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無形資産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産成本。
二、本科目應按照無形資産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無形資産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外購無形資産,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相 關的其他支出(含相關的利息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二)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建築物,外購土地及建築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 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按照合理的方法進行分配,其中屬于土地使用權的部分,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産,應當按照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科目。
(四)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應予資本化的支出,借 記本科目,貸記“研發支出”科目。
(五)因出售、報廢、對外投資等原因處置無形資産,應當按照取得的出售 無形資産的價款等處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照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成本,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收益”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損失”科目。
2203預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收的款項。包括:預收的購貨款、工程款等。
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将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貸方。
二、本科目應按照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收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銷售收入實現時,按照實現的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 映小企業尚未轉銷的款項。
2211應付職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小企業(外商投資)按照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币性福利”、“辭退福利”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月末,小企業應當将本月發生的職工薪酬區分以下情況進行分配:
1.生産部門(提供勞務)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産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産開發項目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和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4.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小企業發放職工薪酬應當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等,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2.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活動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科目。
4.以其自産産品發放給職工的,按照其銷售價格,借記本科目,貸記“主 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還應結轉産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5.支付的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職工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庫 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2221應交稅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車船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産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
小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應交的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應交增值稅還應當分别“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 小規模納稅人隻需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中設置上述專欄。
三、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應交增值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采購物資等,按照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退貨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購進免稅農業産品,按照購入農業産品的買價和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的增值 稅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買價減去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後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應付賬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2.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按照收入金額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照确認的營業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銷售退回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随同商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 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照确認的其他業務收入金額,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3.有出口産品的小企業,其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如下:
(1)實行“免、抵、退”管理辦法的小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當期出 口産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稅的增值稅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當期應予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内銷産品應納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出口産品按照稅法規定應予退回的增值稅款,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2)未實行“免、抵、退”管理辦法的小企業,出口産品實現銷售收入時, 應當按照應收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收的出口退稅,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稅法規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稅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照确認的銷售商品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購入材料等按照稅法規定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其進項稅額應計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不通過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核算。
5.将自産的産品等用作福利發放給職工,應視同産品銷售計算應交增值稅的,借記“應付職工酬薪”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6.購進的物資、在産品、産成品因盤虧、毀損、報廢、被盜,以及購進物資改變用途等原因按照稅法規定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其進項稅額應轉入有關科目,借記“待處理财産損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業的産品或商品,應當按照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 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同時,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交納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應交消費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1.銷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物資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2.以生産的産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産機構等,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在建工程”、“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随同商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出租、出借包裝物逾期未收回沒收的押金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3.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除受托加工 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照稅法規定由受托方交納消費稅外)。小企業(受托方)按照應交稅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于銷售的,小企業(委托方)應将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後用于連續生産,按照稅法規定準予抵扣的,按照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以及采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的小企業, 在營業收入實現時,按照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小企業因受托代銷金銀首飾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以其他方式代銷金銀首飾的,其交納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有金銀首飾批發、零售業務的小企業将金銀首飾用于饋贈、贊助、廣告、職 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應于物資移送時,按照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外支出”、“銷售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随同金銀首飾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 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小企業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于向委托方交貨時,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5.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進口物資,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庫存商品”、“固定資産”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6.小企業(生産性)直接出口或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的物資,按照稅法規定 直接予以免征消費稅的,可不計算應交消費稅。
7.交納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應交營業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按照營業額和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營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2.出售原作為固定資産管理的不動産應交納的營業稅,借記“固定資産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3.交納的營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
2.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借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應交企業所得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的企業所得稅,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企業所得稅)。
2.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企業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應交資源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銷售商品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2.自産自用的物資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生産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3.收購未稅礦産品,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代扣代繳的資源稅,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4.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在購入液體鹽時,按照稅法規定所允許抵扣的 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按照購買價款減去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後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原材料”等科目,按照應支付的購買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加工成固體鹽後,在銷售時,按照銷售固體鹽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将銷售固體鹽應交資源稅抵扣液體鹽已交資源稅後的差額上交時,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交納的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七)應交土地增值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資産”科目核算的,借記“固定資産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産”科目核算的,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 存款”科目,按照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按照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照其成本,貸記“無形資産”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收益”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損失”科目。
2.小企業(房地産開發經營)銷售房地産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營 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3.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八)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車船稅、礦産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的 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按照規定應交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車船稅、礦産資源補償費、排污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應交房産稅、應交車船稅、應交礦産資源補償費、應交排污費)。
2.交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車船稅、礦産資源補償費、排污費,借記本科目(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應交房産稅、應交車船稅、應交礦産資源補償費、應交排污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九)應交個人所得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小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十)小企業按照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先征後 返的,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不含出口退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 反映小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2231應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費用。
二、本科目應按照貸款人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在應付利息日,小企業應當按照合同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費用,借記 “财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實際支付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應付未付的利息費用。
2232應付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二、本科目應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利潤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根據規定或協議确定的應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借記“利潤分 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向投資者實際支付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應付未付的利潤。
2241其他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利潤等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産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二、本科目應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發生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 科目。
小企業無法支付的其他應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2401遞延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已經收到、應在以後期間計入損益的政府補助。
二、本科目應按照相關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收到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 本科目。
在相關資産的使用壽命内平均分配遞延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二)收到的其他政府補助,用于補償本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虧損的, 應當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發生相關費用或虧損的未來期間,應當按照應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用于補償本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虧損的,應當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 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已經收到、但應在以後期間計入損益的政府補助。
2501長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項 借款本金。
二、本科目應按照借款種類、貸款人和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借入長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在應付利息日,應當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計提利息費用,借 記“财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三)償還長期借款本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金。
2701長期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長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包括:應 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産的租賃費、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産發生的應付款項等。
二、本科目應按照長期應付款的種類和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産,在租賃期開始日,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付 款總額和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等,借記“固定資産”或“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等科目。
(二)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産,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 稅費(不包括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固定資産”或“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應付未付的長期應付款項。
所有者權益類3001實收資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收到投資者按照合同協議約定或相關規定投入的、構成注冊資本的部分。
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将本科目的名稱改為“3001 股本”科目。 小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已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産”、“無形資産”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份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二)根據有關規定增加注冊資本,借記“銀行存款”、“資本公積”、“盈 餘公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根據有關規定減少注冊資本,借記本科目、“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庫 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當 按照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已歸還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貸記“盈餘公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實收資本總額。
3002資本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出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二、資本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 定資産”、“無形資産”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二)根據有關規定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 科目。
根據有關規定減少注冊資本,借記“實收資本”科目、本科目等科目,貸記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資本公積總額。
3101盈餘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規定在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小企業(外商投資)按照法律規定在稅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分别“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進行明細核算。 小企業(外商投資)還應當分别“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明細核算。
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在本科目設置“利潤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盈餘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借 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
小企業(外商投資)按照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 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二)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或者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或“實收資本”科目。 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借記“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公司制)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總額,小企業(外商投資)的儲備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總額。
3103本年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當期實現的淨利潤(或發生的淨虧損)。
二、本年利潤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期(月)末結轉利潤時,小企業可以将“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 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将“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财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财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科目。将“投資收益”科目的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借方餘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結轉後本科目的貸方餘額為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借方餘額為當期發生的淨虧損。
(二)年度終了,應當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的淨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淨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3104利潤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曆年分配(或彌補) 後的餘額。
二、本科目應按照“應付利潤”、“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利潤分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潤), 貸記“應付利潤”科目。
(二)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盈餘公積補虧)。
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應按照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借記“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貸記“盈餘公積——利潤歸還投資”科目。
四、年度終了,小企業應當将本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 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為淨虧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同時,将“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應付利潤、盈餘公積補虧)的餘額轉入本科目明細科目(未分配利潤)。結轉後,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五、本科目年末餘額,反映小企業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成本類4001生産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産發生的各項生産成本。包括:生産各 種産品(産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設備等。
小企業對外提供勞務發生的成本,可将本科目改為“4001勞務成本”科目, 或單獨設置“4002勞務成本”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照基本生産成本和輔助生産成本進行明細核算。
三、生産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發生的各項直接生産成本,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輔助 生産成本),貸記“原材料”、“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各生産車間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 貸記“制造費用”科目。
(二)輔助生産車間為基本生産車間、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的勞務和産 品,可在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準分配給各受益對象,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輔助生産成本);也可在提供相關勞務和産品時,借記本科目、“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三)小企業已經生産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産成品以及入庫的自制半成品, 可在月末,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基本生産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在産品成本。
4101制造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生産車間(部門)為生産産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
小企業經過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态的産品發生的借款費 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産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不同的生産車間、部門和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制造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生産車間發生的機物料消耗和固定資産修理費,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發生的生産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等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 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生産車間計提的固定資産折舊費,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四)生産車間支付的辦公費、水電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應付利息”等科目。
(五)發生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小企業經過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态的産品在制造 完成之前發生的借款利息,在應付利息日根據借款合同利率計算确定的利息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制造完成之後發生的利息費用,借記“财務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七)将制造費用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借記“生産成本——基本 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季節性生産小企業制造費用全年實際發生額與分配額的差額,除其中 屬于為下一年開工生産做準備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餘部分實際發生額大于分配額的差額,借記“生産成本——基本生産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發生額小于分配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除季節性的生産性小企業外,本科目期末應無餘額。
4301研發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産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本科目應按照研究開發項目,分别“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進
行明細核算。
三、研發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自行研究開發無形資産發生的研發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 借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等科目。
(二)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産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 出)的餘額,借記“無形資産”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月末,應将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 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正在進行的無形資産開發項目滿足資 本化條件的支出。
4401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建築業)實際發生的各種工程成本。
二、本科目應按照建造合同項目分别“合同成本”和“間接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 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産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發生的施工、生産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财産保險費、工程保修費、固定 資産折舊費等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間接費用),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将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 貸記本科目(間接費用)。
(二)确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時,借記“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等科 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照應結轉的合同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合同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4403機械作業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建築業)及其内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機械站和 運輸隊使用自有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含機械化施工和運輸作業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小企業及其内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從外單位或本企業其他内部獨立核算 的機械站租入施工機械發生的機械租賃費,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施工機械或運輸設備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小企業内部獨立核算的機械施工、運輸單位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或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按照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成本項目一般分為:職工薪酬、燃料及動力費、折舊及修理費、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為組織和管理機械作業生産所發生的費用)。
三、機械作業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發生的機械作業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 職工薪酬”、“累計折舊”等科目。
(二)期(月)末,小企業及其内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機械站和運輸隊 為本企業承包的工程進行機械化施工和運輸作業的成本,應轉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記“工程施工”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外單位、專項工程等提供機械作業(含運輸設備)的成本,借記“生産成 本(或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應無餘額。
損益類5001主營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确認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實現的收入,應當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确認的銷售商品收入,貸記本科目。
發生銷貨退回(不論屬于本年度還是屬于以前年度的銷售),按照應沖減銷 售商品收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或應退還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051其他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确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生産經營活動 實現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資産、出租無形資産、銷售材料等實現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按照其他業務收入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業務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确認的其他業務收入,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111投資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确認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二、本科目應按照投資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對于短期股票投資、短期基金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小企業應當按照 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于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在長期債券投資或短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 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或短期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投資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應分攤的債券溢折價金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 貸記或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收 到的價款或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按照其賬面餘額,貸記“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科目,按照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債券利息收入,貸記“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本科目結轉後應無餘額。
5301營業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實現的各項營業外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收 益、政府補助、捐贈收益、盤盈收益、彙兌收益、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确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違約金收益等。
小企業收到出口産品或商品按照規定退回的增值稅款,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營業外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營業外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确認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收益,比照“固定資産清理”、“無形 資産”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二)确認的政府補助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或“遞延收益”科目,貸記 本科目。
(三)小企業按照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不含出口退稅)、消費稅、 營業稅等先征後返的,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确認的捐贈收益,借記“銀行存款”、“固定資産”等科目,貸記本 科目。
(五)确認的盤盈收益,借記“待處理财産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 待處理非流動資産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确認的彙兌收益,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确認的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确 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違約金收益等,借記“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确認的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401主營業務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确認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應結轉的成本。
二、本科目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主營業務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月末,小企業可根據本月銷售各種商品或提供各種勞務實際成本,計 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生産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本月發生的銷售退回,可以直接從本月的銷售數量中減去,得出本月 銷售的淨數量,然後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也可以單獨計算本月銷售退回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402其他業務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确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生産經營活動 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産的折舊費、出租無形資産的攤銷額等。
二、本科目應按照其他業務成本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業務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發生的其他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周轉材料”、“累計折舊”、“累計攤銷”、“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403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開展日常生産經營活動應負擔的消費稅、營業稅、城 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車船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産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相關稅費。
與最終确認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相關的稅費,在“固定資産清理”、“無 形資産”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稅費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營業稅金及附加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确定的與其日常生産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601銷售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商品維修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展覽費等費用。
小企業(批發業、零售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 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商品維修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展覽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業(批發業、零售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 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602管理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産經營發生的其他費用。包括:小企 業在籌建期間内發生的開辦費、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産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等)、業務招待費、研究費用、技術轉讓費、相關長期待攤費用攤銷、财産保險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等費用。
小企業(批發業、零售業)管理費用不多的,可不設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 算内容可并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在籌建期間内發生的開辦費(包括:相關人員的職工薪酬、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産成本的借款費用等費用),在實際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門計提的固定資産折舊費和發生的修理費,借記本科目, 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 行存款”等科目。
(五)小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相關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技術轉讓費、财 産保險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長期待攤費用”等科目。
(六)小企業自行研究無形資産發生的研究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研發支出”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603财務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籌集生産經營所需資金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利 息費用(減利息收入)、彙兌損失、銀行相關手續費、小企業給予的現金折扣(減享受的現金折扣)等費用。
小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和經過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達到預定可 銷售狀态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制造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業發生的彙兌收益,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财務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發生的利息費用、彙兌損失、銀行相關手續費、給予的現金折 扣等,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息”、“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業彙票向銀行貼現,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減去 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貼現息,借記本科目,按照商業彙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銀行無追索權情況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銀行有追索權情況下)。
(三)發生的應沖減财務費用的利息收入、享受的現金折扣等,借記“銀行 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711營業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包括:存貨的盤虧、毀損、 報廢損失,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損失,壞賬損失,無法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損失,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稅收滞納金,罰金,罰款,被沒收财物的損失,捐贈支出,贊助支出等。
二、本科目應按照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營業外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确認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非流動資産處置淨損失, 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借記本科目、“生産性生物資産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财産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待處理非流動資産損溢”、“固定資産清理”、“生産性生物資産”、“無形資産”等科目。
(二)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确認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長期債券投資損 失,應當按照可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債券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債券投資”等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三)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确認實際發生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按照可 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四)支付的稅收滞納金、罰金、罰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确認被沒收财物的損失、捐贈支出、贊助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801所得稅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确定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 所得稅費用。
小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補交的所得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小企業按照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先征後返的,實際收到返還的企業所得稅,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年度終了,小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确定的當期應納稅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科目。
三、年度終了,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