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夢想有一份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還有堅決不能接受單休。但現實是,不少企業基本是單休、大小周或是5.5天的工作制,尤其是一些IT、金融或是遊戲公司,雙休反而是比較罕見。那如果公司要求每周上6天班合理嗎?
一、一周上6天班是合法的要明确的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一周上6天班是合法的,但是有個前提,用人單位要保證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8 小時,每周不超過 40 小時,且至少一周安排休息一天。
主要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由于生産經營需要,經過與工會和勞動者的協商後,那麼通常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二、一周工作超過40還是44小時才算違法呢?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而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如果是因為生産經營需要,可以和勞動者協商,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但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則每日不超過三小時,且每月共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如果超過了就是違法的。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因為不同行業工作性質不同,對于工作時間的要求也不一樣,不少行業很難做到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個小時。如果遇到每天超過8小時的延時加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過對于加班工資的主張,往往勝訴的并不多。這是因為勞動者對于加班的事實,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說明,導緻仲裁部門或是法院,沒有辦法認定單位安排加班事實的存在,以及加班的具體時間也沒有相應的證據來說明,最終勞動者的訴求無法得到應有的支持。
基于此,小編提醒您,如果你在職期間,每周上班時間超過44小時,單位也并沒有對超出的時間給予加班補償,可以盡早委托律師解決,對于如何收集加班證據,如何進行立案仲裁,怎麼利用法律維權等,律師都會有專業的指導,幫助您提高仲裁勝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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