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獲悉,該局日前對T3出行、曹操出行、如祺出行等28家網約車平台公司進行了警示約談,約談指出,上述公司通過線下攬客等多種營銷手段,惡性競争招募或誘導未取得許可的駕駛員開展非法營運。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今日從天眼查App查詢發現,杭州優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曹操出行”)從11月1日截止目前,共收到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和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的22條被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處罰内容均為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提供營運服務的違法行為。其中,決定文書号為深交罰決第[2021]ZD07162号,處罰金額3萬元;決定文書号為深交罰決第[2021]ZD07073号,處罰金額3萬元;決定文書号為深交罰決第[2021]ZD07055号,處罰金額為3萬元。
除此之外,10月份曹操出行也有45條行政處罰信息,分别由北京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和南京市交通運輸局開出,處罰事項均為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提供營運服務的違法行為。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蔣偲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楊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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