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企業在市面上數量很多,并且小規模企業也會繳納相應的一些附加稅,那麼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怎麼算?今天思誠财稅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以下,幫助企業老闆們更好了解企業稅務情況。
小規模納稅人首先計算應繳增值稅,根據應繳增值稅計算應繳稅款和附加稅。
應付增值稅=價稅總額/1.03*3%
城市建設稅=增值稅*7%
應付教育費附加=應付增值稅*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增值稅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為3%。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革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營業稅改革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财稅[2016]36号):除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第16條增值稅征率為3%。
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和附加分錄如下:
銷售商品: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帳款等)
貸方:企業主要營業收入(即:價稅合計/1.03=無稅銷售)
應付稅金-應付增值稅(即:不含稅銷售額*3%)
征稅:
借方:稅收和附加。
貸方:應納稅-應納城建稅。
應付稅-應付教育費附加。
應付稅款-地方教育附加。
稅收金和附加: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承擔的營業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應注意,新稅制實施後,會計上規定的應繳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稅及附加項目,一般納稅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企業應分别填寫應繳增值稅明細賬。按照本年度企業會計利潤表中相應指标的累計數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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