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件的大小是以圖樣上标注的尺寸數值為制造和檢驗依據的,所以,繪制圖樣時必須遵循機械制圖《尺寸注法》(GB/T4458.4-2003)、技術制圖《圓錐的尺寸和公差注法》(GB/T15754-1995)、技術制圖《簡化表示法第2部分:尺寸注法》(GB/T16675.2一1996)、《字體》(GB/T14691-1993)中的規定。
1.尺寸分類
尺寸分為定形尺寸、定位尺寸、總體尺寸三類(圖1-11)。
(1)定形尺寸指确定組合成零件的各基本形體大小的尺寸。
(2)定位尺寸指确定各基本形體之間的相對位置的尺寸。
(3)總體尺寸指确定零件在長、寬、高三個方向的總的尺寸。
2.基本原則
(1)圖樣中線性尺寸以mm為單位,不用注明;角度以“°”“ ’”“ ””為單位。
(2)圖樣中所注尺寸是零件的真實大小。
(3)零件的每一個尺寸,在圖樣中隻标注一次。
(4)圖樣中所注尺寸是該零件的完工尺寸。
3.尺寸三要素
尺寸三要素為尺寸界線、尺寸線(包括箭頭)和尺寸數字,如圖1-12(a)所示。
1).尺寸界線
(1)尺寸界線定義表示所注尺寸的範圍。
(2)尺寸界線的繪制用細實線繪制,超出尺寸線2~3mm。
①尺寸界線可從圖線的輪廓線、對稱中心線、軸線等處直接引出(對工程圖樣此處無間隙),也可将輪廓線、對稱中心線、軸線等作為尺寸界線,如圖1-12(a)中所示尺寸30、圓角R7的标注。
②尺寸界線一般與尺寸線垂直,必要時才允許與尺寸線傾斜,如圖1-12(b)中所示尺寸65。用細實線将輪廓線延長,從其交點處标注尺寸界線,所引出的尺寸界線不能與剖面線平行。
2).尺寸線
(1)尺寸線定義表示所注尺寸的起點和終點,是度量尺寸的方向。
(2)尺寸線的繪制用細實線繪制,尺寸線的終端有兩種形式,箭頭和45°細斜線,如圖1-13(a)所示,圖中b為粗實線的寬度,h為字體的高度。
①在機械圖樣中一般采用箭頭作為尺寸線的終端,如圖1-12所示。尺寸線的終端為斜線的形式常用于構架圖及建築圖中,如圖1-13(b)所示,隻有當尺寸線和尺寸界線是互相垂直的兩條線時,才能采用該種形式。
②線性尺寸的尺寸線一般與所标注的要素平行,如圖1-14(a)所示。當所标注的要素圖形不完整時應進行半标注,即尺寸線标注到完整的一側,另一端不标注箭頭,但要略超過對稱中心線,如圖1-14(b)所示。當圖形中的幾何要素較小而沒有足夠的位置畫箭頭時,允許用圓點或斜線代替箭頭,如圖1-14(c)所示。
③标注角度或弧長時,尺寸線是曲線,其終端采用箭頭形式,如圖1-15(a)、(b)
所示。
④标注直徑或半徑時,尺寸線的終端采用箭頭形式,尺寸線一般應通過圓心,如圖1-15(c)所示。當圓的直徑過大,無法标注圓心位置時,可按圖1-15(d)所示的形式标注。
⑤标注倒角時,尺寸線無箭頭或斜線,如圖1-12(b)中所示的C2,表示倒角為45°、距離為2mm。當倒角不是45時,需要将倒角的角度和距離都标注在圖形上。
3).尺寸數字
(1)尺寸數字用來表示機件的實際大小。
(2)尺寸數字的标注尺寸數字大小按照規定的字體和字号書寫。
①一般情況下,水平方向注寫在尺寸線的上方,字頭朝上;垂直方向注寫在尺寸線的左側,字頭朝左。
②對于線性尺寸數字的方向,一般應随尺寸線的方位而變化,如圖1-16(a)所示,盡量避免在30°範圍内标注尺寸,當無法避免時可按圖1-16(h)形式标注。
③标注角度的尺寸數字必須水平書寫,如圖1-15(a)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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