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文釋義”中的“文”,指上下文的語境,“義”指字詞的具體含義。字詞都有自己的意義,這裡的意義,包括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
比如:之,本義是往,到。語法意義是動詞。當“之”作為語法意義出現,譯作結構助詞“的”時,沒有實際的詞彙意義。
如果是實詞,我們要同時關注它的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而虛詞則關注它與實詞搭配時的語法意義(各種語氣,詞句間的關系等)。
對于詞彙意義而言,往往概括而抽象,就拿“河”來說,是村邊潺潺的小河,還是奔流的大河;是冰川融化的細流,還是雨水暴漲的洪流;是碧波蕩漾的清流,還是污濁發臭的黑水,每個人頭腦當中具體的“河”的形象是不一樣的,“河”在具體的語境中的含義差别很大。
因此,在對文言文的翻譯過程中,常常需要根據具體語境,在詞彙意義的基礎上,做出具體的解釋,這就是随文釋義。
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是随文釋義,這個意義往往是字典上沒有列出來的,因為字典篇幅畢竟有限,加之事實上詞彙的具體意義在生活中千變萬化,字典不可能全部予以概括。因此随文釋義時,往往需要突破字典所列舉的義項。
具體來說,随文釋義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根據上下文,使抽象籠統的詞義變的充實明确1.餘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有物外之趣。(沈複《童趣》)
“物外”若直譯作“物體外面”,就讓人摸不着頭腦,在這裡是:超脫事物之外的(指精神方面的)。
2.可漢問所欲,木蘭不用尚書郎。(《木蘭詩》)
“用”不是“使用”,綜合上下文,應該是“做”。
3.誇父與日逐走,入日。(《誇父逐日》)
“入日”不是“進入太陽”,而是“(追趕到)太陽落山的地方。”“入”是落山。
4.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陶淵明《桃花源記》)
“得其船”譯為“得到他的船”,不得要領,“得”譯為“找到”就很恰當。
5.“得”不是“得到”,而是“找到他的船”,“扶”不是“扶起”,而是“沿着”。是故謀閉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大道之行也》)
“謀”不是“計謀”,也不是“謀劃”,在這裡特指“奸邪的計謀”。
6.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入”不是“進入”,“出”不是“外出”,在而分别是“在内”,“在外”
7..此之謂失其本心。(《魚我所欲也》)
“本心”不是“根本的心”,也不是“本來的心”,而是特指“羞惡之心”。
8.緣溪行,忘路之遠近。(《桃花源記》)
“行”不是一般的行走,而是“航行”,指“劃着船行走。”
9.人賤物亦鄙,不足迎後人。(《孔雀東南飛》)
“後人”不能直譯為“後來的人”,而是特指焦仲卿再娶的妻子。人譯為“後娶的妻子”。
二、根據上下文,使生硬晦澀的詞義變的明白易懂
1.蒙乃始就學。(《孫權勸學》)
“就”本義是”接近,靠近”,這裡是“從事”。
2.自李唐來,世人盛愛牡丹。(周敦頤《愛蓮說》)
“盛”不是“盛大”“茂盛”,而是程序副詞“很”,“盛愛”就是很喜歡。
3.所以遊目聘懷,足以極視聽之娛。(《蘭亭集序》)
“遊目騁懷”不能譯為“遊動眼睛”,那就不是話了。這時應譯為“極目遠眺”。
4.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砺則利。(《勸學》)
“木受繩”不能硬譯為“木頭接受了繩子”,“金就砺”不能硬譯為“金屬靠近磨刀石”,應該譯為“木頭經過墨繩量過”,“刀劍經過磨刀石的磨砺”。
5.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蔺相如列傳》)
“逆強秦之歡”,不是“違背強大秦國的歡樂”,這裡“歡”應為“感情”,意為“違背強大的秦國願意交好的盛情。”
6.左伊秩訾曰:“即謀單于,何以複加?皆宜降之。”(《蘇武傳》)
“何以複加”,不是“用什麼再加上?”,語意不通,應該譯為“又該怎麼處置”,這裡“加”譯為“對付”“處置”。言下之意是不主張殺蘇武。
7.時政事漸損,權移于下。(《張衡傳》)
“損”不是“損害”,講不通。這裡應譯為“昏暗”“褒貶”較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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