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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實名制怎麼保障個人信息安全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9 12:51:33

2016年8月11日訊,根據國家郵政局下發的通知,從去年11月1日開始,寄送快遞開始實施實名制。在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郵政行業強制性标準中,也對快遞實名制再次要求。規定實施了半年多,但執行情況卻并不好。除了郵局EMS外,幾乎沒有任何一家快遞公司嚴格執行。快遞實名制,俨然已成一紙空文。

快遞實名制怎麼保障個人信息安全(快遞實名制成一紙空文)1

快遞

問題出在哪裡?快遞公司憂慮增加時間成本,寄送者擔心個人信息洩露,行業專家認為目前的規定沒有強制性。但歸根結底,還在于法律對個人信息保護的不利,以及對于洩露個人信息的懲罰力度不夠。

EMS

沒有身份證件 就不能寄

昨天下午,在東單附近一家郵局的郵政快遞寄件區域,記者并沒有發現任何關于快遞實名制的标識。填寫信息單的範例,也隻是貼在了較遠處的一張桌子上,單子上對實名制隻字未提。在櫃台說明希望寄件後,工作人員遞來一張貼在快件上的信息單。一開始,記者隻填寫了收件人的信息。交回後,工作人員提醒,需要将寄件人的信息也填寫完整。在記者詢問能否不填地址時,工作人員隻是含糊地表示:“最好都填上。實在不想寫地址的話,随便寫個外地的地址也行。”

填寫好之後,工作人員向記者提出了出示身份證的要求。記者回答說忘記帶身份證,而且不知道寄快遞還需要身份證,工作人員立刻表現出驚訝的神情,并告訴記者說:“寄快遞早就實名制了呀!如果沒帶身份證,駕照之類的證件也可以,就是看一眼。”之後,工作人員又提醒說,用同行另一名記者的身份證也可以,隻不過是确認一下,不一定用寄件人的證件。記者再次說明沒有攜帶任何證件,工作人員隻好拒絕寄件的請求,“這是規定。沒有證件,真的不能寄”。

順豐等其他

不要求實名 假名也能寄

在衆多的快遞公司中,順豐速運一直是比較有代表性的一家。昨天下午,記者選擇來到廣渠門附近的一家順豐快遞點,店内牆上貼着不少宣傳廣告,但是卻沒有關于實名制的内容。提出要寄快遞後,收貨員拿出單據讓記者填寫。填寫過程中,記者表示能否隻填收件人信息,收貨員表示最好不要空着。“随便填點什麼就成,空着不好看。”于是,記者胡亂編造了寄件人名字和地址。收貨員掃過一眼後就準備密封打包。在記者表示自己沒帶身份證,詢問能否寄出時,收貨員回答:“隻要收件人地址和聯系電話沒問題就行。”

談及實名制,收貨員表示雖有這一制度,但一般不會嚴格要求客人的發貨信息與證件一緻。“一個個查起來太麻煩,人家客人還擔心信息洩露呢。”說話間,記者胡亂填寫的包裹已經打包完畢,躺在了取貨架上。

随後,記者又接連走訪了圓通,中通等快遞站點,情況和順豐站點相似,均不要求出示證件,也并無任何介紹快遞實名制的相關内容。除了到站點寄送快遞,電話叫快遞員上門收取是更為普遍的一種做法。而這些上門的快遞員,更是從不要求用戶實名。

相關規定

一份通知 一份标準

快遞實名制,源自于2015年12月14日由國家郵政局發布的一份《快遞安全生産操作規範》。這是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标準,其中标明“本标準為強制性标準”。

其中“信息核對”一節,有“快遞服務組織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部門要求對快遞運單信息進行核對。收寄時,應提前告知收寄人相關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遞業務員應拒絕收寄。”這一段内容,也被廣泛解讀為“快遞實名制”。今年6月1日,這份标準開始實施。

其實在去年10月22日,國家郵政局就曾下發通知。通知中提到,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過對寄件人電話号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後方可收寄。

律師觀點

不具有強制力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律師協會憲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張鵬律師認為,目前的一份通知、一份标準,都不對寄送快遞的用戶具有強制力。

張鵬解釋說,去年10月國家郵政局下發的“快遞實名制”的通知,隻屬于部門通知的級别,弱于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并不能限制公民權利或增加公民義務。而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這份标準,也隻是屬于行業标準。雖然其中規定為強制性标準,但并沒有說明違反後的需要承擔的責任。

張鵬認為,目前快遞實名制實施不暢,正是由于沒有在法律法規的層面做出規定。如果要通過法律法規确保實名制,則要考慮是否符合憲法中規定的公民通信自由等權利,以及是否符合居民身份證法。張鵬認為,既然目前已經對寄送快遞物品有了嚴格的查驗流程,那麼對查驗身份證來保證快遞實名制則應該謹慎。

原因探究

企業、用戶都不積極

快遞行業專家趙小敏認為,快遞實名制推行困難,可以從快遞企業和用戶兩方面來探讨。在快遞企業一方,由于查驗身份證件會大大消耗快遞收件員的時間,因此在實施中并不積極。

記者采訪中發現,很多快遞小哥雖然嘴上說需要寫上真名,但并不會檢查。一位快遞小哥告訴記者,他是靠送件數量掙工資。查身份會引起用戶的反感,甚至會導緻用戶另選他家。即使同意查看,也會延長時間。“寄個快遞1分鐘,如果查身份證,至少要3分鐘。”

趙小敏說,除了快遞企業的不積極,用戶的不積極更是主要原因。多位寄送快遞的用戶告訴記者,怕麻煩隻是一個小原因,更主要的是擔心個人信息洩露。一位市民說,她常看到快遞員在路邊“擺攤”,等待收件人來取快遞。大大小小的包裹,上面的個人信息、電話、地址人人可見。

“如果快遞小哥都能掌握我的身份證信息,那簡直太不安全了。”記者采訪了幾位經常寄送快遞的市民,他們說,雖然銀行等部門也要求實名制,但因為銀行的權威性,并不擔心個人信息洩露。“快遞小哥跳槽頻繁,我的信息很容易被賣掉。”幾位市民說,目前法律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很弱,因此他們都不願意實名寄快遞。

趙小敏說,提出快遞實名制就是為了保證安全,他支持實名制。但在實施實名制之前,應該先完善法律,大力保障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加大懲處力度。快遞實名制實施不暢的症結,其實就在于對個人信息保護的不力。

來源:北京晚報 北晚新視覺網 記者 李嘉瑞 實習生 崔維鋒 喻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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