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喬家的兒女》以近三十年社會發展變遷為背景,講述了喬家的五個孩子在艱苦的歲月中彼此扶持、相依為命的故事,幾個孩子的事業、婚姻、家庭也時時刻刻牽動着這個大家庭的喜憂。
劇情在講述故事的同時也隐藏了一些法律小知識。
一、王一丁母親的錄音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王一丁母親陳桂蘭生前一直由其長子王一丁及長媳喬三麗照顧,次子王一甯對其生活不聞不問。陳桂蘭在去世後,弟弟王一甯到王一丁家中商議分割母親遺産。喬三麗拿出陳桂蘭生前遺物發現其中有一盤磁帶,打開之後發現是陳桂蘭在生前留下的錄音遺囑,遺囑内容是将其名下财産均留給長子王一丁。弟弟王一甯一聽暴跳如雷,質疑遺囑法律效力,聲稱要打官司解決問題。那麼,如果故事發生在現實生活,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陳桂蘭的錄音遺囑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呢?
法條鍊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檢察官釋法
因此,陳桂蘭的遺囑要想具備法律效力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兩個見證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見證能力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見證人應當參與到錄制遺囑的全過程,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肖像以及時間。而陳桂蘭的遺囑内容明顯存在諸多瑕疵,極有可能在訴訟中被認定無效。
二、葉小朗能否擺脫重男輕女的原生家庭之苦?
葉小朗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農村家庭,是名副其實的“扶弟魔”。在喬一成與葉小朗的新婚宴上,老丈人就拿出一張葉小朗曾經簽署的保證書作為給女婿的新婚“賀禮”。保證書是葉小朗為了讓父母同意自己上大學簽訂的。原來,葉小朗想通過上大學實現自己的理想,也可以盡早擺脫原生家庭的生活,于是承諾以後将承擔為弟弟買房的重擔。而從此刻開始心地善良、事業有成的喬一成自然成為了老丈人剝削壓榨最合适的對象。那麼,如果故事發生在現實生活,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這樣的一份保證書具備法律效力嗎?
法條鍊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内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内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檢察官釋法
因此,葉小朗如果有證據足以證明其是在受父母脅迫的情況下簽訂了這份保證書,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的。但是這個撤銷權也有時間上的限制,從葉小朗父母的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内不申請撤銷或者最長脅迫行為發生五年内不申請撤銷的,法律将不再保護她的撤銷權。
三、喬四美還不離婚,留着戚成鋼“過年嗎”?
喬四美孤身一人奔赴西藏時,單方面宣布自己是戚成鋼的未婚妻,在明知戚成鋼因作風問題被單位開除後仍然不顧家人的反對要跟這個“長得好看的人”走進婚姻殿堂。然而,不是所有的愛情都是雙向奔赴且美好的。婚後,戚成鋼成了一名出租車司機與自己的顧客出軌;在痛哭流涕得到喬四美和家人的原諒之後卻惡習難改又跟書店員工發生了不正當的關系……姐姐喬三麗恨鐵不成鋼,怒罵妹妹:“這樣的人不離婚,留着過年嗎?”
法條鍊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五)其他導緻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檢察官釋法
因此,如果四美執意要離婚而成鋼不同意離婚,四美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二人的婚姻關系。
随着經濟社會發展,社會環境紛繁複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已經不能簡單地通過列舉的幾類情形來概括,因此《民法典》新增了兜底條款“其他重大過錯”用來涵蓋其他可能發生的法定情形。實踐中,屢次出軌仍不悔改在訴訟過程中将會成為法官認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因素,從而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四美作為婚姻關系中的無過錯方可以向成鋼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随堂筆記
喬家兄弟姐妹在艱苦的歲月裡彼此扶持,他們的人生算不上圓滿,也各有缺憾,但都在努力生活。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規定,此外,為了更好地弘揚家庭美德,還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責任,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隻有各個家庭關系和諧穩定,才能帶來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
編輯 : 嚴靜
來源: 北京政法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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