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亨利貞
元亨利貞是《易經》中最常見但也最難解的占辭。
這四個字《彖傳》解釋為(大亨以正),這是最精簡的解釋。
但元亨利貞最好的解釋應當是:元為始或大,亨為美好條件的聚合,利為宜于....,貞為堅定或守正。整句翻譯為:原本就聚美好的條件于一身,宜于堅定守正。
《易經》的吉兇斷辭多數是以吉、兇、悔、吝、無咎、厲等來表達,例如(亨)或(大亨)不能和(吉)聯想在一起,貞的話又差更遠了,不然不會有(貞吉)、(貞兇)兩種天差地别的吉兇處境出現。
更具體的來說《乾文言傳》為這四字做了最好的腳注:(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乾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乾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後儒依《文言傳》這段記載來解釋元亨利貞,并進一步建立了(四元德)的标準解答,不但把元、亨、利、貞視為四種基礎而根本的德性,還用來據以判别每卦卦德含量的多寡,例如乾卦卦德含量與純度都是最高的,不但四德兼具,而且是完全無條件的。
(四元德)的傳統解釋,把四字當做名辭及四個獨立的德性,因此斷句皆作(元、亨、利、貞)。這樣的解釋直接把《易經》經文從頭到尾讀一遍就知問題之所在了。
排除了(元德)的意涵,《文言傳》是這四個字相當好的注解。
元
元即至大、始,首。
《文言傳》說(元者善之長也)、(體仁足以長人)。《說文》:(元,始也。從一從兀。)《爾雅》:(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又曰:(元,良,首也)(元)甲骨文作
,上方的(二)為(上)的意思,下方為人,元造字本義即(上人)的意思,今日所說的(元首)最符合元的原始字義。
在《易經》中(元)字通常是做為一個形容詞,有至美、至善、至大的意思。所以元亨、元吉,不是大亨、大吉而已,還有至亨、至吉,始而亨、始而吉的意思。而且元隻可以用來形容至善至美的事物,醜惡者不能用元,所以《易經》中有元亨、元吉,沒有元兇、元咎。
亨
古亨字與烹、享字通,甲骨文作或《說文》作亯。
《爾雅》:(享,孝也)(珍,享,獻也)《說文》:(亯,獻也。從高省,曰象進孰物形。《孝經》曰:祭則鬼亯之,凡亯之屬皆從亯)依《說文》說法,亯本義為敬獻煮熟的肉給長輩或祖先吃,孝享敬獻之意。但亯字還有享祀,亨通,以及烹煮的意思,這些字義《說文》中皆未見。
後世将(亨)解釋為(亨通)則是來自于《周易》,所以我們現在在《易經》上探讨亨字字義時面臨了更為困難的問題,等于要在源頭上再找終極的源頭。
根據《文言傳》(亨者嘉之會)(嘉會足以合禮)來看,亨則是解釋做聚會、會合,有點類似今天(大拜拜)時衆人準備好最豐盛的牲禮到廟中祈福的意謂。以這個解釋再回頭看亨字的甲骨文,或許就如一些學者所說的,
畫的就是宗廟,因宗廟既是敬獻祭祀祖先之處,也是會聚之所,因此用宗廟的符号象征祭祀敬獻(享)以及聚會(亨者嘉之會)。
在《周易》中亨字的用法有個很特殊的地方,就是它多數隻用于卦辭,用于爻辭者相當的少,不像元、利、貞三字,卦爻辭中都很經常出現。另一個與亨字情況相反的是(悔)(吝),隻出現于爻辭中但未曾出現于卦辭。
亨最常的使用方式是(亨)字單獨出現,另有(小亨)(亨小)、(元亨)。需注意的是,《周易》占辭中,除了(吉)之外,隻有(亨)字會以(元)來形容。
我們分析六十四卦,(亨)字的出現與該卦的吉兇并無絕對關系:吉卦不見得有(亨),反之,兇卦也會出現亨。因此亨與吉本質上完全不一樣,不能直接以(吉)來理解亨。
《文言傳》:(亨者嘉之會也)又曰(嘉會足以合禮)。吉兇直接講的就是得失,吉是就(得)上言。而亨則是就(嘉會)上言,(亨)為美好事物的會合,(嘉會)的意思可能是來自于祭祀時祭品豐盛及衆人群聚的盛況。
簡單說:亨字就字源上與祭祀是相關的,但是不宜直接以祭祀解,而是就祭祀之精神或象征意義來說,亨是美好條件的聚合。
利
《文言傳》:(利者義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彖》傳則以(以)來解釋,即(用)的意思。
後世普遍将利解釋為利用、宜,宜于…、适于…,這也是解釋上較無争議而最簡單的一字。
在《易經》的語法中,最常用到的如(利貞)、(利…貞)(利用…),利涉大川、利有攸往、利見大人、無不利、利建侯。而以上這些用法,部份也會有否定式(不利…),如不利有攸往、不利涉大川,或者如無攸利。
而在(利…貞)的語法中則有:利居貞、利艱貞、利女貞、利君子貞…。
《文言傳》(利者義之和)、(利物足以和義)的解釋也為利字做了些條件限制,就如元之專門用以贊美良善之至大,利也并不是單純的(用),而是要經過義理的綜和考慮,能夠調和不同之義理,方可稱為利,若不能調和義理,而隻是單純的(用),那麼是不可以用(利)的,因此利也帶有(和)的意思,意謂這是一種綜合考量下的最佳策略。
另外(利)也帶有(吉)的意思。如(利貞)為宜于貞定,意謂若貞定則較可能為吉。反之,(不利)則意謂不宜于做某事,若做的話可能得到兇的結果。
貞
《彖》傳将貞解釋作(正),而《文言傳》以(貞固),(事之乾),即事情之(重大)、(根本)來界定貞的意思。
貞字在卦爻辭的用法經常是與(利)字合在一起,最常見的就是(利貞),或是(利…貞)或(不利…貞)。例如,利女貞,利居貞,利艱貞,利牝馬之貞,利武人之貞,利幽人之貞,利君子貞。
第二種常見用法,則是貞字後面再加上一些吉兇的判斷,如貞吉,貞兇,貞吝,貞厲,貞疾。
第三種用法,則是(…貞),如可貞、永貞,安貞,艱貞,蔑貞。有時,(…貞)之後還會加上吉兇判斷,如(安貞吉),(蔑貞兇)、(永貞吉)、(居貞吉)。
貞是蔔問,但蔔問不是貞
傳統上(貞)字一直毫無疑義的以《彖》傳的(正)來解釋,再加上《文言傳》(貞者事之乾也)及(貞固足以乾事),貞又有(重大)(事之乾)、(貞固)(堅定)的意思。貞固也就是(貞操)的(貞),意指對于某種德性的堅持,從一而終。也可解釋為(守正),而且這種(守)是(堅守),不是普通的守而已。因此貞字所描繪的是人對于道德、美德的堅持、堅定。再引申,則有守靜不動之義。
但這些很好的傳統解釋被當代許多學者根據甲骨文蔔辭及文字學的考證而加以否決。并引用《說文》(貞,蔔問也),及《周禮》等諸多典籍認為(貞)即蔔問的意思。甚至在一些說法裡,把貞、蔔、占三字全都等同在一起,全都當作蔔問來解釋。(利貞)即(有利之占蔔),(吉占)的意思。
這個說法顯然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邏輯問題,請看下圖。
許多甲骨文學者将貞與占、蔔、蔔問全部等同起來,用以解釋蔔辭雖然解釋得通,但解釋得通并不代表正确,而且完全無法說明為何有這三個不同文字的基本問題:若三個字是可以等同的,為何要有三種不同的字來表達問蔔的同一件事?而且無論怎麼看,顯然蔔、占、貞是三件不同的事,雖然這三件事都屬于(占蔔)的範疇,但卻是不可以等同的。占是蔔問、蔔也是蔔問,貞也是蔔問,但是都屬于蔔問的不同環節,因此這三者不可等同。因為這裡的(是)是一種(屬于)的關系,并不是(等于)。我們換個例子說:蘋果是水果,香蕉也是水果,所以蘋果就是香蕉,水果就是蘋果,對否?這就是許多甲骨文學者與文字學學者所犯的錯。
占蔔過程當中,有蔔和占和貞等等不同的程序,你當然可以不用管它是那一個程序全都統稱占蔔或蔔問,但占和蔔畢竟還是不一樣的。事實上蔔是專指鑽鑿、燒灼龜闆或牛骨到出現兆象那一段程序,占則是指兆象出現之後解讀兆象。同理,貞也是占蔔中的某段程序,你當然也可說它是占蔔,是蔔問,但不能據此說貞和占和蔔都是一樣的,也不能反過來說蔔問就是貞。
貞-鼎-定
真正的問題應該在于(貞)更具體來說到底是占蔔中的怎樣程序?這才是需要我們去探索的。
貞在甲骨文中與鼎同一字,但有時會在鼎上加一蔔字以做區别,現今我們寫的上蔔下貝,貝字其實是鼎的省文。(圖:左一至三為貞字的甲骨文,右一至二為金文)
從字源來看(貞)這個程序顯然和(鼎)有關,或許用鼎是要借以表示(定)、(正)、重大等諸如此類的特殊意義,所以後來有了《文言傳》的解釋,以及我們現今所用的(堅定)的意義。
《說文》說:(貞,蔔問也。從蔔,貝以爲贽。一曰鼎,省聲。京房所說。陟盈切。)段注:(大蔔,凡國大貞。大鄭雲:貞,問也。國有大疑,問于蓍龜。後鄭雲:貞之爲問,問于正者,必先正之,乃從問焉。引易師貞丈人吉)(一說是鼎省聲,非貝字也。許說從貝,故鼎下曰貞省聲。京說古文以貝爲鼎,故雲從蔔鼎聲也,陟盈切)
段玉裁的注解是相當值得注意的,這是引自《周禮.春官天府》(季冬,陳玉,以貞來歲之媺惡)注疏,鄭玄注曰(問事之正曰貞也)。雖然具體來說什麼叫(問事之正)又如何(必先正之)不得而知,但這清楚點出,并非所有的問蔔、占問都可說是貞,而是必需符合(事之正)(必先正之)的條件方可稱之為貞,這類蔔問可能是屬較為重大者。這也是後來貞字被解釋作(正)的原因。
另《周禮.春官宗伯》(若國大貞)鄭注曰(大貞,謂蔔立君,蔔大封。)也可約略見出,(貞)較于一般的蔔問是帶有更為正式、重大的意謂。因為鼎(貞)在古代為權力之象征,因此與(重大)(正式)之占問有關,是很容易理解的,這也是《文言》說的(事之乾)(乾為主、重大的意思)
從占、蔔與貞的區别或許可說明甲骨文的蔔辭中為何有的有貞人署名有的卻沒有。推論有署貞人者,可能意指有經過貞人(正之)、(定之)的程序,正可能指校正、訂正、正式确立、确定….。無署貞人者則未經此程序或無貞人之參與。
今之學者喜标新立異,一找到過去傳統少被采用的(蔔問)的說法,于是見獵心喜,紛紛立說擁立這個代表推翻傳統的學說,實則隻是對貞的解釋更為混亂。繞了一大圈,結果對于(貞)字的最佳解釋就在兩千多年前的《文言傳》這段文字裡。
我們再以這些面向的意涵來看前述三種貞字的不同用法:傳統的解釋下,以正、貞固、堅定來解釋都是可通的,但若是采用(蔔問)的解釋,在(利…貞)的情況下是較為通順之外,其餘兩種用法文意并不是很通順。
例如,在貞兇、貞吉、貞厲的情況,意指如果堅定、堅持的話,就吉、兇,或厲。在(利女貞)、(利武人之貞)等一類句型裡,若采用傳統解釋,就是利于女性美德之堅持,或是利于堅持女性美德。第二種解釋為,利于女人的占問,此卦若是女人來占則有利。
利涉大川
川指的是河川,利涉大川除了字面意義上的(利于涉水過大河)之外,大川也隐喻着危險,因此得到這個斷辭時,意謂可以涉險行事,雖有危險阻撓,但可以克服難關,安全渡過。相反的(不利涉大川)就是不宜涉險行事,行事應該采取比較安全的路徑。通常得利涉大川,意謂對于事情可以采取較為積極、進取的策略。不利涉大川則相反,應采較為保守、退守的态度。
另有一說,認為(利涉大川)為宜走水路,不宜走陸路。就字面意義來說這當然沒什麼錯,特别是問卦者若是剛好不知搭船出門、搭飛機出門,或是搭車出門時,或許這提供了一個清楚的解答(最好繇辭還有(利搭飛機)的),但這并不是理解《易經》的很好方式。
利有攸往
利于出遠門。相反的(不利有攸往)就是不宜出遠門。
攸有兩個意思。一是所,場所、所在的所。利有所往,就是利于有所往。
第二個意思是遠,利有攸往就是利有遠往,利于出遠門、利于遠行。與(利有所往)義通,因為人通常都是在出遠門時才會說要去那裡并蔔卦問事。如果隻是一般的出門,到門外附近走走,不會因此而問事。
另還有一種解釋是相對于(無攸利)而言。
(利)字在易經中多數是(宜于……)的意思,但也可解釋作(利益),(無攸利)就是一個例子。我們再以句例比對,易經中并無(攸利)或(有攸利)一類的斷辭,那麼(利有攸往)或也可做為(無攸利)的相反斷辭。無攸利是無所利、無遠利,利有攸往則是利益有遠往,有細水長流之利益的意思。
不過,因為(利有攸往)已有(不利有攸往)的相反斷辭,因此還是解釋為利有所往,利有遠往,利于出遠門為宜。
利見大人
宜于見大人。
古代的大人(君子)、小人的區别,原本并沒有道德意義,道德意義的大人、小人是孔子之後所發展出來的。大人是指做官的、有官位的,就如我們看連續劇、電影常看到的,百姓會叫(大人呀……)。所以大人、小人,是官與民的區别。
但後來大人的意義有很多的引申,以現今的社會,除了指官員之外,還可理解為有德有望,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是有影響力的人。利見大人,就是利于去拜訪、拜見大人,通常意味着要取得他們的協助,也可将他視為你的貴人。
要注意的是,這裡的(見)是主動式,曾有人來問說蔔得(利見大人),為何所邀訪的人竟然不來?(利見大人)是要主動去見大人,不是大人來見你,所以大人當然不會來。
無不利
屬于好的斷辭,無所不利。相當于吉。
利、利用、用、或、勿用
一事之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做,有這些不同等級。
(利)易傳解釋作(以),也就是(用)的意思,所以(用)和(利)的意思也很相近。但通常來說,用是很單純的指一事之可行不可行,可做不可做。利者義之和也,所以翻譯作(宜)是較佳的,意指這是一種總體考量、權衡輕重,調和各種不同情境之後的一種較佳決定。且就決策來說,利或利用,是适宜,很好,很可以去做,做了之後結果是吉的意思。如利涉大川,利用行師,利用賓于王,都表示做某事為吉而可順利完成。
用為可行,可以做,如(用大牲吉)、(利用享祀)、(用拯馬壯,吉)。若後面有加(吉)字,則意思近于(利)或(利用),如隻單(用)字,則代表做此事可行,但其結果沒什麼特别的吉兇可言。
勿用為不可行,不可做。如(潛龍,勿用)、(勿用有攸往)、(勿用取女)……。代表不要采取相關行動為宜,若采取行動則可能為兇。
或為疑辭,大概居于用與勿用中間,可翻譯作(或者)、(也可以…)、(也可能…)。如(或從王事)、(或躍在淵)、(師或輿屍)。因此有時候這也保留了(選擇權)給問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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