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經抉隐》節選
既然色蘊如此虛幻不實、當體即空,同時也是妙有真空之性所顯,那麼,五蘊中的其餘四蘊也不例外。所以,下文緊接着說:
受想行識,亦複如是。受想行識四蘊,雖然是心法,是無相相,但是和有相相的色法沒有兩樣,同樣是虛幻不實的,同樣是真心所現。色蘊既破,受想行識四蘊也就随之而破了。所謂一法破,法法皆破。由此可類推之: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想不異空,空不異想,想即是空,空即是想。行不異空,空不異行,行即是空,空即是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識,識即是空,空即是識。故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五蘊是總法,舉一反三。五蘊法如是,其他一切諸法也莫不如是,這就是這句經文的意義。
假如有人問:“何謂色即是空?”我們回答:“投石打破沉潭月,窈窕楊柳慢擺風。”如若再問:“如何是空即是色?”我們對他說:“張長王矮李面赤,桃甜梅酸李子澀。”諸位聽懂了嗎?假如不懂,我們再來讨論一下上面所說的一百法。前面僅講了一百法的數目,并未講到一百法的内容,現在我們不妨再繼續讨論一下。因為你不懂剛才的答語,這一百法的内容就顯得非常重要了。另外,通過講《心經》中色、空的道理,大家把相宗的一百法也了解了,這也是個非常好的事情。
一百法内,第一個是“心法”,稱之為“八大心王”。 前六大心王就是我們講過的眼、耳、鼻、舌、身、意。 這六種心,産生六種識。 眼睛能看見色相,叫眼識; 耳朵能聽到聲音,叫耳識; 其他鼻、舌、身、意四根對香、味、觸、法四塵所生的識,就是鼻、舌、身、意四識。 還有兩個心王,是末那識和阿賴耶識。 第七識是末那識,義為“我執”,相宗稱為“染淨依”,是專事傳導輸送的。 相宗有一熟語: “弟兄八個一個癡,其中一個最伶俐,五個門前做買賣,一個往來傳消息。 ”往來傳消息的就是這個第七識。 其中“一個癡”就是“第八識”,它是含藏識,不問好與壞,隻要由第七識傳來,就都儲藏在裡面了。 五個門前做買賣的就是眼、耳、鼻、舌、身,這兄弟五個專對外境,應付事宜。 “其中一個最伶俐”就是第六識,即意識,其勢力最強,一切事情都靠這個第六識來分别取舍。 假如第六識不動,那麼眼睛對境的時候,就和鏡子照物一樣,是現量的。 現量者,就是這個東西是個長的,你看着就是個長的; 那個東西是短的,你看着就是個短的,絲毫不加任何美醜、好壞、惡善、是非等分别。 假如第六識随五識一起啟動,就生起了善惡、美醜、好壞、得失等種種事端。 所以說,一切善惡都是第六識(意識)所造作的。 第七識染淨依,是依六識淨而淨,六識染而染,它隻給第八識傳送消息而不加揀擇分别。 第八識接收第七識傳來的消息,不分好壞,隻管儲藏起來,所以它最癡。 這八個識,即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被稱為八大心王。
阿賴耶識的功能分為四分:一、見分;二、相分;三、自證分;四、證自證分。
證自證分就是真如,就是唯一真心,也就是佛性。
自證分是未破無始無明而猶迷的佛性。既是佛性,雖然在迷,但終究能夠證道,即自體自證自用,所以叫做自證分。
相分是由于真如不守自性,妄動而自生疑,迷住了本來智光圓明的自性,以緻使本有的無相真如變成虛空四大的妄相,這虛空四大的妄相複變為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了。所以說,這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等,看起來是器世間,但卻均是我們第八識的相分變現出來的。因有無明之故,使我們迷失了本性,佛性被無明包裹住,鑽進軀殼裡面,而執著這個少分的四大為自我,隻認取這個身體才是我,才是自身,卻不識一切事物都是我,外面的器世間——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等等,都是我們法身四大種性所變現,都是我們自己,都是八識的相分。
把身外的多分的地水火風四大一切物境都認為是身外之物,不關我事,隻識得色身為我,而不知空寂為我,把本來的智慧光明,變成為能見的妄見,豈不冤苦!倘若你精進用功,打破了無明,返璞歸真,識得本來面目,方知你的自性是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境物無不是你心王的王土。佛性無相,能大能小,大而無外,小而無内。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那麼大,但并不在我性之外,俱是我們的圓明真性所顯現,屬于本性的相分。既然在我性之内,那麼不是我又是誰呢?既然是佛性所現,那麼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叢林等器世間也是佛!
所謂見分,就是我們能看見事物的功能。但若看見事物,就執著在上面,則變為妄見了。如看見張高李矮,就住在張高李矮上,而不肯放手,這就是妄見了,這個妄見就是見分。
雖然是妄見,真如在迷中,迷失了本性,但佛性是不減的。隻要我們精進用功,是能夠自己證到本體的,這就叫自證分。證自證分就是恢複我們本來,證到真如佛性。這就是八識的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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