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之鑒後車不可鑒
文|行者無疆
諸君甭驚訝,更不用咂舌,也不用把眼睛瞪的如牛眼,拙作題目就是“前車之鑒後車不可鑒”,但故事仍然要從賈誼說起。
賈誼是西漢傑出的政治家、文學家,從小就有“神童”之譽,18歲起就名滿天下,受到了漢文帝的重用,擔任梁王太傅一職後,賈誼專心著書立說,将畢生才華傾注于文章中,流傳千古的政論文《治安策》便是他這一時期的傑作。
在這篇文章中,賈誼分析了秦王朝奸臣當道、實施暴政、由盛而衰的慘痛教訓,曰:“前車覆,後車誡。夫三代之所以長久者,其已事可知也;然而不能從者,是不法聖智也。秦世之所以亟絕者,其轍迹可見也;然而不避,是後車又将覆也。”
漢文帝看了《治安策》後,對賈誼十分贊賞,并且采納了文中的一些建議。從此“前車覆,後車誡”就成了一句名言,被曆代文人頻頻地引用并流傳至今,為世人所熟悉。如:
清沈複《浮生六記·坎坷記愁》:“奉勸世間夫婦,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過於情笃。語雲:‘恩愛夫妻不到頭’,如餘者,可作前車之鑒也。”
孫犁《澹定集·業餘創作三題》:“驕傲容易壞事,對我們來說,前車之鑒可以說是不少了。”
然而,總有然而,總有些人對這句警世名言作“然而”觀。
就在這個月的3日19時21分,在蘭海高速蘭州南收費站發生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輛拉運塔吊的遼甯籍半挂車由南向北行經一段17公裡的長下坡路段時,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傷,31車受損。而在16日發布的《蘭州15死車禍原因查明:車主明知制動有問題未檢修》一文,披露的盡是車主、駕駛員及車輛的問題,而對“17公裡長下坡路段”這一“先天性疾患”隻字未提。
早在2013年11月11日《蘭州日報》舊聞就曾報道過關于此路段存在安全隐患。據統計,自2004年12月底開通至今年6月15日,蘭臨高速新七道梁長下坡路段共有240輛車輛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傷。其中失控車輛沖入蘭州市區引發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傷。僅僅2012年,長下坡路段共發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正因為如此,蘭臨高速的長下坡路段一直是高速公路第一支隊管控的重中之重。且韓家河大隊并将這一隐患以書面材料的形式上報高速公路第一支隊,第一支隊複核後又上報至甘肅省公安廳,甘肅省公安廳也已經将此隐患問題積極與蘭州市有關部門進行協商。
然而“協商”五年至今無果,面對事故卻潇灑地甩鍋——都是車主與駕駛員的錯,都是車輛惹的禍。
賈誼聞之,大概會說:“前車之鑒,後車不可鑒。”
行者聞言卻說:“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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