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對待畢業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10月2日發布通知提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合理制定公開招聘資格條件要求,不得将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曆、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争機會(11月3日《甯波日報》) ,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不合理對待畢業班?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10月2日發布通知提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合理制定公開招聘資格條件要求,不得将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曆、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争機會。(11月3日《甯波日報》)
事業單位招聘,禁止對“畢業院校”“學習形式”等進行限制,這種規定的出發點就是将所有涉嫌“招聘歧視”的内容删除,确保就業的公平,确保權益的維護。應該說,這樣的規定才符合新時代的育人需求和用人觀念。招聘使用的是“人才”而不是“帽子”“身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條件中的專業條件要求,應當以完成崗位職責任務所需具備的管理能力、專業素質或者技能水平為依據,而不是其他。
“招聘歧視”要不得,确保“公平招聘”其實還有一點是需要關注的。那就是基本上所有的公務員崗位的招聘資格标準裡都會有關于“五官端正”的說法。仔細想想,這個“五官端正”的說法也是存在問題的,這何嘗不是一種“标準歧視”?
招聘啟事中的“五官端正”指的是什麼?五官指的是一個人的外貌,包括耳、眼、口、鼻、身。所謂的“五官端正”應該是說“五官好看”或者是“沒有殘疾”。
通俗點說,“五官端正”就是臉蛋要長得好看,不能有什麼太大的疤痕等,即使不能長得很好看也是要能看得過去,不會有吓人的樣子。身體上沒有殘疾,沒有受過什麼重大的事故,也沒有一些比較大的缺陷。
表面上看,“五官端正”的要求似乎是合理的。而本質上“五官端正”的要求是“五官歧視”。臉蛋的樣子是爸媽給的,是老天爺給的,這都是“先天的”,是不能選擇的。不是所有的人降臨到人間的時候都能“五官端正”,都能“貌美如花”,都能“白面書生”,總有一些人會是無奈的,相貌不好看,五官不端正。那麼,這些人就不能進入公職單位了?這些人就不能為人民辦事了?這些人“五官不端正”的人,就幹不出“很端正的事了”?
随着就業公平環境的打造,一些殘疾人都能進入公職崗位了,還專門拿出部分崗位留給殘疾人,那麼“五官”是不是“端正”也理應不該成為衡量用人與否的标準?前幾年的時候,某地一位畢業生報考了一個警察崗位,結果進入面試環節的時候卻被刷了下來,理由是“看着不像好人”,其實就是所謂的“五官端正”标準。“看着不像好人”未必就不是好人,“看着像好人”也不見得就是好人。“五官端正”說白了就是“以貌取人”。
“畢業院校”限制是歧視,“五官端正”何嘗不是?“五官端正”,也應從事業單位招聘中删除!“思想端正”比“五官端正”重要!(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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