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四川巴中一男子去一家賣酒的公司應聘銷售,工作20餘天後,竟然倒欠公司3000多元,男子感覺自己被騙了。
5月7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帖子中的當事男子趙某。
趙某告訴記者,自己是3月下旬到巴中城區一家酒企業當銷售的。
“去了之後,一起銷售酒的有10餘人。”
趙某說,公司有7天觀察期,保底工資3000元,大家一起跑銷售。
有時候,他負責開車,充當後勤。
↑趙某應聘的公司 攝影 張楊
4月中旬,
趙某被公司負責人勸退出銷售群後,因家裡有事未到公司。近日,趙某通過微信與公司負責财務的李某聯系,随後得到工資數據表,原本認為有工資的他心情變得很低落,因為數據顯示他倒欠公司3280元。趙某稱,他覺得自己被騙了。
趙某提供的公司考核數據表格顯示,他從2022年3月22日開始,直到4月18日結束,共計工作28天。
表格中,根據公司對運營人員的要求,每月50條朋友圈,少一條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加10個好友,少加一個扣10元;工作日期不得低于26天,群内動态每天不得少于10條,少一條扣10元;每天總結不少于50字,少一條扣10元;嚴禁發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銷售信息,發一條扣100元。
從公司對趙某的管理數據表格來看,趙某确實欠3280元。
↑趙某的銷售考核數據
5月8日,記者前往趙某工作過的公司了解此事,該公司一位負責人王某向記者表示,趙某确實因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勸退,相關數據表格已經發給趙某。
王某表示,公司對趙某是實行的代理制度,沒有定額的基本工資,但是有保底收入3000元,必須服從公司管理。銷售出去的酒有紅線價格(基本價),超過紅線價格屬于銷售人員的收入,并且當天拿到手。
“是否當天就獲得銷售酒的‘提成’,趙某自己清楚。”王某對紅星新聞記者說道。
對于趙某倒欠公司3280元一事,王某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完成任務很簡單,但趙某并沒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去朋友圈發動态等工作。
針對趙某在職期間的工作情況,王某表示,原本有7天的觀察期,當時他并未通過觀察期。因團隊的關系,趙某沒有簽訂合同,一直工作了28天,因未通過考核,所以勸其離職。
律師認為,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自入職之日起,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内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照要求,勞動者隻要正常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工資。
記者獲悉,趙某将和公司方面進行面談,協商處理此事。
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監制:劉洪 黃林昊
編輯:劉怡然
校對:趙剛 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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