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對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的罰單:因理财業務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中銀理财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光大理财有限責任公司、光大銀行分别被罰460萬元、200萬元、430萬元、400萬元。
這是自2019年6月首家銀行理财公司正式開業以來,監管部門首次對理财公司這類新型資管機構開出罰單,标志着我國理财行業構建起從立法到執法的全流程監管體系,有助于促進理财公司依法合規、持續穩健發展,進一步提升其服務實體經濟、滿足人民群衆财富管理等金融需求的能力與質效。
近年來,我國銀行理财市場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随着資管新規的頒布,打破剛性兌付、實現淨值化轉型,成為銀行理财産品的“必選題”。監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适當延長過渡期,為轉型留足空間;監管制度漸次落地,為行業立規矩、定方向;理财公司紛紛亮相,專業化經營特點凸顯;從部分産品浮虧引發廣泛關注,到對産品淨值波動接受度提高,投資者逐步成熟理性。
保本理财産品實現清零、淨值型理财産品占比超九成、理财公司産品規模占比超六成……一系列數據顯示出我國銀行理财市場破舊立新、穩妥轉型的可觀成效。
“去年末過渡期結束後,今年資管行業進入轉型發展的新階段。必須樹立嚴監管的導向,夯實前期亂象治理、風險化解的成果,确保行業高質量發展方向不變。”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表示。
監管制度的完善是行業穩健發展的基石。近年來,随着産品銷售管理、流動性管理、淨資本管理、内控管理等一系列制度陸續出台,銀行理财監管框架逐步完備。
規矩立好更要守好。罰單信息顯示,兩家理财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公募理财産品持有單隻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超過該産品淨資産的10%”“全部公募理财産品持有單隻證券的市值超過該證券市值的30%”“理财公司對關聯法人的認定不符合監管要求”“開放式公募理财産品持有高流動性資産比例不達标”“理财産品宣傳不一緻不準确”等,凸顯行業規範發展仍面臨較重任務。
“老百姓把錢交給理财機構,這些錢是怎麼使用的,流向了哪裡,是否合規?老百姓很難自己進行監督,專業的信息披露也不容易看懂。督促管理人更好地對老百姓的投資資産負責,外部監管是相對有效的方式。”一位業内人士表示。
據了解,此次處罰是監管部門2021年針對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開展現場調查的結果。與以往通常需要曆時幾年的監管處罰相比,更快速高效。
“針對理财機構成立時間短、行業發展變化快的特點,監管部門通過快查快處,及時糾錯糾偏,确保行業‘潔淨起步’。”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兩家理财公司的母行和托管機構,中國銀行、光大銀行也同時被罰。
兩家銀行被罰的原因均包括“老産品規模在部分時點出現反彈”。光大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還包括托管機構未及時發現理财産品集中度超标、托管業務違反資産獨立性要求。
業内人士表示,當前大部分理财公司的理财産品選擇母行托管,如何确保托管機構履職盡責、切實發揮實質性獨立托管職能,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規模近30萬億元的銀行理财市場處于轉型發展新階段,需要各方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相關機構要在敬畏規則中前行,不折不扣落實監管要求,确保業務每一個環節依法合規。監管部門要探索更加适合理财業務特點的監管方式和手段,引導行業生态與競争秩序更趨良性,為行業赢得長遠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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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
記者:李延霞
監制:劉洪
編輯:谷朋
校對:董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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