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07:46 | 義烏商報
20年前,義烏市民老毛買了一棟房子,房産證當時立馬就做出來了。可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時,愣是跑了N趟,到現在反而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最近,老毛聽朋友說我市各部門都在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衆辦實事。他抱着試試看的心理,再次前往辦理。
4月27日上午9時,老毛與記者一同去市行政服務中心不動産登記窗口。走進一樓大廳,老毛一眼看見了“疑難問題受理窗口”。想想之前的辦事經曆,可能這裡更能解決問題。老毛便拿出房産證和一張票據,上前向服務台工作人員訴說了他的無奈——— 他申辦的土地使用權證,國土部門讓他整整等了20年,至今也沒等到通知。服務台的一名共産黨員志願者聽了老毛的訴求後,立即到不動産登記窗口叫來了一名工作人員前來解答。
那麼,老毛到底遇到了什麼疑難問題呢?
老毛說,1997年11月份,他花了80多萬元,在保聯街購買了3間4層的一幢房子。購房款一次性付清後,他和賣主一起到繡湖邊的房管所,在有關材料上簽字後,申辦了房産過戶手續拿到了房産證。
老毛接着說:“1997年12月19日,我拿着買賣房屋的協議、過戶後的房産證、買賣雙方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證轉移公證書等相關資料,到位于北方聯附近的國土辦地産所申辦土地證過戶。”
老毛清楚記得,當時窗口是一位姓樓的男同志受理了他的申請。該工作人員受理後,給老毛出具了一張收費為20元的“浙江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票據收費項目明确無誤地寫着“申報費、登記費、複印費”字樣。遞交完申報資料後,老毛又問:“還需要其它什麼材料嗎?”樓姓工作人員對其說:“什麼也不需要了,一個月辦理完結,你回家等通知就是了。”
老毛說,當時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走程序确實是一個月。
在家等了一個月的老毛,再去國土辦地産所咨詢時,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他:“沒這麼快,辦好後我們會通知你的。”
當時老毛在經商,由于購房花了80多萬元,做生意周轉資金發生困難。他急于拿到土地使用權證,是想用它和房産證去銀行貸款的。可一等再等,也沒等到土地使用權證辦好的通知,老毛隻得向朋友借錢經商。
1998年,老毛說自己至少又跑了3次,土地使用權證依然沒辦好。後來,忙于生意的老毛一拖再拖,就沒再去咨詢此事了。結果這一拖,拖到了2017年。
去年11月的一天,老毛就土地使用權證轉移辦理等了20年之久的問題,專門跑到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國土部門一位負責人的辦公室反映。該負責人查閱了電腦資料後說:“你的資料都有了,但還有曆史遺留問題,等我們報到局裡讨論後再做決定。”
半個月後,老毛再次去咨詢,該負責人回複說:“你的土地使用權證,局裡通不過,不可以辦理。”随後,老毛又多次跑該辦公室,依舊無果。
“我應該怎麼做?到底該怎麼‘辦’?辦事窗口也沒人告訴我啊。”老毛想不通,當初自己明明交了所有申報材料,結果沒辦成。現在自己拿着房産證和地産所開具的票據證明,還是不能辦。
不動産登記窗口找來的工作人員沒辦法解答,于是帶着老毛和記者一同來到了一樓辦公室。老毛再次向行政服務中心不動産登記中心賈化民主任陳述了自己的情況。
賈主任随即讓工作人員根據老毛提供的房産證,在電腦上查詢了有關資料。記者看到,電腦資料顯示,老毛當初買房手續資料齊全。涉及房産證轉移事宜,買賣雙方共同申請事實資料完整。所以老毛順利拿到了房産證。
土地使用權證又為何不能辦理?賈主任解釋說,首先,這是一個曆史遺留問題——— 20年前老毛遞交地産所的資料已經找不到了,現在的工作人員也不接頭;老毛的土地使用權證轉移(買賣)的公證書一直沒有看到,隻查到了原權利人死亡後由其妻子與兒子繼承的公證。其次,老毛自己應負有很大責任——— 遞交了資料卻不跟進一直拖到現在。第三,鑒于之前資料遺失,根據老毛目前提供的材料是不能辦理的——— 這屬于單方申請土地使用權證轉移,依法程序錯誤。實際上,不動産登記窗口遇到的類似單方申請轉移雙證(房産證、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比較多,如果國土部門給予辦理,存在承擔賠償責任和失職渎職的風險。所以,這種情況不予辦理。
那該怎麼“辦”呢?賈主任表示,由于土地使用權證被轉移方權利人已去世,老毛需要找到該權利人的繼承人,前來共同申請土地證轉移,協助老毛辦理土地證。如果老毛同意的話,國土部門也會派人抽時間對土地使用權證被轉移方繼承人進行走訪調查,了解實際情況。
事情轉了一圈回到原點,老毛沮喪地離開了市行政服務中心。時過境遷,老毛擔心對方不願配合自己辦理。“不配合怎麼辦?要打官司嗎?我自己辦事不嚴謹确實該承擔責任,可資料遺失導緻土地使用權證不能辦理的責任,又該誰來承擔呢?”
(原标題《20年未辦成的土地證,現在該怎麼“辦”——記者蹲點“最多跑一次”改革系列報道之九》原作者鮑斌 胡木水。編輯 童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