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車侵權怎麼辦?記者 | 趙雨欣2020年10月27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披露,近日該院審結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并判令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滴滴打車侵權怎麼辦?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記者 | 趙雨欣
2020年10月27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披露,近日該院審結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并判令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為高爾夫球運動提供綜合服務的平台,成立于2015年,為高爾夫人提供全國球場會員價預定服務,通過互聯網實現全部球場在線預定服務,注冊資本約617萬元人民币。
2016年3月31日,滴滴打球将企業名稱由“北京颢宸易融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此後,滴滴打球管家将自己定位為中國首家以高爾夫為核心同時延展到卡丁車、馬術、冰雪等九大類體育項目的輕奢運動平台。
2016年11月,滴滴打球管家與新賽道卡丁車達成合作,12月,與荷蘭皇家弗裡斯蘭馬協會KFPS中國簽約;2017年1月,滴滴打球又牽手昆侖決,引入了搏擊項目。
據悉,“滴滴”注冊商标的前後專用權人為小桔公司、嘀嘀公司。而滴滴打球公司未經許可,在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衆号、網站、公司裝潢等處大量使用包含“滴滴”、“DiDi”文字的“滴滴打球管家”等标識,提供高爾夫球、搏擊、卡丁車等活動場地預定、教練課程預定及教學預約、文體培訓、舉辦體育賽事等服務。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主張滴滴打球公司侵犯了“滴滴”馳名商标的合法權益,故訴至北京知産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停止使用包含“滴滴”的企業名稱,并要求賠償300萬元。
法院認為,涉案商标“滴滴”構成已注冊馳名商标,滴滴打球的被訴行為構成了對 “滴滴”馳名商标的複制、摹仿、翻譯,極易使相關公衆誤認上述服務系“滴滴”商标所有人提供或與其存在許可使用、關聯企業等特定聯系,屬于“誤導公衆,緻使馳名商标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滴滴”注冊商标專用權。
同時,滴滴打球變更公司名稱,攀附“滴滴”品牌知名度的主觀惡意明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争。
最後,北京知産法院判令滴滴打球停止涉案商标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并判令賠償70萬元。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值得一提的是,近來也有類似的商标争議案件受到熱議。
2020年7月份,因認為dilidili商标與bilibili高度近似,誘使廣大網絡用戶誤認為該網站就是B站或者與B站存在特定聯系,B站将D站告上了法庭。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D站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在新浪微博上連續五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1萬元。
《商标法》第52條對涉及生産領域中的商标侵權行為明确規定:“未經商标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屬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
對于馳名商标,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已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誤導公衆,也易構成侵權行為。
在國家提倡創新發展、知識産權越來越受重視的形勢下,企業在注冊商标時需注意避免潛在的知識産權糾紛,被侵權的企業也應加強商标意識,打擊侵犯商标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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