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準開業。
那麼要如何辦理旅館業許可證登記呢?
看這裡!
申請條件
1、有固定、合法的經營場所,房屋建築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符合使用福建省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條件;
3、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4、設有供旅客存放财物的保管箱(櫃)或者保管室、保險櫃;
5、配備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或者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保安人員;
6、取得《營業執照》
申請材料
1、福建省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申請登記表
2、營業執照
3、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經營者的有效身份證件
4、經營場所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規劃用途或用途一欄标注為商業或酒店或旅館)
5、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或房屋建築可靠性鑒定報告
6、符合安裝使用福建省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系統軟件由公安機關免費提供)環境的情況說明(不實行告知承諾時提供)
7、經營場所平面圖(應标明所在樓層、客房數、床位數以及監控設施、安全通道分布情況)
8、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書(實行告知承諾時提供)
9、租賃經營的還應提供租賃協議書
注:所需材料可從小程序速辦寶裡下載
辦理流程
一、受理
辦理人: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時限:當場
審查标準:
《國務院對确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6項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實施機關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辦理結果:受理通知書
二、審查
辦理人:審查人員
辦理時限:當場
審查标準:
《國務院對确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6項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實施機關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辦理結果: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三、決定
辦理人:審批人
辦理時限:當場
審查标準:
《國務院對确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6項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實施機關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辦理結果:批複決定
窗口辦理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 -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廈門市思明區前埔東路20号思明區行政服務中心8樓公安服務廳2号窗口
(申請人可以自主選擇通過郵寄的方式将申請材料寄送到受理公安機關:廈門市思明區前埔東路20号思明區行政服務中心8樓公安服務廳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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