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無下限的吃奇?【光明時評】近日,網紅博主“提子”拍攝燒烤和食用鲨魚視頻的事件持續引發公衆關注當地警方調查證實視頻中的鲨魚為噬人鲨(亦稱大白鲨),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國家保護動物到底如何流轉到網紅博主的手中,成為鏡頭前博取關注的道具,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查,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遏制無下限的吃奇?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光明時評】
近日,網紅博主“提子”拍攝燒烤和食用鲨魚視頻的事件持續引發公衆關注。當地警方調查證實視頻中的鲨魚為噬人鲨(亦稱大白鲨),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國家保護動物到底如何流轉到網紅博主的手中,成為鏡頭前博取關注的道具,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查。
噬人鲨被烹食事件,暴露出直播經濟中不光彩的一隅。在互聯網上随意檢索,不難發現同類事件早已屢見不鮮。去年,海南省一名微博名為“阿壯鍋本人”的博主,錄制了烹食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視頻,并發布到網絡社交平台上博取關注。法螺,在海洋中是維持珊瑚礁生态平衡的“守護神”,在鏡頭前則成為流量博主們的盤中餐,不禁令人憂心野生動物保護面臨的新挑戰。
無禁忌地吃,當然于國法不容。刑法明确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這些博主或許沒有想到,自己拍攝并上傳的視頻,反倒成為記錄違法行為的鐵證,甚至要為之付出沉重的代價。
對于網紅博主們來說,他們或許并不想蓄意挑戰刑法的威嚴。正如此次烹食噬人鲨的博主,她在作品中拍攝了鲨魚從海鮮市場檔口買來的情節,還在畫面中特意打上“人工養殖”的字幕,雖然這改變不了鲨魚來路不正的事實,但至少說明她有意要規避購買珍貴野生動物的法律風險。隻是,國家保護動物種類繁多,作為非專業人士的吃播博主們,恐怕很難一一鑒别,而一旦牽扯到官司,那就不是一句“不知道它是保護動物”就能輕易脫得了幹系的。
早在1999年,原農業部就曾發布《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明确規定從事野生動物相關産業,必須要依法申請相關許可,無許可而購買當然是違法的,有許可則表明具有識别能力,認識還買更是違法。由是觀之,靠“吃奇”獲取流量的吃播博主,就好像是不斷徘徊在高壓電線旁卻不懂電路基礎知識的人,其危險可想而知。這接二連三的事件,對所有吃播博主都是個警醒,切莫企圖以一句“不知道”蒙混過關,增強相關法律知識學習是對所有從業者的底線要求。
換個角度來看,網紅博主們如此這般搜羅奇珍異獸,不過是為了滿足粉絲的獵奇心理。在吃播博主的江湖中,有的是主打吃得多、吃得快,有的則是主打吃得奇、吃得怪,在後者這裡,鲨魚、鴕鳥、娃娃魚等,都是他們生意經中的一部分。隻要這個遊戲邏輯不變,那麼總有人在利益驅動下前赴後繼。因此,要在直播經濟中做好野生動物的保護,平台承擔相應責任是源頭治理的必然要求。強化涉及野生動物視頻的監管審核,對違背法律法規和道德倫理的内容,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限流乃至封殺的處罰,才能從根本上遏制網紅博主無下限的“吃奇”沖動,更好地應對互聯網經濟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面臨的新挑戰。
(作者:轅 故,系媒體評論員)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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