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質激素作為一種COVID-19的潛在有效治療手段已經受到了全世界的關注。那麼,全身皮質激素治療在COVID-19患者中有什麼作用呢?近期,世界衛生組織(WHO)推出了糖皮質激素治療COVID-19指南,針對重症和危重COVID-19患者使用全身皮質激素提出推薦意見。
1
相關定義
➤危重症COVID-19:定義标準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ARDS),膿毒症或其他通常需要提供維持生命治療(如機械通氣[有創或無創]或血管加壓素治療)的疾病。
➤重症COVID-19定義為下列任意一種情況:
室内空氣下,氧飽和度< 90%;
呼吸頻率:成人以及>5歲兒童:>30次/min,<2月齡嬰兒≥60次/min,2–11月齡嬰兒≥50次/min,1-5歲幼兒≥40次/min;
嚴重呼吸窘迫的征象(如用輔助呼吸肌,不能說出完整句子,以及在兒童中出現嚴重胸壁凹陷,發出呼噜聲,中樞性紫绀或或出現任何其他一般危險迹象)
➤非重症COVID-19:無任何重症和危重症表現的COVID-19。
專家組指出,确定COVID-19嚴重程度的氧飽和度阈值為90%比較武斷,當用于确定哪些患者應該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時,應謹慎解釋。
2
主要推薦意見
➤推薦1:對于重症和危重症COVID-19患者,推薦應用全身糖皮質激素治療。(如:口服或靜脈注射地塞米松 6mg/d,或靜脈注射氫化可的松50 mg/8h),持續時間7-10d)【強推薦,基于中等确定性證據】
本建議不适用于糖皮質激素的下列應用:經皮或吸入給藥、大劑量或長期用藥或預防性用藥。
由于給藥容易且全身糖皮質激素治療的療程相對較短,以及使用7-10天全身糖皮質激素通常是安全的。因此,專家組認為這種幹預措施的可接受性很高。
➤推薦2:對于非重症COVID-19患者,不建議在治療時應用糖皮質激素。【有條件推薦,基于低級确定性證據】
該建議以共識形式達成。适用于非重症COVID-19患者無論其住院狀況如何。
專家組指出,對于已因其他原因接受全身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非重症COVID-19患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其他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不應停用全身皮質激素。如果非重症COVID-19患者的臨床情況惡化,則應該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同推薦1)。
3
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的實際問題
給藥途徑:全身糖皮質激素可口服或靜脈注射給藥
藥物類型:地塞米松或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如氫化可的松或強的松
藥物用法:每日1次地塞米松方案:6mg/次,相當于160mg氫化可的松(50mg/8h 或100mg/12h);強的松40mg;甲基強的松龍32 mg(如8 mg/6h或16mg/12h)
持續時間:7-10天
監測:血糖水平,無論患者是否患有糖尿病
副作用,相互作用和解毒劑:全身糖皮質激素的應用是安全有利的
成本和實施:全身糖皮質激素治療治療是一種低成本的幹預措施,易于管理,在全球都很容易實施。
參考來源:Corticosteroids for COVID-19——Living guidance.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 September 2020.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