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消防檢查處罰?按照法律規定,餐飲店要開門營業,營業執照、衛生檢驗許可、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缺一不可然而,柳州市城中區的一家餐館,在沒有獲得消防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投入使用和經營結果,該餐館被消防部門責令關停整改,并處以3萬元罰款,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餐飲店消防檢查處罰?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按照法律規定,餐飲店要開門營業,營業執照、衛生檢驗許可、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缺一不可。然而,柳州市城中區的一家餐館,在沒有獲得消防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投入使用和經營。結果,該餐館被消防部門責令關停整改,并處以3萬元罰款。
5月18日,城中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來到位于晨華路的“彭廚”餐飲店,開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檢查中發現,該餐館在裝修中使用了大量的木質材料,天花闆上安裝了熾熱的射燈,旁邊用易燃的竹片、塑料花風進行裝飾,一旦出現線路故障,後果不堪設想。
消防監督員在檢查中還發現,店内的二樓區域設置了五六間包廂,但卻隻有一個樓梯和安全出口,完全達不到《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相關要求。更讓消防監督員震驚的是,該餐飲店将配電箱設置在廚房裡,旁邊就是煤氣管道和竈台,而且配電箱竟然沒有安裝外殼。
消防監督員指出,電箱應該安裝在遠離可燃物的地方,并且要做好防火隔離措施。廚房本身就是大量用火的地方,将配電箱設置在廚房裡是非常危險的。
據消防監督員介紹,5月11日他們就對該餐飲店作過一次檢查,發現其在開業前并沒有接受消防安全檢查,也沒有獲得消防部門出具的《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依據消防法的相關規定,消防部門責令其立即改正、停止使用,并對其處以3萬元的處罰。沒想到一周過去了,該餐飲店并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消防監督員表示,消防部門将按照法律程序,要求該餐廳停止使用并進行整改,隻有達到消防安全标準并取得《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才能繼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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