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邁入青春期的孩子煩惱多,而面對進入青春期孩子的父母,煩惱也多。
這不,面對自己剛上初中的女兒莉莉,老孟家實在五味雜陳。
看着“吾家有女初長成”,老孟夫婦很欣慰。然而面對自己的女兒踏入青春期,逐漸有了自己的小世界,甚至面對網絡的時間越來越長,跟父母的交流越來越少,老孟夫婦心裡還是有些擔心和失落。
最近女兒雖然減少了在上網的時間,但卻顯得憂心忡忡,總是心不在焉,尤其面對媽媽時,莉莉總有些緊張,這引起了老孟夫婦的注意。
再三追問和關懷下,莉莉才坦白了自己的那些煩惱事。
1
莉莉最初的煩惱,是自己之前使用過的一個QQ号“弄丢了”。
起初,莉莉以為是自己久未登陸,忘記了密碼,但接連試驗了多組自己常用的密碼,都無法順利登陸,再搜索了自己這個QQ,發現頭像跟昵稱也變了。莉莉心裡有些郁悶,該不會是自己被“盜号”了吧。
号碼被盜了,該怎麼辦呢?莉莉思尋着,要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于是,她通過在新申請的QQ号裡搜索“QQ盜号群”,一來想看看别人有沒有什麼類似經驗可以借鑒,二來,都說網絡世界“卧虎藏龍”,說不定就能遇到什麼網絡高手能幫自己把号碼要回來。
果然,剛加進群聊,就看到群裡有自稱“黑客”的網友,稱自己可以幫忙盜QQ号。
這正合自己意!于是莉莉立刻加了對方好友,而這位“黑客”爽快地表明以自己的技術,完全是“小事一樁”,并慷慨地表示,莉莉隻需要支付50元,就能幫莉莉“盜”回她的号碼。隻需要50元,那實在太劃算了!莉莉立馬給對方轉了50塊。
2
滿懷希望的莉莉,非但沒等來自己的QQ号,反而等來一連串的“套路”。
在支付完50塊以後,“黑客”以支付“會返還的定金”為由,向莉莉又要求暫先支付200元,莉莉不疑有他,爽快地轉賬。随後,“黑客”又以保密協議、提取密碼協議、至尊寶軟件協議、清除手機密保、消除手機綁定等理由要求莉莉繼續轉賬。
為了拿回QQ号和不斷支付出去的“定金”,抱着僥幸心理和對“黑客技術”的敬仰,被繞得雲裡霧裡的莉莉持續按照指示不斷地給“黑客”提供收款碼進行轉賬,從開始的幾百塊錢一筆漸漸地上升到以萬為單位的轉賬。
直到莉莉綁定的母親銀行卡的因餘額不足再也無法持續轉賬了,“黑客”便不再主動聯系莉莉,而此時,莉莉已經被詐騙五萬四千餘元,将母親銀行卡裡餘額從五位數變成了個位數。
這一切,終于從小煩惱,變成了大煩惱。意識到了自己受騙的莉莉,忐忑不安。一方面難以接受自己被騙的事實,另一方面害怕遭到家長的責罵,于是将跟“黑客”的QQ和聊天記錄悉數删除。
然而莉莉這些天的情緒異常最終還是被關心自己的父母發現了。面對父母的追問,莉莉終于坦誠了自己受騙的過程,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報了案。
3
根據莉莉提供的線索,民警很快鎖定了這起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并迅速采取抓獲行動。
原來,莉莉遇到的“黑客”,并不是莉莉心目中具備豐富的網絡的知識儲備和技術的“黑客”,而隻是普通的社會人士,名叫阿明和阿良。
經偵查,自2019年5月開始,阿明和阿良,通過加入“QQ盜号”群等相關群,多次在群中通過捏造自己 “黑客”的特殊身份,聲稱自己能提供“盜号”服務,主動接近新加入群裡,有“盜号”需求的人。在雙方達成“交易”意向,收取了對方預先支付的“報酬”後,便失聯或是拉黑删除對方。
然而最先被抓獲的,卻是另一個叫小凡的男孩。
小凡被抓獲時有些錯愕,自己并沒有對莉莉實施詐騙,怎麼就被抓了?
小凡是阿明的朋友,比起阿明小幾歲,但兩人志趣相投,于是總是相約着喝奶茶、打打遊戲。
2019年4月,回老家待了好一會的阿明始終沒找到好差事,便又從老家返回深圳想謀點出路。正在這時,他的新舍友阿良稱有“好差事”要介紹給他,正是冒充“黑客”進行詐騙的事。
一開始阿明隻是出借了自己的收款碼,并收點“出借費”,但是很快“出借費”并不能滿足于他。于是在阿良的“指導”下,過了個把月,阿明“出師”了,也開始布起各種“黑客盜号”的騙局。
進行詐騙一段時間後,阿明的收款賬号因為異常被封了,他需要一個新的收款碼幫忙收取騙來的錢,于是他開始惦記起作為自己朋友的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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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聯系上小凡,毫不隐瞞地告訴小凡,自己正在做的“好差事”,問小凡能不能出借自己的收款碼,“支持”一下他。
小凡心想,隻是出借個收款碼,能賺點“出借費”和“奶茶錢”,又能“幫忙” 自己的好朋友,于是果斷地答應了。此後,小凡确實感到阿明“誠不欺自己”,不僅“出借費”和“奶茶錢”都沒有少他,有時候阿明還會帶小凡去做頭發作為答謝。
于是小凡便跟阿明形成了一種出借收款碼的“默契”,隻要阿明向他一借收款碼,他便知道阿明的“好差事”又要來了。小凡從來不細問阿明詐騙的對象,隻是将收款賬号裡新收到的錢,立即轉給阿明。
2019年的6月,阿明繼續在各種QQ“盜号”群裡尋找自己的“獵物”。而這一次,他遇到了急于想找回自己丢失QQ号、對“黑客”深信不疑、又極其爽快答應轉賬的莉莉,從來沒有這麼順利得手的阿明“驚喜”至極。
可能是怕小凡嫉妒,這一次阿明并沒有借用小凡的收款碼,而是借用了對他從事詐騙之事絲毫不知情的朋友的收款賬号,并謊稱這些收款都隻是賭博赢來的錢。
一天,阿明在奶茶店閑聊間将莉莉的情況透露給了阿良。阿良一聽,覺得機不可失,一定要“乘勝追擊”。于是對阿明提出了,想要接手莉莉這個“客戶”,繼續行騙。他本想用阿明的手機繼續行騙,卻恰好遇上了阿明手機沒電,于是便向剛好來喝奶茶的小凡借用手機。
“阿明手機沒電了,借你的來登個QQ,有‘好差事’。”阿良陳明來意後,小凡心照不宣地将手機借給了阿良行騙,他沒想到,這次隻是出借了手機,而也卻将遭受牢獄之災。
5
在小凡的協助下,同日,阿明被順利抓捕歸案,随後阿良也被抓捕歸案。
阿明、阿良及小凡,被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以詐騙罪依法提起公訴。最終,阿明、阿良因犯詐騙罪均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處罰金1萬元。
而小凡,作為本案的從犯,因認罪認罰,為公安抓捕同案犯提供協助,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處罰金3000元。
事情到了這裡要告一段落了,這群混迹社會的小青年,有了自己應有的懲罰。
正義君想說,違法之事不可試,違法的邊緣不可探。
阿明跟阿良不務正業,将詐騙之事當成了“好差事”,最終換來了牢獄之災,實屬咎由自取。
而沒有對莉莉實施詐騙的小凡無辜嗎?其實不然,他自始至終,對于阿明等人實施詐騙的行為都是全然知曉卻不加以勸阻,也在明知阿明等人目的是用于實施詐騙的情況之下,依舊為其提供協助作案完成的收款碼和手機,其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罪的共犯。
“黑客”的存在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像莉莉這樣初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甄别能力有限,也希望父母師長等各方對于孩子們能夠多加關心和引導,教會孩子在“卧虎藏龍”的網絡世界裡要多個心眼,學會有困難要求助于合法合規的正常渠道,即便遇上騙子,也要及時止損和報案。
(來源: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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