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清華 通訊員 王帥
對從濟南市外引進并在濟南落戶的,來濟創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 5 年以上工作合同的 D 類以上人才的配偶,可由引進單位或單位所在區縣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依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優先推薦安置到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單位工作。
支持對象
從濟南市外引進并在濟南落戶的,來濟創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 5 年以上工作合同,經市委人才辦認定的 A、B、C、D 類人才的配偶,且配偶未在濟南就業或處于非就業狀态并随遷落戶。配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再安置。引進的 A、B、C、D 類人才來濟工作時間應不超過 5 年。
支持政策
1.高層次人才配偶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崗人員,符合濟南市調配有關規定,且願意到濟南市繼續從事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相應工作的,由濟南市委人才辦牽頭,濟南市、區縣兩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編制、國資部門根據原單位性質和原工作崗位性質、專業等,統籌安排到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工作。
2.原不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或無工作的高層次人才配偶,根據其專長、學曆專業、經曆等,由市委人才辦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優先推薦到企業或社會公益崗位就業。
業務咨詢
牽頭部門: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市國資委、各區縣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聯系處室: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處 0531-51705958
濟南市委編辦監督檢查處 0531-51701927
濟南市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 0531-51702859
濟南市人才服務中心待遇保障部 0531-870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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