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10月14日,南都記者從廣東省财政廳獲悉,為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經調研評估,近日廣東出台《關于延續實施車輛車船稅具體适用稅額的通知》和《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标準的通知》,将車輛車船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标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降低後的兩項稅種稅額标準繼續保持全國最低水平。
據了解,2017年,廣東先後印發《關于調整車輛車船稅具體适用稅額的通知》和《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标準的通知》,在國家規定稅額或标準範圍内的,從2018年1月1日起,将廣東省各類車輛車船稅降低到對應的法定稅額的最低水平稅額;并通過降低稅額标準、調整區域劃分、簡化土地等級等,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負,新政有效期為5年。
上述稅額标準執行以來,對減輕市場稅負,特别是相關企業稅負有明顯作用。從減免額看,與調整前稅額标準相比,2018年至2021年,共為企業和個人減免車船稅共110.11億元,年均27.53億元;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222.74億元,年均55.69億元。從減免幅度看,車輛車船稅整體減幅為25%左右,其中主要為各類市場主體所有的貨車、挂車、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減幅超過 80%;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幅為40%。在穩經濟大盤背景下,對于降低個人消費成本和減輕企業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外,2018年以來,降低車輛車船稅适用稅額,不僅有利于引導綠色低碳出行推動綠色發展,也有效降低企業和個人成本,提振了市場消費信心。同樣,降低後的土地使用稅稅額标準總體上接近全國最低水平,在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幫助企業節約資金進行産業升級和擴大再生産、引導市場向實體經濟投資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從兩項稅收的實際征收情況來看,減稅起到了涵養稅源的作用,兩項稅收都呈現“先抑後揚”的變化趨勢,如,車船稅2021年入庫稅款比标準下調前的2017年還多出14.5億元,側面反映了有關政策對汽車消費的推動作用。調研中,各級财稅部門和企業均反映現行稅額市場認可度較高,執行較為穩定。
采寫:南都記者梁思華
圖片:粵财宣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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