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發布消息:近日,該院依法對周某某等13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
經審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産商曾某某等人生産的減肥糖批發給下級銷售代理趙某、李某等人,趙某等人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至全國各地。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某某為銷售,郭某某通過微信、微博發布廣告,銷售減肥糖。
據澎湃新聞報道,該案中的郭某某為郭美美(本名郭美玲)。
截圖來源: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微博
檢方通報,該系列案中的減肥糖中均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産、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布曲明(Sibutramine)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曾被用于減肥藥,因會增加嚴重心腦血管風險已被禁用。早在2010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我國的生産、銷售和使用,已上市銷售的藥品由生産企業負責召回銷毀。
圖源: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3月18日、4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兩次通報相關案情:2020年12月,浦東公安分局經偵支隊收到一條線索,有人在網上銷售假減肥藥。
此後,警方在多省多地統一開展收網行動,先後抓獲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女,26歲)、周某某(女,26歲)、郭某某(女,30歲)等75人。搗毀生産窩點3處、銷售窩點24處,現場查獲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餘粒、生産原料約34公斤、生産設備3台以及外包裝20000餘件,涉案金額達5000萬餘元。
2015年郭美美案在法庭上。資料圖
2015年,郭美美曾因開設賭場罪被判刑,後于2019年7月出獄。重獲自由的她本應吸取教訓、洗心革命,以踏實的工作回饋社會。然而,習慣了高消費的她卻管不住自己,又将手伸向違禁産品。在刑滿釋放後的一年多時間裡,她利用自己“名聲”,在網絡平台大肆售賣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給社會帶來了危害。
郭美美再次面臨法律的嚴懲,一方面是其“自作孽,不可活”,另一方面也成為大衆的反面教材,“撈偏門”“賺快錢”的心态害人害己,“網紅”的名氣和影響力理應用作正途,才能紅得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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