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人,他們用信譽換取金錢,在道德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不過,最高人民法院用12大手段來懲治欠錢不還的“老賴”們,可謂是一人失信,全家受累!失信者,寸步難行!
01
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今後,隻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欠錢不還者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産,即便被執行人隻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被執行人名下隻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請執行人按照廉租房标準,為被執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積房屋,用于維持其生活必需,那麼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執行;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費用,則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執行。案例分析:江蘇宿遷市沭陽的劉某某因涉及民間借貸糾紛,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賣了81萬多元,考慮到他今後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從拍賣款中支付給他5萬元、相當于當地6年左右的租房費用。
02
查封、凍結支付寶賬戶
之前由于法律法規更新的滞後,很多被執行人把錢存到支付寶、微信等網絡支付賬戶中,然後以銀行卡中沒有錢為由來忽悠法院,以此來躲避追債。現在,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拟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于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财産範圍。成了老賴,以後網上訂旅遊住房、買保險、租房等等,都會受限。
03
一鍵就可網上凍結、劃扣财産
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今後,執行法官足不出戶,鼠标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财産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欠錢不還者,以後你的錢存在哪家銀行都不安全了!
04
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在消費金融、信用卡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案例分析:因母親将其名下房産用于借款擔保,趙某登上了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份名單被同步至芝麻信用,從而導緻趙某支付寶額度降低,網購消費被限制。
05
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内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06
車輛上不了高速
失信被執行者名下的車出行也将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将被暫扣。
07
水陸空出行受阻
欠錢不還者買不了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卧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水陸空出行各種受阻!
08
禁止高消費,再也不能任性了
欠錢不還者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想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審批通過,難啊!
09
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家長是失信被執行者,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案例分析:“法官,學校說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決,不讓我孩子報名。”日前,被執行人高某着急地來到法院反映,其孩子無法報名某私立學校。原來,施某與高某因為合同糾紛訴至石獅法院。經法院組織調解,高某應分兩期支付施某土地轉讓款27萬元。因高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施某于2014年8月14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義務也未申報财産,法院依法将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高某為孩子報名的學校系高收費私立學校,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禁止的高消費之一,因此學校拒絕高某為其孩子辦理入學手續。
010
限制炒股、買房、出境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外發布。備忘錄限制失信被執行者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産等。
011
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于其責任财産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012
最高可判7年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君子愛财,取之以道,一旦失信,寸步難行!失信就意味着你辜負了他人的信任,透支了自己的信譽。登上失信黑名單,就要過上擔驚受怕的生活。所以朋友們要引以為戒!
文中“老賴”指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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