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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作總結說明與建議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4 17:10:12

監理工作總結說明與建議?監理機構常用表格填表說明及示例,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監理工作總結說明與建議?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監理工作總結說明與建議(監理機構常用表格填表說明)1

監理工作總結說明與建議

監理機構常用表格填表說明及示例

E.1表格說明

E.1.1 表格可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XX表示。

2 監理機構用表。以JLXX表示

E.1.2 表的标題(表名)應采用如下格式:CB11 施工放樣報驗單 (承包[ ]放樣 号)注1:“CB11”——表格類型及序号注2: “施工放樣報驗單”——表格名稱。注3: “承包[ ]放樣 号”——表格編号。其中①“承包”:指該表以承包人為填表人,當填表人為監理機構時,即以“監理”代之;②當監理工程範圍包括兩2個以上承包人時,為區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簡稱表 ;[ ]:年份,如[ 2003 ]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樣”:表格的使用性質,即用于“放樣”工作;“ 号”:一般為3位數的流水号。E.2表格使用說明

E.2.1 監理機構可根據施工項目的規模和複雜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若表格不能滿足工程實際需要時,可調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腳注中所列單位和份數為基本單位和推薦份數,工作中應根據具體情況和要求予以具體明确各類表格的報送單位和份數。

E.2.3 相關單位都應明确文件的簽收人。

E.2.4“CB01施工技術方案申報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監理機構申報關于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專項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災害應急預案、施工工藝試驗方案、專項檢測試驗方案、工程測量施測方案、工程放樣計劃和方案、變更實施方案等需報請監理機構批準的方案。

E.2.5 承包人的施工質量檢驗月彙總表、工程事故月報表除作為施工月報附表外,還應按有關要求另行單獨填報。

E.2.6 表格中凡屬部門負責人簽名的,項目經理都可簽署;凡屬監理工程師簽名的,總監理工程師都可簽署;表格中簽名欄為“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的可根據工程特點和管理要求視具體授權情況由相應人員簽署。

E.2.7 監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稱和合同編号是指所監理的施工合同名稱和編号。

JL01《合同工程開工通知》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内,經發包人同意後向承包人發出合同開工通知,通知中應明确工程項目的開工日期。

2.承包人在接到合同工程開工通知後,應按約定及時調遣人員和施工設備、材料進場,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同時,監理機構應協助發包人按施工合同約定向承包單位移交施工設施或施工條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測量基準點以及供水、供電、通信設施等。

3.“合同工程開工通知”承包人應簽收和執行,并盡快提交《CB14 合同工程開工申請表》及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度計劃、資金流計劃、現場組織機構及主要人員報審表等開工相關資料。

JL02《合同工程開工批複》填表說明

1.承包人完成開工準備後,應向監理機構提交《合同工程開工申請表》,監理機構應嚴格審查開工具備的各項條件,經檢查确認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準備滿足開工條件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JL02 合同工程開工批複》。

2.《JL02 合同工程開工批複》應附“批複意見”,本表經發包人批複後,由總監簽發;承包人無異議後,由項目經理簽字。

3 .“合同工程開工批複”應再次明确合同工程實際開工日期(即施工單位計算工期的起始日期),并闡明監理機構具體意見。

JL03《分部工程開工批複》填表說明

1.每一分部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交《CB15 分部工程開工申請表》,監理機構應檢查分部工程的開工條件,審核承包人遞交的施工措施計劃、施工方案等,确認後簽發《分部工程開工批複》。

2.分部工程的名稱、編碼應與發包人下發項目劃分保持一緻。

3.分部工程開工批複應明确此分部工程的開工日期。

JL04《工程預付款支付證書》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CB09 工程預付款申報單》後,應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審核。條件具備、額度準确時,由總監理工程師開具可以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的證明,即《工程預付款支付證書》。

2.在簽發《工程預付款付款證書》前,監理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合同的約定,審核工程預付款(或保函)擔保的有效性,并經發包人同意、簽認。

3.監理機構應定期向發包人報告工程預付款扣回的情況。當工程預付款已全部扣回時,應督促發包人在約定的時間内退還工程預付款擔保證件。

4.工程預付款支付的額度、分次付款的比例以及分次付款的時間按施工合同相關條款辦理。

JL05《批複表》填表說明

1.批複表主要用于對承包人提交的申請、報告的批複。一般批複由監理工程師簽發,重要批複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

2.批複意見:承包人對批複意見有異議時,應在收到批複表後及時提出修改申請,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予以确認,但在未得到修改意見前,承包人應執行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下發的《批複表》。

3.批複表的簽發: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簽發《批複表》時,應将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的簽字欄删除或劃掉。

JL06《監理通知》填表說明

1.在監理工作中,項目監理機構按委托監理合同授予的權限,對承包人發出指令、提出要求,除另有規定外,均應采用此表。

2.監理通知,承包人應簽收、執行,并将執行結果用《回複單》報監理機構複核。

3.事由:指通知事項的主題。

4.内容:項目監理機構按委托監理合同授予的權限,對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或提出的要求。

5.《監理通知》應針對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出現的不符合設計要求、不符合施工技術标準、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情況,糾正承包人在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方面的違規、違章行為。

6.承包人對監理通知中的要求有異議時,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内向監理機構提出修改申請,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予以确認,在未得到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修改意見前,承包人應執行監理機構下發的《監理通知》。

7.監理通知的簽發: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通知》時,應将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的簽字欄删除或劃掉。

JL07《監理報告》填表說明

1.監理報告,可用于監理機構認為需報請發包人批示的各項事宜。

2.報告内容:涉及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方面,需要報請發包人批示的各項事宜。

JL08《計日工工作通知》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可指示承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完成一些未包括在施工合同中的特殊的、零星的、漏項的或緊急的工作内容。在指示下達後,監理機構應檢查和督促承包人按指示的要求實施,完成後确認其計日工工作量,并簽發有關付款證明。

2.監理機構在下達指示前應取得發包人批準。承包人可将計日工支付随工程價款月支付一同申請。

JL09《工程現場書面指示》填表說明

1. 在監理工作中,監理工程師現場發出的口頭指令及要求,應采用此表予以确認。

2.工程現場書面指示,承包人應簽收和執行,如承包人有不同意見,可另行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核。3.指示内容與要求:針對承包單位在工程施工中出現的不符合設計要求、不符合施工技術标準、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糾正承包人在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方面的違規、違章行為。

JL10《警告通知》填表說明

1.對承包人的一些違規行為,監理機構應依據施工合同約定,在進行查證和認定事實的基礎上,及時向承包人發出《警告通知》,限其在收到《警告通知》後立即予以彌補和糾正。

2.在承包人收到《警告通知》後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其違規行為或繼續違規,嚴重影響工程質量、進度,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時,監理機構可限令其停工整改,并規定時限内提交整改報告。

3.在承包人繼續嚴重違規時,監理機構應及時向發包人報告,說明承包人違規情況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

JL11《整改通知》填表說明

1.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應對承包人執行合同文件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标準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進度,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時,應發出《整改通知》,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2. 2.在承包人收到《整改通知》後延誤或拒不整改時,監理機構可暫停簽發工程價款付款憑證,限令其停工整改,同時向發包人報告,說明承包人違規情況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

JL12《變更通知》填表說明

1.工程變更經發包人批準,由發包人委托原設計單位負責完成具體的工程變更設計工作。

2.監理機構核查工程變更設計文件、圖紙後,應向承包人下達《變更指示》,承包人據此組織工程變更的實施。

3.監理機構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為避免耽誤施工,可将工程變更分兩次向承包人下達:先發布變更指示(變更設計文件、圖紙),指示其實施變更工作;待合同雙方進一步協商确定工程變更的單價或合價後,再發出變更通知(變更工程的單價或合價)。

JL13《變更項目價格審核表》填表說明

1. 工程變更的提出、審查、批準、實施等過程應按施工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

2.監理機構審核承包人提交的《變更項目價格申報表》,應按下述原則處理:(1)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有适用于變更工作内容的項目時,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或合價;(2)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無适用于變更工作内容的項目時,可引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單中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作為合同雙方變更議價的基礎;(3)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無此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或單價或合價明顯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經協商後由承包人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原則和編制依據重新編制單價或合價,經監理機構審核後報發包人确認。

3.監理機構針對變更項目的價格審核結束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變更項目價格審核表》。

JL14《變更項目價格/工期确認單》填表說明

1. 監理機構發出《變更項目價格審核表》後,應組織發包人和承包人就變更項目價格進行協商,協商一緻,監理機構應填寫《變更項目價格簽認單》,三方簽字。《變更項目價格簽認單》作為支付變更項目工程款的依據,在辦理結算時使用。

2.如果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不能一緻,監理機構應确定合适的暫定單價或合價,通知承包人執行。暫定單價或合價,作為臨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該項工程款最終結算時,應以發包人和承包人達成的協議為依據。

JL15《暫停施工通知》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下達《暫停施工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應在收到監理機構“暫停施工通知報告”後,在約定時間内予以答複;若發包人逾期未答複,則視為其已同意,監理機構可據此下達《暫停施工通知》,并根據停工的影響範圍和程度,明确停工範圍。

2.若由于發包人的責任需要暫停施工,監理機構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通知時,在承包人提出暫停施工的申請後,監理機構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内予以答複。

3.下達暫停施工通知後,監理機構應指示承包人妥善照管工程,并督促有關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影響因素,為盡早複工創造條件。

4.監理機構下達《暫停施工通知》應符合合同文件及相關規範規定。

JL16《複工通知》填表說明

1.由于發包人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導緻工程暫停時,項目監理機構應如實記錄所發生的實際情況。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暫停原因消失、具備複工條件時,及時簽署《複工通知》,明确複工範圍,并督促承包人執行。

2.由于承包人原因導緻工程暫停,在具備複工條件時,監理機構應審查承包人報送的複工申請及有關材料,經發包人同意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複工通知》,指令承包人繼續施工。

3.監理機構應及時按施工合同約定處理因工程停工引起的與工期、費用等有關的問題。

JL17《索賠審核表》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内對承包人提交的《CB29 索賠申請報告》做出處理,即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費用索賠審核表》。

2.監理機構在收到承包人的提交《CB29 索賠申請報告》後,應進行以下工作:(1)依據施工合同約定,對索賠的有效性、合理性進行分析和評價;(2)對索賠支持性資料的真實性逐一進行分析和審核;(3)對索賠的計算依據、計算方法、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及其合理性逐項進行審查;(4)對于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工期延誤,應通過協商一緻,公平合理地确定雙方分擔的比例;(5)必要時要求承包人再提供進一步的支持性資料。

JL18《索賠簽認單》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發出《JL17 索賠審核表》後,應組織發包人和承包人就索賠費用進行協商,協商一緻,監理機構應填寫《索賠确認單》;經三方簽認,《索賠簽認單》在辦理結算時使用。

2.如發包人和承包人就索賠費用協商不一緻,雙方可按施工合同中争議條款的約定解決。

JL19《工程進度付款證書》填表說明

1.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應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進度付款申請,同意後簽發《工程進度付款證書》。

2.監理機構在接到承包人付款申請後,應在施工合同約定時間内完成審核。審核的主要内容如下:(1)付款申請表填寫符合規定,證明材料齊全;(2)申請付款項目、範圍、内容、方式符合施工合同約定;(3)質量檢驗簽證齊備;(4)工程計量有效、準确;(5)付款單價及合價無誤。

3.因承包人申請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監理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内指出并退回,由此造成付款證書簽證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确認,發包人不應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JL20《合同解除付款核查報告》填表說明

1.因承包人違約造成施工合同解除的支付。監理機構應就合同解除前承包人應得到但未支付的下列工程價款和費用簽發《合同解除付款核查報告》,但應扣除根據施工合同約定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費用:(1)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合同金額;(2)工程量清單中列有的、已實施的臨時工程合同金額和計日工金額;(3)為合同項目施工合理采購、制備的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的費用;(4)承包人依據有關規定、約定應得到的其他費用。

2.因發包人違約造成施工合同解除的支付。監理機構應就合同解除前承包人所應得到但未支付的下列工程價款和費用簽發《合同解除付款核查報告》:(1)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合同金額;(2)工程量清單中列有的,已實施的臨時工程合同金額和計日工金額;(3)為合同工程施工合理采購、制備的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的費用;(4)承包人退場費用;(5)由于解除施工合同給承包人造成的直接損失;(6)承包人依據有關規定、約定應得到的其他費用。

3.因不可抗力緻使施工合同解除的支付。監理機構應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就承包人應得到但未支付的下列工程價款和費用簽發《合同解除付款核查報告》:(1)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合同金額;(2)工程量清單中列有的,已實施的臨時工程合同金額和計日工金額;(3)為合同項目施工合理采購、制備的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的費用;(4)承包人依據有關規定、約定應得到的其他費用。

4.監理機構按施工合同約定,協助發包人及時辦理施工合同解除後工程接收工作。

JL21《完工付款/最終結清證書》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應及時審核承包人在收到工程移交證書後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請及支持性資料,簽發完工付款證書,報發包人批準。審核内容包括:(1)到移交證書上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約定累計完成的工程金額;(2)承包人認為還應得到的其他金額;(3)發包人認為還應支付或扣除的其他金額。

2.監理機構應及時審核承包人在收到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後提交的最終付款申請及結清單,簽發最終付款證書,報發包人批準。審核内容包括:(1)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約定和經監理機構批準已完成的全部工程金額;(2)承包人認為還應得到的其他金額;(3)發包人認為還應支付或扣除的其他金額。

JL22《質量保證金退還證書》填表說明

1.合同工程完工并簽發合同工程完工證書後,監理機構應按施工合同約定的程序和數額簽發《質量保證金退還證書》。

2.當工程保修期滿、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後,監理機構應簽發剩餘的質量保證金退還證書。如果監理機構認為還有部分剩餘缺陷工程需要處理,報發包人同意後,可在剩餘的質量保證金退還證書中扣留與處理工作所需費用相應的保證金餘款,直到工作全部完成後支付完全部保證金。

JL23《施工圖紙核查意見單》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收到施工圖紙後,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内完成核查工作,形成《施工圖紙核查意見單》,确認後簽字、蓋章。

2.施工圖紙的核查與簽發應符合相關規範規定,監理機構無權修改施工圖紙。

3.【SL288-2014 條文說明5.2.4】核查施工圖紙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 施工圖紙與招标圖紙是否一緻。 ⑵ 各類圖紙之間、各專業圖紙之間、平面圖與剖面圖之間、各剖面圖之間有無矛盾,标注是否清楚、齊全,是否有誤。 ⑶ 總平面布置圖與施工圖紙的位置、幾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緻。 ⑷ 施工圖紙與設計說明、技術要求是否一緻。 ⑸ 其他涉及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的問題。

JL24《施工圖紙簽發表》填表說明

1.核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對于發包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及圖紙,通過發包人返回設計單位處理;對于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及圖紙,由承包人修改後重新報批。

2.如核查未發現問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施工圖紙簽發表》,将設計文件及圖紙簽發給承包人。

JL《25監理月報》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應按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月報報送時間,向發包人、監理單位報送監理月報。

2.向發包人報送的監理月報,内容及格式應按照SL288-2014《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範》和發包人的要求進行編制。

JL26《旁站監理值班記錄》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在施工現場對工程項目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實施連續性的全過程檢查、監督與管理。

2.監理機構應嚴格旁站監理工作,特别注重對易引起滲漏、凍融、沖刷、汽蝕等工程部位的質量控制。

3.在工程項目施工中,監理人員到施工現場,對施工過程進行觀察、監督和檢查,采用視覺性質量控制方法對施工人員情況、材料、工藝與操作、施工環境條件等實施監督與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提出和糾正,以便使施工過程始終處于受控狀态。旁站監理應對監督内容及過程進行記錄,填寫《旁站監理值班記錄》。

JL27《監理巡視記錄》填表說明

1.監理人員應經常有目的地對承包人的施工過程進行巡視。主要檢查内容包括:(1)是否按照設計文件、施工規範和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2)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尤其是質檢人員是否到崗到位,特種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3)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操作條件是否滿足工藝操作要求。(4)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5)施工環境是否對工程質量、安全産生不利影響。(6)已完成施工的部位是否存在質量缺陷。

2.監理人員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巡視檢查後,應填寫《監理巡視記錄》。

JL28《工程質量平行檢測記錄》填表說明

1、【4.2.6 】 平行檢測。在承包人對原材料、中間産品和工程質量自檢的同時,監理機構按照監理合同約定獨立進行抽樣檢測,核驗承包人的檢測結果。平行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6.2.14 】 平行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監理機構可采用現場測量手段進行平行檢測。(2)需要通過實驗室進行檢測的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照監理合同約定通知發包人委托或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試驗。(3)平行檢測的項目和數量(比例)應在監理合同中約定。其中,混凝土試樣應不少于承包人檢測數量的3%,重要部位每種标号的混凝土至少取樣1組;土方試樣應不少于承包人檢測數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樣3組。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可根據工程質量控制工作需要和工程質量狀況等确定平行檢測的頻次分布。根據施工質量情況要增加平行檢測項目、數量時,監理機構可向發包人提出建議,經發包人同意增加的平行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擔。(4)當平行檢測試驗結果與承包人的自檢試驗結果不一緻時,監理機構應組織承包人及有關各方進行原因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3、【條文說明4.2.6】

(1)平行檢測是由監理機構組織實施的與承包人測量、試驗等質量檢測結果的對比性檢測。

(2)對不同類别檢測,平行檢測實施如下:1)監理機構複核施工控制網、地形、施工放樣,以及工序和工程實體的位置、高程和幾何尺寸時,可獨立進行抽樣測量,也可以與承包人進行聯合測量,檢驗承包人的測量成果。2)需要通過實驗室試驗檢測的項目,如水泥物理學性能檢驗、砂石骨料常規檢驗、混凝土強度檢驗、砂漿強度檢驗、混凝土摻加劑檢驗、土工常規檢驗、砂石反濾料(墊層)常規檢驗、鋼筋(含焊接與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驗、預應力鋼絞線和錨夾具檢驗、瀝青及其混合料檢驗等,由發包人委托或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但試樣的選取由監理機構确定。現場取樣一般由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實施,也可以由監理機構實施。3)工程需要進行的專項檢測試驗,監理機構不進行平行檢測。4)單元工程(工序)施工質量檢測可能對工程實體造成結構性破壞的,監理機構不做平行檢測,但對承包人的工藝試驗進行平行檢測。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要監督承包人嚴格按照工藝試驗确定的參數實施。

4、【條文說明6.2.14】

(1)現場測量檢測的數量滿足下列質量控制要求:1)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要求和合同約定要求。2)施工控制網、施工放樣等複核要求。

(2)條款中對平行檢測的項目和數量做了最低限度的規定。根據工程的重要性和其他具體要求,應平行檢測試驗的其他項目和檢測數量可在監理合同中約定。

(3)若原材料平行檢測試驗結果不合格,承包人要雙倍取樣,如仍不合格,則該批次原材料定為不合格,不得使用;若不合格原材料已用于工程實體,監理機構需要求承包人進行工程實體檢測,必要時可提請發包人組織設代機構等有關單位和人員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鑒定。

5、平行檢測結果按月彙總。

JL33《監理日記》填表說明

1、【6.8.5-1】現場監理人員應及時、準确完成監理日記。監理機構指定專人填寫監理日志,并及時歸檔。

2、【6.8.5條文說明】 監理日記是參與現場監理的每位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工作記錄。 總監理工程師要指定專人依據監理日記填寫監理日志,并由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監理工程師簽字。監理日志應按監理合同所包括的施工合同單獨填寫,并按月裝訂成冊;如施工合同的單位工程個數較多,可根據施工合同所包括的單位工程類别分别填寫并彙總成冊。 監理日志的彙編人員負責核查施工日志。

3、監理日記的主要内容: (1)天氣 (2)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施工形象進度、資源投入等 (3)承包人的質量檢驗、安全作業。 (4)監理巡查、巡視、旁站、通知、監督、見證等 (5)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 (6)發包人檢查,監督單位抽檢,各級領導視察等 (7)監理通知、彙報事項。 (8)當日重要事件記錄。JL34《監理日志》填表說明

1.總監理工程師應指定專人負責填寫項目的《監理日志》,按月裝訂成冊。

2.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審閱監理日志(一般每周1次,工程涉及地域廣闊的每月1次),針對監理日志記錄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建議,不斷督促完善監理日志。3.《監理日志》記錄内容應包括:(1)天氣:如白天、夜晚天氣無大變化,可隻記錄白天天氣情況。若夜間天氣有重大變化,應在監理日志中如實記錄。(2)施工内容、施工部位及形象進度。(3)施工質量檢驗:當天的質量檢驗情況,結果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處理措施,處理結果。(4)安全作業情況。(5)施工作業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施工過程中監理發現的問題,解決的方法以及整改過程。監理日志不能隻記錄存在的問題,不記錄問題是怎樣解決的。發現問題是監理人員經驗和觀察力的表現,解決問題是監理人員能力和水平的體現,在監理工作中,并不隻是發現問題,更重要的是怎樣科學合理地解決問題。(6)承包人的管理人員及主要技術人員到位情況。(7)施工機械投入運行和設備完好情況。(8)其他:記錄《監理通知》的發放及承包人的回複情況、《監理工作聯系單》的發送情況、《會議紀要》的編制及發送工作、《監理月報》的編制及報送情況、來往文件的收發情況、設計變更文件的處理情況、主管部門及領導的檢查情況等等。

4《監理日志》書寫要求:(1)監理日志應公正記錄每天發生的工程情況,準确反映監理每天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禁止作假,不能為了某種目的修改日志,不得随意塗改、刮擦。(2)監理日志應每天按時填寫,盡量避免事後補記。(3)監理日志不允許記錄與監理工作無關的内容。(4)記錄問題時對問題的描述要清楚,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都要跟蹤記錄完整,不得有頭無尾。(5)監理日志書寫要工整、清晰,用語規範,語言表達簡明扼要,措辭嚴謹,記錄應盡量采用專業術語,不用過多的修飾詞語,更不要誇大其詞,涉及到數字的地方,應記錄準确的數字,不得采用諸如“大約15㎡”之類的措辭。不得在監理日志中出現“估計”、“可能”、“基本上”等概念模糊的字眼,以免使人對監理日志的真實性、可靠性産生懷疑,從而失去監理日志應起的作用。

JL35《監理機構内部會簽單》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内部會簽單》在監理機構作出決定之前,認為需要内部會簽時使用。

2.事由:指會簽事項的主題。

3.會簽内容:指作決定需要明确的相關事項。

4.依據、參考文件:指作決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技術标準、設計文件、合同文件等。

5.《監理機構内部會簽單》适用于監理組織模式為職能型或直線-職能型監理組織模式。直線型監理組織模式,受工程項目在地理位置上比較分散的限制,不适宜内部會簽。

JL36《監理發文登記表》填表說明

監理機構進場後,應建立“收文登記表”及“發文登記表”。收發文登記表格式,一般采用公司質量體系文件樣表,若發包人或質量監督機構另有規定,應從其規定。

JL37《監理收文登記表》填表說明

監理機構進場後,應建立“收文登記表”及“發文登記表”。收發文登記表格式,一般采用公司質量體系文件樣表,若發包人或質量監督機構另有規定,應從其規定。

JL38《會議紀要》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應建立會議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由其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各方應派員參加。

2.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編寫由監理機構主持召開的會議的會議紀要,并分發與會各方。但不作為實施的依據,監理機構及與會各方應根據會議決定的各項事宜,另行發布監理指示或履行相應文件程序。

3.主要參加人員簽名:可單獨附頁。會議簽到表格式可參照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給出的樣表。

JL39《監理機構聯系單》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聯系單: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與發包人、承包人聯系時用表。

2.事由:指需聯系事項的主題。

3.内容:指需聯系事項的詳細說明。要求内容完整、齊全。

JL40《監理機構備忘錄》填表說明

1.監理機構備忘錄:用于監理機構就有關建議未被發包人采納或有關指令未被承包人執行的書面說明。

2.事由:指未被發包人采納或未被承包人執行事項的主題。

3.内容:指需聯系相關事項的詳細說明。要求内容完整、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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