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還沒有起床,就聽見淅淅瀝瀝的雨聲,成都到了雨季了,就算不是雨季,下雨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眼看約定的時間要到了,于是拿上傘下樓去,到了和孩子們約定的地點,一個孩子都沒有來。張望了一會兒,也不見蹤影,心想,那就等十分鐘吧,要是十分鐘都還沒有到,就不等了,每個孩子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三分鐘過去了,遠遠地看見一個小身影,嗯,一個孩子來了,問她為何遲到。
她說,下樓的時候,發現自己屋子裡,有一個重要的物品沒有收拾好,于是回去收拾好了,再出來。要是沒有收拾好,會被丢掉的。
我說,重要的東西,明明也知道要收拾好,為什麼要出門之後才想起呢。以後,把這些東西在使用之後,順便就收拾好,不要出門之前再收拾,就會好一些。
然後,她告訴了我一個事實,這也是她最後遲到的原因:
她說,她在樓下,怎麼也打不開傘,她那是一把非自動傘,隻需要用手向上一推就可以了。努力了幾分鐘也打不開,眼看要遲到了,幸好旁邊走過一阿姨,請人家幫助打開了。
我給她們打好車,要上車了,她又關不上傘了……,于是我又幫助她把傘關上,其實也隻是按住上面的鎖定開關,向下一拉就好了。
由于時間緊也沒有多想。
這是其中一個孩子。
當她來的時候,另一個孩子還沒有到。我讓來了的一個孩子去迎接一下,要是還沒有出門,就催一下。
要知道,我要求的是近距離的話,與約定時間,前後一分鐘算準時,不然就算遲到了。平日裡,一般都會準時的。這是必要的訓練之一。
去接不久,兩個孩子慢悠悠回來了,一點也沒有着急的意思,是呀,一切都被安排好了,自己為什麼要着急呢。
我同樣問她,為何連續兩天遲到了。
她說,下樓之後,發現沒有拿傘,于是上樓去拿傘,這就晚了。要知道這雨可是下了一晚上了,居然要到樓下才知道沒有拿傘。這一切都是因為,傘就應該是大人塞手上……
兩孩子走之後,我看着她們的行車軌迹到了學琴老師的位置。
不久,老師給我電話說司機停車位置不對,情緒也比較激動,不過,我看軌迹了呀。位置沒有什麼錯呀。後來才知道,僅僅是停在了要到達位置的馬路對面。走過去,也隻要三兩分鐘的樣子。
本也不需要這麼激動的,為何激動呢,是因為兩個孩子頭發、衣服、書包、鞋都濕了。原因當然是怪司機停錯了位置了。
可是,前面講了的,今天的雨隻是淅淅瀝瀝的小雨,不是那種瓢潑大雨,隻要打着傘在沒有避雨的地方,走一天,最多也就打濕個鞋了不得了。要是十來分鐘,半小時的,鞋都不會濕才對的。
怎麼可能連頭發、衣服、書包都濕了呢,隻有一種可能,沒有打傘!!!!
對呀,這怎麼沒有想到呢,一個孩子的傘是别人幫助她打開的呢。要是另一個也是這樣,或者兩個孩子用一把小傘,的确有可能成為這種結果的。
這可是,一個新六年級和一個新初一的孩子。成都也是一個一年雖然下不了半年雨,可能也不會少太多的城市。不會用傘,這真是太讓人意外了。
不過,要是真的用心去小學門口觀察,可能也就不意外了。大人淋濕,可能都在給孩子打傘,孩子進學校了,自己再收好傘,拿回家;孩子放學了,要是下雨,再拿傘給孩子遮着雨,回家自己再收起來。
孩子何嘗自己動過手呢?
雨傘在這裡雖然是一個實例,不過卻更像一個喻物,它可以比喻為太多的,本應該孩子掌握,卻被家長代勞的事情了。
雖然,學校,家長都在講要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不過現實這類似的事情卻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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