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慢慢的穩定和緩和下來,不少地區開始了複工。在全面複工的情況下,企業肯定是不會讓員工裸奔,給員工買口罩或發放口罩基金,讓員工自行購買口罩的情況不在少數。
那麼,企業購買的口罩、消毒水等防護用品要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呢?是計入辦公費用裡的其他辦公用品了,還是計入勞保費呢,或者是計入員工福利費呢?
(1)企業集中購買的口罩等防護用品,一般情況是計入勞保費。因為在防疫的特殊時期,口罩等防護用品是屬于勞保用品,可以直接計入勞保費,在所得稅前一次性扣除的。可能有的企業之前零星購買過一些口罩,并不是大批量采購,計入辦公費裡的其他辦公費也是可行的。但建議還是計入勞保費會更為合理。
(2)對于有些企業設置了專門的工會委員會和專門的工會賬務,集中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是通過工會采購,相關發票開具的是某某公司工會委員會的,那這種情況下,是不能計入勞保費用的,隻能歸集為工會經費的使用。根據最新的稅收政策,企業購買的口罩等防護用品,在企業所得稅前是可以一次性扣除的。所以建議還是以公司的名義集中采購,并開具公司擡頭的相關增值稅發票。
(3)企業給員工發放一定的疫情補助,比如100、200等,讓員工自行購買口罩、消毒水等防護用品的。那這種直接發放的疫情補助,肯定是不能計入勞保費的,在賬務處理上,一般視為職工福利的一種,計入職工福利費。
因為職工福利費包括企業的食堂、防暑降溫、取暖、獨生子女補助等,其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時,是存在扣除限額的。如果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超過了應付職工薪酬的14%,超過部分是不予抵扣的。所以,當企業員工較多,發放購買口罩的資金金額過大,可能會出現并不能在所得稅前全部抵扣的情況。
另外,現在口罩的購買,個人購買的優惠力度、渠道的正規情況、購買能力等等都不如企業。如果企業能集中采購口罩等防護用品,發放給員工,會是比較優質的選擇。
可能有的企業不打算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發放給員工,這确實是可行的,那如果過早複工導緻員工出現問題,可能就更得不償失了。所以建議企業在複工時,還是需要考慮口罩和員工安全等因素,綜合考量一下會比較好。
再者,對于企業集中購買口罩、消毒水、防護衣等防護用品,那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呢?根據最新的國家稅收政策,對于這類的防護用品所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可以認證抵扣的。所以在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時,建議可以盡可能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企業購買的口罩、消毒水等防護用品進行了捐贈,那隻要是通過公益性組織、公益性社會團體、定點治療的醫院等捐贈的。那在所得稅前都是可以免稅的,可以扣除。在賬務處理上,我們一般是計入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建議要取得相關公益性捐贈收據,便于後續的賬務處理。
關于防疫期間企業購買口罩的問題,基本就這些了,如果大家有什麼疑問或問題,歡迎批評指正和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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