種剛性規範,通過規訓和懲罰達到治理效果。而“樂詩”則不然,它是一種柔性手段,是通過藝術感化促進人們對于某種價值觀念的認同。“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禮記·樂記》)這也就是說,禮、樂、刑、政在治理國家的問題上,在效果上百慮一緻、殊途同歸,“樂詩”是一個軟手段,以“優美”方式來達到天下大治這一“崇高”目的。從這個意義上來看,“樂詩”不僅是藝術生活,更是政治生活,是當時國家經常運用的一種政治治理手段。作為一種治理手段,“樂詩”可以作為禮、政、刑等剛性手段的潤滑劑,用柔性手段來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暴民不作,諸侯賓服,兵革不試,五刑部用,百姓無患,天子不怒,如此則樂達矣。”(《禮記·樂記》)故“樂詩”以柔性來教化政治,自然可以與禮、政、刑等治理手段一起來實現王道,并能以相對和美與絕對和平的方式來消除社會的暴戾風氣,以實現無暴力、無怨怒的王道政治。
最後,“樂詩”還是政治評價的一種載體。儒家在觀察和評價現實政治時,往往把樂舞的審美判斷引申為政治判斷。儒家認為,音樂與政治相通,可以作為判斷為政得失的一項指标,即所謂“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禮記·樂記》)。《詩經》裡的詩歌,不僅“雅詩”與“頌詩”裡有很多詩篇直接與政治相聯系,就連“風詩”裡也有很多詩篇與各類政治事件密切相關,或者可以從政治視角予以解讀。如人們解說《魏風·碩鼠》詩旨時,往往會從批判社會階層差異與分化、向往理想的樂土這樣一種政治角度予以闡釋。故法國學者葛蘭言在《古代中國的節慶與歌謠》中指出:“《國風》歌謠本身就與曆史事件聯系在一起,用來說明道德哲學的準則和政治學的準則。”《詩經》的樂詩演奏,既可以說明當時的政治曆史事件,也可以通過這些事件的闡述,從中演繹出對政治與道德的看法。關于“審樂知政”,春秋後期吳公子季劄赴魯觀樂時,從魯國人為其演唱與表演的《詩經》不同歌詩内容和樂舞形式之中,發現了政治與德性的差異并進行了藝術評價後,逐一引申到政治人物、政治品德、社會治理等國家政治事務中去,并對政治事務進行社會評述。雖然這裡不能排除具有一定的牽強附會之處,但對于儒家來說,這恰恰是說明了樂舞、詩歌不是純粹技術性和藝術性的,而是政治性、道德性的。而正是因為樂舞、詩歌從制作上就具有政治性、道德性的考量,那麼從觀賞的角度,當然能夠品味出不同的政治意義。此處,審美判斷就不獨為藝術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
總之,“樂詩之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承載着重要的政治功能。儒家緻力于将政治秩序落實在感性的生活中,将政治與道德觀念滲透到“樂詩”中去,并把它們推廣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使得人們在日常的藝術生活中感知政治,認同某種價值觀念與秩序,在藝術生活層面落實儒家的政治理想。這種通過“樂詩之教”形式對藝術生活與政治生活的有機融合,不僅是詩禮文化形成的内在動力,而且彰顯出詩禮文化的藝術性與政治性完美結合的基本特質。
《光明日報》( 2020年10月05日05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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