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個問題我印象極為深刻,因為上個月一次同學聚會後,同學開車送我回家時,對方就遇到這個問題。
當時道路正在維修,車流緩慢,當前面的大車駛離後,同學才發現前方的信号燈已變成黃色,且停下時剛好變成紅燈,此時他的車已經越線了。
于是他急忙停車,待在原地,等信号燈重新變綠後再繼續行駛。
當時我就問了我這位在交警大隊上班的同學,你這樣會被扣分嗎?在這裡先小小的買個關子,先來談談交規是怎樣規定的?
闖紅燈處罰如下:
新交規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款200元。認定一輛車闖紅燈,一般會要求有三張照片為證。
(這裡是重點)分别在車輛過線前照片,過線後照片、車輛行駛到路口中間的照片。
具體如何界定這三種情況呢?請看下面圖示:
第一張:車輛過線前
第二張:車輛過線後
第三張:車輛行駛到路口中間
需要強調的是,這三張照片缺一不可,隻有組成完整的三連拍,交警才可以判定你是否闖紅燈。一旦被判定為闖紅燈,扣6分,兩次闖燈,就得重新考試。
但是不是所有的闖紅燈都要受罰呢?如果我有緊急情況呢?或者我闖紅燈是由于前車造成的呢?
2017年新的交規,也對這些以下五種闖紅燈的行為做出了全新的定義,并規定在這五種情況下闖紅燈不會受到扣分處罰。
一、前方大車擋住視線,誤闖紅燈
很多時候,司機朋友們會遇見道路擁擠,或者前方有輛大巴車或大貨車之類的情況。由于前方車輛體積過大,很容易擋住後車司機的視線,導緻無法看見信号燈而闖了紅燈。遇見這種情況,不算闖紅燈,司機隻需向交警提出複議申請即可。
二、越線後停止
這種情況指的是,紅綠燈突然從綠燈跳到紅燈時,司機來不及反應刹車,導緻車身超越了停止線。這種情況也是經常發生在對道路不熟,或者車速過快刹不住。
這時隻要你将車停下後不動就不算闖紅燈,但切記是不動,不要倒車或者做任何行車動作。
三、避讓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時闖紅燈
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或者軍車這些等有特殊職能的車輛,在執行其職能期間往往都擁有道路優先權,因此其他車輛在遇到這類車時都應主動避讓。
但要注意的是,這種情況下闖紅燈是要被拍照扣分的,但是車主隻需向交警隊提出複議申請後,即可撤銷闖紅燈的處罰。
四、交警指揮下闖紅燈
這個考過科目一的司機們都應該知道,交警的指令高于紅綠燈指令,交警讓你走就走,别說闖紅燈了,逆行都OK。如果收到罰單,隻需要向交警隊提出複議申請即可,不會作闖紅燈處理。
五、救人闖紅燈
這個就是新聞上說的什麼孕婦臨盆,緊急送往醫院;某某受重傷,需要緊急搶救之類的。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屬于特殊緊急事件,生命高于一切。在這種情況下闖紅燈,也是隻需向交警隊提交資料,申請複議即可。
所以,介紹完這麼多,現在我可以回答我最開始的那個問題了,我那位同學的行為,不算闖紅燈,因為他不僅是被前車擋住視線,他在紅燈時也沒有繼續前行,更重要的是,當時還是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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