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廣州住建局印發《廣州市建築師負責制試點實施工作方案(試行)》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支持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南沙區(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率先開展建築師負責制試點工作,試點期限為三年。
所謂建築師負責制,指以擔任民用建築工程項目技術及管理總負責人的注冊建築師(下稱“項目總建築師”)為主導的設計咨詢團隊(下稱“團隊”),依托所在設計單位為實施主體,依據合同約定,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兼顧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統籌開展全生命周期設計咨詢管理服務,并在項目規劃策劃、報批報建、招标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驗收、評先創優等建設提供全過程或分階段的技術管理服務,最終提供符合建設單位、使用單位設計意圖和使用要求的建築産品及服務的一種工作模式。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試點的建築師負責制中,要求項目總建築師應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或已取得國内一級注冊建築師互認資格;團隊的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注冊執業資格;項目總建築師及其團隊成員均應擁有相應的服務經驗,且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通知指出,此次試點的項目涉及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築工程及市、區政府投資房屋建築試點項目等。
按照計劃,廣州2022年将在黃埔區、南沙區各遴選3個(含)以上、市重點項目管理中心遴選1個(含)以上的項目啟動試點。到2023年-2025年,黃埔、南沙區以招拍挂方式出讓用地的建築工程,推動實施建築師負責制試點項目的建築面積占本區年度新出讓用地總建築面積比例不低于30%;其他各區不低于10%。市、區推動實施建築師負責制的政府投資試點項目比例應不低于本年度新開工項目數的10%。
通知表示,開展此次試點工作,是為充分發揮國有或财政投資項目的示範引領帶動作用,改革和完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流程和組織模式,探索建立和完善與建築師負責制相匹配的招投标、項目審批等相關工作制度,發揮建築師專業優勢和技術主導作用,傳承和發展優秀建築文化,鼓勵設計創新,持續打造具有示範效應的城市建築精品。
南都·灣财社記者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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