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住宅物業前期遺留質量問題對物業管理行業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困擾。湖南房地産監管處指出,主要原因在于物業服務企業在承接住宅物業服務時,未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驗收,或者檢查和驗收工作流于形式。
該問題将獲得較好的改善和解決。記者獲悉,湖南日前已印發《湖南省住宅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該《辦法》明确了實施新建住宅物業承接查驗的條件、依據、查驗範圍和方法以及監督管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止。
本《辦法》所稱的住宅物業承接查驗,是指新建住宅物業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驗收的活動。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明确承接查驗必須具備水電按“一戶一表”安裝,室内室外污水、雨水管道與相應管道連接,電梯、二次供水、高壓供電、消防設施、壓力容器、電子監控系統等公共設施設備取得使用合格證書等。還要求住宅物業竣工驗收時,要通知物業服務企業參加,為承接查驗把好第一道關口。
《辦法》規定,住宅物業承接查驗前,應當由建設單位牽頭成立承接查驗小組。承接查驗還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以及街道(社區)代表參加。另外,承接查驗包括文件資料和現場實物兩個方面的查驗,文件資料的内容包括從物業項目規劃建設資料、維修資金與業主名冊等前期物業管理等資料。現場實物的内容包括物業管理區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配置标準、外觀質量和使用功能等。
《辦法》還規定,住宅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完成。未經查驗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承接,建設單位不得向業主交付使用。此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辦理物業交接手續後30日内,通過湖南省物業服務監管平台,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潇湘晨報記者牛蕊
來源: 潇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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