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中,許子蒙和葛晴結婚,葛晴愛許子蒙,而許子蒙也嘗試去愛葛晴,但最後,結局卻很悲催,造成這樣的結局,是誰的過錯?
葛晴,小時候,他目睹了父親葛大傑被綁架的全部過程,受到驚吓的她,當天晚上又一個人關在屋子裡一晚上。從此,可以說就患有自閉症。膽小,怕事,不愛同人交往。她愛許子蒙,可以說完全是她一個人設想的情景。她覺得,她受到過傷害,許子蒙也受到過,他們是一樣的可憐人,他們就應該抱團取暖,就應該相愛。所以她就幻想許子蒙也愛她,并且他們就是那天生的一對。
許子蒙,十歲時,媽媽被殺,而兇手又是他的爸爸。從小又被沒有文化,充滿怨恨的姥姥帶大。他的世界是黑暗的,人心是險惡的。他曾經唯一的愛---鄒桐,也在鄒桐的父親去世的同時失去了。從此更是不知道什麼是愛,被愛又是什麼滋味,他隻生活在他構造的小說的故事情節中。他從來就沒有仔細了解過葛晴,對葛晴也是沒有一絲一毫的愛。同葛晴結婚,也是由于當時衆人對他的懷疑,對他的錯解,為了報複才結的婚。
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兩個人。各自畫地為牢,生活在各自想象的生活裡。兩個刺猬,想要擁抱,隻能是互相傷害。兩人的性格,決定了他們的婚姻一定是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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