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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一生的苦難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6-27 02:28:27

本文由公衆号“記憶群島Isles”授權發布

朱元璋一生的苦難(我不願在朱元璋的盛世中當一個普通愚民)1

朱元璋一生的苦難(我不願在朱元璋的盛世中當一個普通愚民)2

本文節選自筆者的新書《活在洪武時代》,當當網與京東有售。

一、朕來給你們講講道理

洪武十九年(1386)五月,一個叫彭玉琳的和尚,與他的七十餘名信徒,被從江西新淦縣押送至南京,由朱元璋親筆批示處死。

按明帝國的官方說法,彭玉琳是福建将樂縣陽門庵的僧人,原名全無用。他行腳到江西新淦縣,在這裡自稱“彌勒佛祖師”,以燒香聚會的形式建立起“白蓮會”,當地民衆楊文曾與僧人尚敬等成了他的信徒。然後,這個彭玉琳還不滿足,又“稱晉王,僞置官屬,建元天定”,做起了皇帝夢。結果被地方官“率民兵掩捕之”,帶着一群地方治安人員,便把彭玉琳和他的信徒七十餘人全抓了起來。[1]

彭玉琳是不是真的在做皇帝夢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組織的“白蓮會”讓朱元璋感到了不安。朱元璋親眼見識過白蓮教如何将一個個原子化的元代底層百姓聚合在一起,成為反抗元朝廷統治的中堅力量。他自己也曾蔭庇在白蓮教的旗幟之下,是這力量的一部分[2]。

所以,盡管彭玉琳僅發展了七十餘名信徒(考慮到此案存在擴大化,七十餘名信徒這個數據是含有水分的),朱元璋仍高度重視此案,親自寫了一篇千餘字的文章,要給全體大明百姓講講道理。

這篇文章發表在《大诰三編》之中。

文章以“嗚呼”開篇。朱元璋說:自漢隋唐宋以來直到大明朝,總有許多愚民配不上他們所處的太平時代。這些愚民“厭居太平好亂”“累為造禍之源”,活在太平時代卻不好好珍惜,總想着作亂,總成為破壞太平的禍源。結果如何呢?這些家夥“一一身死,姓氏俱滅”,不但自己死掉,連姓氏家族也完了。可惜的是,“愚者終不自知,或數十年、數百年,仍蹈前非”,愚民總是不醒悟,不懂得吸取曆史教訓,過個幾十年幾百年,又一批批地冒出來破壞太平,成為時代的亂源。

朱元璋一生的苦難(我不願在朱元璋的盛世中當一個普通愚民)3

這番感歎結束,朱元璋便開始給大明百姓“擺事實講道理”。他說:

“且如元政不綱,天将更其運祚,而愚民好作亂者興焉。初本數人,其餘愚者聞此風而思為之合,共謀倡亂。是等之家,吾親目睹。當元承平時,田園宅舍,桑棗榆槐,六畜俱備,衣糧不乏。老者,孝子順孫尊奉于堂,壯者繼父交子往之道,睦四鄰而和親親,餘無憂也。雖至貧者,盡其家之所有,貧有貧樂。縱然所供不足,或遇雨水愆期,蟲蝗并作,并淫雨澇而不收,饑馑并臻,間有缺食而死者,終非兵刃之死。設使被兵所逼,倉惶投崖趨火赴淵而殁,觀其窘于衣食而死者,豈不優遊自盡者乎!”[3]

大意是:就說元朝吧,它的政治出了問題,天命要發生轉移了。那些喜歡作亂的愚民,便都趁機冒了出來。最開始不過幾個人,然後其他愚民跟風會合一起作亂。這類人與他們的家庭,我是親眼目睹過的。元代太平時日,他們擁有田園與房宅,擁有桑棗與榆槐,擁有六畜與衣糧,什麼都不缺。老人膝下有孝順的子孫,壯年人繼承了父輩積攢下來的好交情,隻要與鄰居和親友搞好關系,大家和和睦睦,便沒有需要憂愁的事情。即便是貧窮到了極點的人,盡其所有,窮也有窮的樂趣。雖然吃不飽穿不暖,遇上氣候反常水旱蝗災、蝗災,還會被餓死,但終究不是死于兵刃。看看那些被軍隊追逼着倉皇投崖跳水自焚而死的人,再看看這些沒飯吃沒衣穿而死的人,兩相對比,後者簡直可以說是“優遊自盡者”

“優遊”是舒服閑适的意思,“自盡”即自然死亡。朱元璋的意思是:相比在亂世被人用兵刃砍死,在太平時代餓死凍死其實已經是一種福氣,是一種更舒服的死法。據此,朱元璋向大明百姓發出了靈魂之問:為什麼要去做好亂的愚民呢?安安分分做太平百姓不好嗎?

接着,朱元璋又以過來人的身份,給愚民們具體分析了一番參與作亂的風險與收益:

“視此等富豪、中戶、下等貧難,聞作亂翕然而蜂起,其亂雄異其教,造言以倡之。亂已倡行,衆已群聚,而乃僞立名色,曰君、曰帥,諸司官并皆仿置。凡以在外者,雖是亂雄,用人之際,武必詢勇者,謀必詢智,賢必尊德,數等既拔,其餘泛常,非軍即民,須聽命而役之。嗚呼!當此之際,其為軍也,其為民也,何異于居承平時,名色亦然,差役愈甚。且昔朕親見豪民若幹,中民若幹,窘民若幹,當是時,恬于從亂。一從兵後,棄撇田園宅舍,失玩桑棗榆槐,挈家就軍,老幼盡行随軍營于野外,少壯不分多少,人各持刃趨兇,父子皆聽命矣。與官軍拒,朝出則父子兄弟同行,暮歸則四喪其三二者有之。所存眷屬衆多,遇寒,朔風凜凜,密雪霏霏,飲食不節,老幼悲啼,思歸故裡,不可得而歸。不半年,不周歲,男子俱亡者有之,幼兒父母亦喪者有之,如此身家減者甚多矣。”[4]

大意是:富豪、中産與貧民紛紛追随作亂者,讓“亂雄”有了力量,他們就會樹立名号,或稱王或稱帥,效仿朝廷設置官僚機構。這些人雖是亂雄,但用人時,武肯定重用勇者,文肯定是重用智者,賢肯定重用有德行之人。隻有這些人能占據高位,剩下爾等尋常人,不過是普通愚民,要麼當兵要麼種地,仍得受他們的奴役。在亂世裡當兵也好,種地也罷,要承擔的賦稅與差役,必然要比太平時日更重。朕我當年便親眼看到許多富人、中産與貧民,開開心心跟着别人去作亂,當兵後抛棄了房宅與土地,失去桑棗與榆槐,全家老幼跟着軍隊在野外四處遊蕩。早上父子兄弟一同出去與官軍作戰,晚上歸來四人已死掉二三,眷屬們在寒風暴雪中瑟瑟發抖吃不上飯,哭哭啼啼隻想回鄉。許多家庭在短短一年半載的時間裡,便死光了成年男子,有些連幼兒與老父母也都死了。

朱元璋一生的苦難(我不願在朱元璋的盛世中當一個普通愚民)4

元末爆發的紅巾軍起義

風險與收益分析完畢,朱元璋反問大明朝百姓:“如此好亂者,遭如此苦殃,曆代昭然,孰曾警省?”曆史上這樣的慘劇實在太多了,還不夠你們吸取教訓嗎?

朱元璋參與作亂多年,可謂“資深愚民”。他這番現身說法,也頗有些道理。絕大多數普通人确實隻是時代變局中的炮灰——在元末的亂世裡,朱元璋與人“共謀倡亂”時,想必也擔憂過自己會變成炮灰。總之,他希望大明朝的百姓好好掂量一下自己,好好想清楚自己算不算勇者、智者和賢者。如果都算不上,那跑去參與作亂便隻會成為炮灰,沒有絲毫前途。

當然,朱元璋也沒有放棄“挽救”那些帶頭的“亂雄”和輔佐“亂雄”的勇者、智者與賢者。他如此警告他們:

“秦之陳勝、吳廣,漢之黃巾,隋之楊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則等輩,皆系造言倡亂首者。比天福民,斯等之輩,若煙消火滅矣。何故?蓋天之道好還,凡為首倡亂者,緻幹戈橫作,物命損傷者既多,比其事成也,天不與首亂者,殃歸首亂,福在殿興。”[5]

意思是:看看陳勝、吳廣、楊玄感、王仙芝這些人吧。曆史已經證明,帶頭作亂之人,從來不會有什麼好結果。因為帶頭者讓天下陷入戰火,損傷人命甚多,蒼天不會将天下交給他們。天命變遷的真正規律是“殃歸首亂,福在殿興”,帶頭作亂者肯定遭殃,撿便宜的一定是後起者。

當然,朱元璋沒有承認自己奪取天下是撿了前人劉福通、徐壽輝與韓林兒等人的便宜,他的話術是“天不與首亂者”(天意不護佑帶頭作亂之人)。但明眼人皆能明白,他其實是在警告那些潛在的首亂者:你們會是朝廷重點打擊的對象,冒出來做首亂者,不過是讓殿興者撿便宜。

道理全部講完,朱元璋在文章的末尾,又對明帝國百姓實施了一番恐吓。他說:彭玉琳這個和尚其實是北遁的元朝派來的奸細(此說并無證據),他這次在江西新淦縣搞事,連累了許多良民,有些百姓全家都被殺光了。但朝廷也是沒辦法,因為“難于分豁者多矣”,那些跟彭玉琳來往的人,哪些想作亂哪些不想,朝廷區分不了,隻好一并全殺。百姓們如果想保住自己的性命,便必須謹記,“凡有六字者,即時燒毀,毋存毋奉”[6],今後見到“南無彌勒尊佛”這白蓮教的“六字真言”,須趕緊燒掉,不可碰觸。

朱元璋一生的苦難(我不願在朱元璋的盛世中當一個普通愚民)5

前白蓮教徒[7]充分吸取了曆史教訓,嚴禁明帝國的百姓們接觸白蓮教。

二、遍地暴動的洪武時代

朱元璋之所以要借“彭玉琳案”,向明帝國百姓灌輸“甯為太平犬凍餓而死,也不做亂世人被兵刃所殺”的大道理,是因為洪武時代乃是一個百姓武力反抗此起彼伏的時代。

南炳文與湯綱所著《明史》依據《明太祖實錄》等材料,對此有較為詳細的梳理和總結。比如:

(1)在廣東,“東從潮州起,中經惠州、廣州、肇慶和韶州,西至高州和雷州,包括瓊州和崖州”,幾乎相當于整個廣東,在洪武時期均爆發過民衆的武力抗争。

(2)在廣西,洪武三年有陽山縣百姓聚衆起義,洪武五年有南甯衛激反當地百姓,三千餘人揭竿而起,洪武八年有柳州衛轄區内的百姓起義,洪武二十八年的黃世鐵起義規模極大,明軍在鎮壓過程中殺死了壯丁一萬八千餘人及家屬八千二百餘人,暴動發生區域僅剩下六百四十八戶百姓[8]。

(3)在福建,洪武三年有惠安縣百姓武力暴動,洪武五年有同安縣百姓攻占縣城,洪武十年有泉州百姓攻入安溪縣搶走縣印,洪武十二年有龍岩縣百姓數千人落草雷公獅子嶺,洪武十四年有福安縣百姓八千餘人揭竿而起、龍岩縣百姓再次暴動。[9]

上述三省情況如此,其他地區也大緻相同。總而言之,“在明初六七十年中,農民起義此伏彼起,連綿不斷。這些起義遍布于廣東、廣西、福建、江西、湖廣、四川、陝西、山東和浙江等十來個省份,規模大的有幾十萬人。一個王朝的初期,農民起義竟如此頻繁,地域如此廣泛,這在曆代封建王朝中也是少見的。”[10]

為什麼會搞成這樣?

三、民生凋敝的洪武時代

洪武二十五年,太學生周敬心有一段冒死上奏,可以視為解釋。當時,朱元璋為了明帝國的千秋萬代,欲求助于迷信活動,下诏“求曉曆數者”。周敬心趁機上疏批評,說國運的長短在于德政的厚薄,與曆數無關,朱元璋現在最該做的不是搞迷信活動,而是效仿兩漢唐宋實施“寬大忠厚”之政:

“方今力役過煩,賦斂過厚。教化溥而民不悅;法度嚴而民不從。……方今國則願富,兵則願強,城池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願廣,人民則願衆。于是多取軍卒,廣籍資财,征伐不休,營造無極,如之何其可治也?臣又見洪武四年錄天下官吏,十三年連坐胡黨,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其中豈無忠臣、烈士、善人、君子?于茲見陛下之薄德而任刑矣。水旱連年,夫豈無故哉!”[11]

這段批評簡要明快,揭破了洪武時代的“盛世”幻象:百姓們被繁重的勞役和沉重的賦稅壓得喘不過氣來。朝廷的教化滲透到基層,但沒有百姓喜歡;朝廷的法律極其嚴苛,百姓也不願服從。朝廷追求國富兵強,追求高深的城池和壯麗的宮殿,追求更廣的領土和更多的編戶齊民。所以不斷征兵、不斷汲取民财,對外征戰不休,對内大興土木。且不斷發起震蕩朝野的政治整肅運動,其中洪武四年、十三年、十九年、二十三年便大搞了四次,大批官員百姓沒做甄别調查便被誅殺。這些被殺者當中,許多人其實是忠臣烈士善人君子。

朱元璋一生的苦難(我不願在朱元璋的盛世中當一個普通愚民)6

《明史》說,周敬心這份“言辭激切”的奏章“報聞”給了朱元璋。至于朱元璋是何反應,周敬心的後續命運如何,無隻字記載。

周敬心不會無事生非寫奏章去惡意诋毀朱元璋的治績。他對洪武時代“力役過煩,賦斂過厚”的批評,在《大诰續編》中也能找到佐證。該編第三十三條裡,朱元璋便提到:前代不必納稅的“小溝、小港、山澗去處”,已經“照地起科”納過一次稅的“灌溉塘池、民間自養魚鮮池澤”等,在洪武時代的征稅機構河泊所的管控下,竟然一概都要繳納魚課。為了從民衆身上榨出稅來,河泊所甚至做到了将“取魚罾網、罩籠之類一概搜拿”的地步,連百姓捕魚的吃飯家夥都沒沒收了。[12]

朱元璋認為,出現搶奪百姓“取采蝦魚器具”這種惡劣事件,主要原因是河泊所裡混入了大量的“奸邪小人”。解決這些小人的辦法,便是發動百姓,若有河泊所官吏膽敢再搶奪百姓抓捕魚蝦的器具,“許民人拿赴有司,有司不理,拿赴京來議罪枭令,以快吾良民之心”[13]。

實則真正的原因是:為了汲取民财,洪武時代設置了大量的河泊所(洪武十五年的數據是252處),且給每處河泊所劃定了管轄範圍,制定了征稅額度——共分三檔:每年課米(一般折算為鈔)五千石至上萬石者,設官三名(另有若幹胥吏);每年課米一千石以上者,設官兩名;每年課米三百石以上者,設官一名[14]。另據《大明會典》,明朝政府下發給各布政司及府州縣河泊所的堪合共計689道,“皆以河字為号”,“各記所收魚課米鈔若幹,年終進繳”。這意味着明朝政府設置的河泊最盛時多達近700處,每一處河泊所都設定了納稅額度,作為河泊所官員的考核任務[15]。完不成課稅額度,河泊所的官員便要受罰。

問題是:在江河湖海裡捕撈魚蝦,收成的不确定性遠高于在土地上種植稻麥。耕地可以按肉眼可見的肥沃貧瘠劃出等級,然後按田畝多少征稅,是一件大體可控的事情。向江河湖海征收魚稅則不然,水面寬廣不代表魚多,卻是官府制定納稅額度的主要依據。此外還有許多運氣成分——今天收獲頗豐不代表明天也能有相同的收獲,今年湖裡魚多不代表明年也多;洪水會影響捕魚的收成,築壩攔水與過渡捕撈等也會影響捕魚的收成。收成充滿了不确定性,稅額卻有定數,河泊所的官吏們為了完成任務,便隻能依靠擴大征稅的覆蓋面(将以前不征魚稅的小水溝小水塘全都納入征稅範圍)和加大征稅強度(強搶百姓的漁網魚簍來逼迫他們繳稅)。

更有甚者,當朝廷派人前來追索欠稅時,河泊所知道從漁民身上已榨不出錢來,便會與地方官員勾結,将欠稅攤派給其他百姓。

《大诰初編》的第五十條,便記載了這樣一樁案子:揚州的“瓜埠河泊所”欠朝廷“魚課鈔四萬張”,湖官(也就是負責征魚稅的基層官員)已經跑了。戶部派人去揚州追讨,地方政府的做法是:(1)在本轄區内“不令網業戶及湖官陪償,卻乃行下富戶追陪”,不去找漁民的麻煩(這些人已經榨不出錢來了),也不去搜捕湖官(成本很高),而是逼着揚州當地的有錢人出這筆稅錢;(2)派人拿着公文,去“湖官”原籍所在的江西布政司追讨。江西布政司見到公文後,也懶得去搜捕逃走的湖官,“将平民一概科陪”,找了個名義讓當地百姓來出這筆稅錢(這種做法比去搜捕湖官容易多了)。據朱元璋講,這套組合拳打下去的效果,是欠稅四萬,征回來八萬,反而“盈利”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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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可以用來解釋“洪武時代四處揭竿而起”這一現象的,還有解缙呈遞給朱元璋的萬言書。時為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以“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為餌,要解缙知無不言給自己提意見。解缙于是向朱元璋描述了他眼中的洪武時代:

“臣觀地有盛衰,物有盈歉,而商稅之征率皆定額。是使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于補納。夏稅一也,而茶椒有糧,菓絲有稅。既稅于所産之地,又稅于所過之津,何其奪民之利至于如此之宻也。且多貧下之家,不免抛荒之咎,或疾病死䘮,逃亡棄失。今日之土地無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征聚有前日之稅糧。裡胥不為呈,州縣不為理。或賣産以供稅産,去而稅存。或賠辦以當役,役重而民困。”[17]

大意是:土地有肥瘠的變化,物産有豐歉的不同,朝廷的商稅卻全按定額攤派。盈利了官吏會去盤剝百姓,讓他們超額納稅;歉收了官吏也會去壓榨百姓,讓他們補足差額。已經有統一的夏稅,茶椒仍要納糧,果絲仍要繳稅。原産地已納過一次稅,運輸經過的每處關津還要再納一次。對百姓的掠奪何其密集。因為疾病緻死或逃亡棄失之類的原因,貧窮之家勞動力不足時常常被迫抛荒。如此,土地上的産出已不如往日,征收聚斂的稅賦卻仍是往日的額度。裡長胥吏不上報,州縣官府也不管。百姓隻好賣掉田産來補足欠稅,隻好拿錢來補足勞役。田産減少了每年的稅額不變,人口減少了每年的勞役不變,惡性循環之下百姓越來越慘。

需要注意的是,明代的“商稅”并非僅以商人為征收對象,而是“行赍居鬻,所過所止皆有稅,……惟農具、書籍及他不鬻于市者勿算”[18]——出門帶的東西,居家賣的貨物,經過關口駐留城鎮時皆要納稅,隻有農具、書籍與不曾出現在市場上的物品除外。實際上是一種針對全民的消費稅。

洪武時代的商稅稅率,是按商品價值的三十分之一征收。實際操作中,則不問産量的多寡與價格的高低,一律對征稅點實施定額攤派。這是一種典型的懶政。朝廷實施這種懶政的根源,是既想保證稅收總額,又不願提高征稅的行政成本。不搞定額制度,朝廷為了保證國庫收入,便需要建立一套監察系統去監督每個征稅點,使他們不敢偷稅漏稅,不敢侵吞稅收。建立這種監察系統,既需要人力成本,也需要财政成本,運作起來還有時間成本。反觀定額攤派,隻須簡單粗暴地以是否達成定額來考核稅收點的官吏,便能保證朝廷的稅收。雖然會因此造成的稅負不公之類的傷害,但承受者不是朝廷,而是底層民衆[19]。

解缙提供給朱元璋的改革辦法是:“宜令各處稅課,随時多少從實征收。或令百姓各人戶上先行補納官收稅錢,至冬均給還之。則衆輕易舉,官民俱利,百姓無巡攔之困矣。”[20]——應該讓各處稅收機關按照實際情況征收,或者讓百姓們先把錢交上來,到了冬天再按實際情況返還。這樣百姓就不會遭受“巡攔之困”——巡攔即具體負責征稅的基層胥吏。

其實,解缙說的這些,朱元璋全都明白。

洪武九年,山西平遙縣的主簿成樂任職期滿,其上司衙門給他的評語是“能恢辦商稅”。朱元璋見到該評語後,便命人去将成樂抓起來審訊,理由是土地的出産有常數,官府的稅收有制度,所謂善于征收商稅,定是“剝削于民”[21]。成樂的政治生命就此終結。

洪武二十年,戶部上奏說,洪武十九年“天下稅課司河泊所”征到的稅比往年要少,“宜以洪武十八年所收立為定額”,應該以洪武十八年的數據為法定額度,來考核各征稅機關。朱元璋反駁說:稅收本就該每年不同,如果拿往年的數據搞成定額,征不足的時候豈不是就要去搜刮百姓?還是應該“随其多寡從實征之”[22]。

但明白道理是一回事,願不願意按道理去做,又是另一回事。懲罰善于征稅的官員、駁回戶部的定額建議,從來就不是洪武時代商稅征收的主流政策。所以,在洪武二十一年,解缙仍視“稅有定額”為亟需改革的大暴政。

四、告密風潮逼反底層百姓

《大诰》裡,朱元璋也于無意間提供了一些可用來佐證周敬心與解缙之言不虛的案例。比如《大诰三編》裡講述了一樁“底層征稅人員害民案”,便是“稅有定額”制度在基層造成的典型結果。

案子發生在歙縣。當地有百姓名叫吳慶夫,通過賄賂的方式做了本縣的“巡闌”胥吏。“巡闌”即巡攔,是負責具體征稅的基層工作人員。當上巡攔後,吳慶夫便開始作惡:

“将鄉民程保家買到牛二隻農田,著要稅錢二十六貫。民程保不敢與抗,遂與之。本家蓋房,木料俱系是本處山場土産,其吳慶夫逼要稅錢八十貫。販幹魚客人至于本鄉,著要稅錢,準幹魚三十斤。”[23]

朱元璋說:嗚呼!我的天啊!住在萬山之中的百姓蓋個房子,用的樹木是自家山場種植的,吳慶夫居然要去收他們木料稅八十貫。百姓的兩頭耕牛,是從客商處買來,當時已經“入官文契”,也就是由客商交過稅了,吳慶夫居然又跑去找農夫征稅二十六貫。那些賣幹魚的小商販,力氣大的每次挑百十斤,力氣中等的挑八十斤,力氣小的挑六十斤。吳慶夫居然要收他們幹魚三十斤抵稅。而且,“遍處鄉村,不問有無門店,一概科要門攤”,鄉村住戶不管有沒開門店做生意,竟一概都要征收“門攤稅”[24]——該稅原本的征稅對象,是那些在城裡臨街擺攤賣東西的小商人。這些小商人本錢有限,無力購置固定店鋪,隻好在街邊找塊空地,早上擺攤晚上收攤。吳慶夫則是下到鄉裡,挨家挨戶去收“門攤稅”。

吳慶夫被押回原籍淩遲處死,一同協助他作惡的兄弟與兒子也被枭首示衆。朱元璋還宣布,自此以後,淩遲處死便是巡攔害民的判罰标準。

朱元璋一生的苦難(我不願在朱元璋的盛世中當一個普通愚民)8

巡欄是官府攤派給百姓的免費勞役。朱元璋的政策是“止取市民殷實戶應當,不許佥點農民”[25],官府攤派巡攔時,隻能選城鎮裡的富民。這是洪武時代打擊富民的常規手段。富民做巡攔沒有俸祿,完不成征稅任務便要受罰,便須拿出自己的财産來補足欠額。

而且,因為巡欄是體制内最底層的辦事人員,他們還會普遍遭受上級官吏的壓榨。《大诰續編》裡便提到一位叫做時子清的巡欄,被他的上級(應天府宣課司的大使、副使、司吏、攢典等)壓榨,須每天向這些人分别提供少則一斤,多至三斤的肉食(巡欄征稅可以收實物,這些肉食自然源于對底層肉販的榨取)[26]。

吳慶夫願意主動花錢買巡攔來做,是因為他相信自己可以做一個“合格的壞人”,可以從底層百姓身上榨取到足夠多的财富,這些财富在滿足上級官吏的索求後還可以有盈餘。他做上巡攔之後非常積極,往鄉下往山裡到處跑,不放過任何征收商稅的機會,核心驅使力便在這裡。

沒有制度的約束,個人的德行是靠不住。如果制度還鼓勵人去作惡,不肯作惡便要由自己來承受制度之害(比如拿自己的家産去填補稅收缺額),那麼吳慶夫必然成為多數。由吳慶夫們的做法來看,洪武時代商稅惡政的嚴重程度,實已遠超出了解缙的描述。解缙說的是“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于補納”,實際情況是吳慶夫們根本不會考慮什麼“盈”或者“歉”;解缙說的是“既稅于所産之地,又稅于所過之津”,實際情況是除此之外,吳慶夫們還會就同一件商品,先向賣家征稅,再向買家征稅。

回到本文開篇的彭玉琳案。

朱元璋沒有講江西新淦縣的百姓為何願意信奉彭玉琳,僅簡單粗暴地将彭玉琳等定性為“愚民好作亂者”。但在《大诰三編》的第三十七條裡,朱元璋談及另一樁案子時,再次提到了彭玉琳這個名字。

據朱元璋講,該案的大緻情節如下:金壇縣有一名叫做潘行的人,是監生出身,做了江西樂安縣的知縣。樂安縣有一名叫做周公煥的人,也是監生出身,做了太平府的同知。這兩人做監生的時候是“同堂生員”,相當于同學。周公煥還有一個叔叔叫周德泰,做過旌德縣的縣丞,後來因事被刺面罷官,回了家鄉。周公煥丁憂回到樂安縣老家,便與叔叔周德泰、老同學潘行經常往來。這期間,樂安縣有個百姓叫做陳添用,前往縣衙舉報另一名百姓羅本中是“胡惟庸行财之人”。這位羅本中之前已經被告發過一次,後來用錢搞定了。這一次再被告發,覺得自己可能躲不過去,于是決定孤注一擲:

“将财谷散與葉志和等五十八人,自後宰殺牲口,與各人夤夜商議,前往福建楊門庵,請給彭玉琳和尚旗号回歸。搶掠本都民人楊恩等家錢谷,意在積糧,接應彭玉琳作亂。及見官軍剿捕,彭玉琳被獲,方才止息。”[27]

“胡惟庸案”發生于洪武十三年,彭玉琳案發生于洪武十九年。也就是說,胡惟庸被夷滅三族已經六年了,朱元璋掀起的全民大告密運動仍未止息,底層民間仍有人在舉報别人是“胡惟庸黨羽”。這種恐怖的告密活動,終于将羅本中和同鄉“葉志和等五十八人”逼到了絕境,想要加入到彭玉琳主持的白蓮教裡去尋求庇護。

“胡惟庸案”本是政治案件,并非經濟案件。朱元璋制造該案的動機,是他意識到了自己在洪武六年推行的“察舉制”有一種天然的缺陷,那就是察舉取士的本質是關系網政治,處在官僚系統最頂端的丞相胡惟庸,不管他願不願意,都會成為察舉關系網的核心。進而,整個官僚系統便會圍繞着胡惟庸,形成一個關系密切的利益共同體(詳見本書前文《郭桓案》一章)。朱元璋在宣傳上将胡惟庸案弄成謀反案和貪腐案,是因為權鬥層面的動機不便對外公開。故此,那些被舉報為“胡惟庸同黨”的經濟犯,大多名不副實——貪污腐敗乃是官僚系統的常态(并不是說這種常态是對的),未必與胡惟庸有什麼實質性關系。

彭玉琳及其信衆在江西新淦縣被鎮壓,讓羅本中等人的孤注一擲失去了依托。無奈之下,隻好回過頭來尋求地方官府的幫助。據朱元璋的叙述,後續的發展是這樣的:

(1)羅本中讓兒子羅伯彰前往縣衙舉報陳添用,說他存在“強占有夫婦人”等不法行徑。

(2)知縣潘行接受了“周公煥叔侄并禮生耆宿曾原鼎”等人的囑托(“禮生”指的是主持喪儀祭祀之類工作之人),拿了羅本中的錢,站在了羅本中這邊。

(3)縣衙“着落裡長體勘”,讓裡長去查陳添用究竟有沒有強占有夫之婦,結果裡長回報說沒有。

(4)周公煥叔侄與知縣潘行沒辦法,隻好将陳添用當做“積年民害”抓起來押送京城。陳添用說正好可以拿着《大诰》進京告狀。潘行沒辦法,隻好讓皂隸在押送途中将陳添用給放了。

(5)陳添用被釋放後,仍進京舉報知縣潘行。潘行于是将之前負責押送陳添用的弓兵找來,讓他們舉報陳添用是押送途中逃跑的“積年民害”。[28]

沒有任何調查,朱元璋選擇了支持陳添用的舉報。這種支持顯然與“彭玉琳案”有很直接的關系。白蓮教加速了元朝的滅亡,彭玉琳在洪武時代到處傳播白蓮教,不管他有沒有造反的心思,朱元璋都會鎮壓他。羅本中有過聯絡白蓮教的想法,自然也是必須鎮壓的對象。陳添用究竟有沒有誣告,羅本中與“葉志和等五十八人”究竟是不是胡惟庸案的餘黨,知縣潘行等人究竟是拿了錢貪贓枉法,還是本就不認可陳添用的舉報,都已經不再重要。此案中,羅本中和所有支持過他的人,皆被朱元璋下令“淩遲示衆”。

朱元璋在《大诰三編》裡記錄此案,目的是警告那些“監生進士居官者”不要朋比為奸,他關注的焦點是知縣潘行與周公煥叔侄來往密切,他不喜歡這種密切。朱元璋沒有意識到,他留下的是一樁底層百姓被大告密運動逼至造反邊緣的真實案例。

這樁案子,洩露了洪武時代的恐怖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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