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證挂靠合法嗎?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法問】 ,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消防員證挂靠合法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法問】
原标題:消防證被單位私自挂靠 挂靠費該歸誰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李國
讀者來信
編輯你好!
今年4月,我應聘到重慶一家建築施工企業做消防工程管理,企業要求我将消防證交給單位保管,當時我也沒有多想就交了。今年9月,我因家中有急事,便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回家辦事。後因曠工兩天,我被單位開除。
當我離開公司要求歸還消防證時,工作人員告訴我,消防證被借給别的單位挂靠了,單位已經收取了一年挂靠費6萬元,隻有等時間到了才能拿回來給我。
沒有消防證,我就沒法重新找工作!我想問的是,單位在未征求我意見的前提下,可否私自将我的證件拿出去挂靠牟利?這筆挂靠費我能否向原單位索要呢?
重慶 林生
為您釋疑
林生您好!
證書挂靠本身是非法的。為規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根據《應急管理部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加強對所屬從業人員的管理。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社會組織執業。第二十六條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冒用其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義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企業獲取相關資質時産生了證件挂靠需求,許多人把證放到消防技術服務公司,就能坐吃“空饷”年入數萬元。
我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标準造成的損失,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證書挂靠後,一旦發生事故風險,不僅企業方要承擔責任,出租自己資格證書給企業挂靠的個人也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證書挂靠不僅隻是證書租用,而是授權企業使用相關資質的資質證明,因此出現事故,挂靠證書者難辭其咎。
具體到您的情況而言,原工作單位在未征求您意見的前提下,私自将您的消防工程師證拿到其他單位挂靠是違法的,即使您同意的情況下,也不允許挂靠,原工作單位收取挂靠費無法律依據,收取是違法的,因此,這筆挂靠費您也不能向原單位索要。當然,原工作單位私自将您的證件拿到其他單位挂靠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您可以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依法維權。
因此,建議您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等的規定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原工作單位和挂靠單位停止侵害、返還消防工程師證、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相關行政機關舉報原工作單位和挂靠單位的違法行為,請求行政機關責令原工作單位和挂靠單位返還消防工程師證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重慶津舟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衛東
責任編輯:劉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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