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22年第6期P50—P51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與闡釋學研究中心,摘自《哲學研究》2021年11期,趙培傑摘
“通”“達”是漢語言文字中較早産生并被廣泛使用的字詞。長期的語言實踐,特别是中國古代經典文義的不斷生成與發展,賦予它們以豐富的意義能指。從闡釋學的立場看,這些意義能指既可說明和驗證諸多普遍存在與廣泛應用的闡釋方式,也可與闡釋學理論的諸多概念和範疇相互觀照補充。通過“通”“達”,可以為中外闡釋學的終極目的和價值意義的認知提供參照和線索,這也充分顯現了漢語“通”“達”本義所具有的吸納與相容能力。
“通”“達”字詞義辨
從闡釋學的角度看,“通”與“達”共表一義的情況,有如下諸點應予重視。第一,表示言說、陳述、傳達。第二,指向的是知識、明通、曉達、得理。此義可綜合為“認知”“通曉”“明理”。第三,“通”“達”具有“開”的意義。即把關閉的東西“打開”,或開設、成立某些東西。第四,“通”“達”具有交往、往來義。第五,“通”“達”具有“同”“共”的意義。當然,“通”與“達”也有不同之義,且差異較大。
在闡釋學上,“通”與“達”具有更多意義的差異與區别。第一,“達”為“決”。第二,“達”為“具”。第三,“達”為“徹”。第四,“達”為“叠”。
“通”“達”包含的闡釋學意義
基于文字學的梳理,我們可以進一步揭示“通”“達”包含的開放與澄明、融合與确證、最終達及“共”與“同”的闡釋學意義。體現為路徑、目标、結果的“通”“達”,可能是我們理解中國诠釋學的獨特面相的一個進路。
第一,“通”“達”指向的是闡釋學的開放性。此為闡釋的核心特征。通達本身就是一個開放過程,且首先是闡釋者的自覺開放過程。意識主體不滿足于自我理解、以本能的提升願望,推動自我将封閉的理解向外敞開,以說明和證明自我,并不斷反歸于己,在開放的闡釋中實現自我。
第二,通達指向闡釋活動的循環。循環是闡釋的基本特征。凡闡釋必循環,此為闡釋的方法論視角。通達所包含的循環訴求,絕非止于詞語與語句之間、段落與章節之間,或文本的部分與整體之間的循環。在闡釋學意義上,通達的循環更重于以下兩點,一是闡釋主體與接受主體之間的循環,二是循環的無限性。
第三,通達強調在闡釋活動中與對象、接受者的融合。達為通之結果,乃闡釋之目标。如何衡量達或未達,自有其義。闡釋的結果就是在公共理性的基礎上相互妥協、共生,而非将一己私意強制于人,此為通達的另外形式,可稱作“圓通”或“融通”。
第四,通達指向的是闡釋的确定性。由通而達,為達而通,通是手段,達是目的,已在邏輯上規定了通達的确定性,或曰通達本身即是對确定性的追求。
第五,通達體現了闡釋學追求“共”與“同”的最終目的。從闡釋的方式和目的,到闡釋的結果和标準,均指向其最後境界——闡釋的“共”與“同”。事實上闡釋的目的,就是以闡釋主體為中心,向外求“同”求“共”。主張無約束闡釋的理論本身,也要竭力赢得他人贊成,要将自己的理論張黃于天下,替代其他的理論。因此,可以說追求接受者的“共”與“同”,是闡釋的最終目的。
概念及意義比較
雖然上文涉及的與闡釋相關的“通”“達”的五個問題,在西方闡釋學經典中均可找到類似的表述,但深入比較,可以看到,“通”“達”蘊含着獨特的中國闡釋學意義。
第一,以通達為特征的中國闡釋學之開放性。闡釋的開放,是西方闡釋學各主要流派的核心精神。我們認為,開放是雙向的。作品的開放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意識主體即闡釋者自身的開放。通達之“通”,更集中于意識主體亦即闡釋者自身的開放。沒有闡釋者的開放,闡釋者就會孤立地囿于本己之眼界或成見,這樣,文本的開放就失去了意義。闡釋主體的開放主要有兩點。首先是闡釋者視域的開放。所謂通達之“通”,首要之舉是通障礙。闡釋之障礙首先在闡釋者之視域,或曰處境。闡釋主體不能固守于本己狹隘視域,以有限眼界束縛對象或文本,如果認定符合本己視域的隻是一個唯一的或處境狹隘的領域,則所謂闡釋與文本的開放皆失。我們認為,在闡釋意義上,視域的開放,就是指以開闊包容的眼光與文本對視,而非以本己狹隘之見約束和限制文本,以使文本歸順于本己之意。開放視域,如同登高望遠,能夠看到視域内的一切有意義的東西,而非隻對自己有利的東西,這樣就能最大程度地防止和糾正片面和狹隘之見。其次,是前見的開放,強調打開而非自守于前見。束縛闡釋開放的核心因素,是闡釋者自身所持有的前見。通,要害在開通前見之束縛。
第二,由通達來理解闡釋的目的在于取得對事情的一緻性。此為闡釋追求的真正目的。闡釋的最終目的是什麼?長期以來,西方流行的一個口号迷惑了許多人,即所謂“一千個讀者,一千個哈姆雷特”,好像闡釋從來沒有或從來就不應該有确定的目标。闡釋的開放就是闡釋的無目的,對同一文本無限地闡釋是常态。此為西方接受美學和讀者理論所秉持的一貫主張。伽達默爾也被許多中國學者誤解為持此一立場。但事實上,伽達默爾在此問題上的立場完全相反,他的實際觀點是:“我們已經看到,一切了解和一切理解的目的都在于取得對事情的一緻性。所以,诠釋學史中有這樣的任務,即建立那種尚未達到的或被打亂了的一緻性。”這裡的“一緻性”包含闡釋與對象或文本的一緻。闡釋總是對确定對象的闡釋。闡釋的目的是将他人不懂或不了解的對象明示于人,使他人也了解和懂得對象。由此可以斷定,闡釋與對象的一緻,乃闡釋的基本目的與要求,且邏輯地前在于闡釋的實際行為。“一千個讀者,一千個哈姆雷特”隻是現象,現象背後的本質是,每一位闡釋者都确信自己的闡釋,且唯有自己的闡釋是确當的,是與對象一緻的。
第三,以通達來理解闡釋的公共意義。作為一種對話的闡釋活動,本身就是公共的。這種公共性首先是指闡釋者與接受主體面對共同對象,創造雙方及多方之共在。在具體的闡釋過程中,各方之間的說服與被說服,結構了高度聚焦的意識共同體,就共同焦慮的問題相互發問并答疑,以自我确證為動力和目标,追尋各自期望的一緻性。這既是闡釋的目的,也是闡釋的标準。闡釋的共同體之所以能,在于其構成條件是意識主體所共有的。其一,人類的共通感先天決定了闡釋的公共性。其二,語言的公共性決定闡釋的公共背景與機能。
通達本身深度融合了以上諸多具有普遍意義的西方闡釋學思想。所謂“通者,猶共也”,“達者,同也”,并由通而達,由達證通,“足于此而通于彼”,闡釋者與接受主體之間“往來不窮”,循環往複,無限展開,使闡釋成為通達的闡釋,使通達成為闡釋的标準。闡釋所以通達,是因為以闡釋的公共性為基礎;闡釋所以公共,是由闡釋的通達性所決定。通達蘊含的開放、循環、整合及确定性追求,落實到一點,就是闡釋所根本期望的共、同。這個具有理想意義的視域融合,既是期望,亦為标準,可概括為“通達的一緻性”。伽達默爾的話可為旁證:“我們已經看到,一切了解和一切理解的目的都在于取得對事情的一緻性。所以,诠釋學始終有這樣的任務,即建立那種尚未達到的或被打亂了的一緻性。”
在闡釋學意義上,“通”“達”語詞意蘊豐富,與西方闡釋學相關概念比較,能更精當概括闡釋的全部過程和環節。從具體概念的有限内涵與外延看,“通”“達”包含的開放、循環、明徹、融合、共與同等指向,均可作為闡釋活動最終結果的評價标準。雖然人文科學的闡釋與自然科學的解釋、說明不同,特别是文學闡釋難有客觀判斷,闡釋者的主觀意向、接受主體的意志偏好容易導向闡釋無定論、無标準,但是“通”“達”的基本取向是十分清晰、确定的。通祛障礙,達及澄明;通貫曆史,達及當下;通徹各方,達及一緻。通達的闡釋,以最大可能容納衆多理解的訴求。于對象而言,凡通達者,闡釋可謂有效;凡未達者,闡釋可謂無效;于結果而言,凡通達以至新知的生成,則闡釋可謂有效;凡非達且不能産生新知者,則闡釋可謂無效。可傳至後世而經久不衰之闡釋作品,必為各方認可一緻的通達之品。可以說,通達是闡釋有效之衡量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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