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梁行車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及規範第386篇,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單梁行車安全操作規程?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管理制度及規範
第386篇
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1、行車工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通過考試者不得單獨操作。
2、開車時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器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可靠,如果控制品、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有異常或失靈現象,嚴禁進行吊運作業。
3、必須聽從挂鈎起重人員(一人)的指揮,正常吊運作業時不準多人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号,都應立即停車。
4、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号後方能進行操作,行車起動時應先鳴鈴。
5、起重一般合适工件時,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和視距。
6、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眼睛行走,不準從一台行車跨越到另一台行車上。
7、工作停歇時,不準将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落放吊件時應先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從人頭上越過,嚴禁吊物上搭載人員,嚴禁超高吊運。
8、兩台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作好充分的技術準備,要有專人統一指揮,步調一緻。
9、運行時行車與行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撞車。
10、檢修行車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挂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設圍欄,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并采取措施防止其他外力作用檢修行車,危及檢修人員安全。
11、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确認吊挂平穩,制動良好,吊具可靠後在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隻控制手柄。
12、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3、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将開關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鈎,不準離開駕駛室。
14、運行時由于突然事故,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5、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擊或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夾軌器應夾緊可靠或用地錨抓緊,切斷電源,車論前後應塞墊塊卡牢。
16、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照明,嚴禁吊件撞擊車。視線不明,光線不足時嚴禁吊運。
17、龍門吊安全操作按本規程執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防礙視線時,兩旁應設有專人監視來傳遞信息。
18、所有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不吊,
(2)、指揮信号不明,重量心中沒數,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用行車吊挂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有浮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瓶、無蓋有毒危險品、液态罐或具有易爆物易燃品不吊。
(8)、帶有陵角、快口未處理好不吊。
(9)、埋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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