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星巴克”咖啡、日本“卡樂比”麥片……這些名牌進口零食在不少超市、檔口都有售,但吃貨們不清楚的是:盡管包裝精美,但買到的可能是假貨。
記者近日從越秀區檢察院獲悉,該院提起公訴的一件涉嫌假冒注冊商标罪案中,林某等三人開設的一家食品公司專營假冒星巴克咖啡等注冊商标食品,售往廣州越秀區某些批發市場、食品交易市場等地。僅僅半年,就售出價值約397萬元的假冒食品!更讓人震驚的是,這家公司曾三次被查處,卻依舊接單銷售。
該公司生産的假冒商标食品
“進口零食”主要賣給批發市場
再售至省内外
檢方指控,2016年以來,林某、施某、王某三人合謀經營食品公司,在廣東省汕尾市某縣租賃倉庫加工包裝假冒注冊商标食品。其中,王某主要負責管理汕尾的假冒食品加工倉庫,施某負責假冒食品原料、包裝的采購,林某負責在廣州市銷售假冒食品,管理公司在廣州越秀區這邊的倉庫以及員工。
平時,公司主要通過微信群和電話來經營管理,公司大小事務都在群裡讨論。他們的冒牌食品主要銷售給廣州越秀區某些批發市場、食品交易市場等地,這些市場檔口再批發到廣東省内和省外。該公司平時主要銷售的假冒産品有美國“星巴克”咖啡、日本“卡樂比”麥片等産品。他們根據市場價格制定了一份報價表,一般按照報價單的價格來銷售。
以公司名義經營假貨生意
月銷售額高達百萬元
為何要銷售假冒食品?答案自然是為了謀取高額的利潤!據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公司建立之初,三人就商量好做食品生意,王某出資七十萬左右,施某和林某兩人出資五十萬左右。他們先後分批次進行投資,利潤分成為王某30%,施某30%,林某20%,剩下20%作為公司日常經營開銷費用。三人合夥經營的公司一直未通過正規途徑注冊,并一直以“長海食品公司”的名稱對外經營。
公司剛開始時銷售額還比較少,每月也就幾萬元。後來越做越大,銷售額每月達到二十萬元左右,到被查獲時,銷售額每月竟達一百多萬元。
曾三次被查處
公司卻依舊接單銷售
據犯罪嫌疑人交待,此次并非是他們第一次被查處。早在2016年9月,在越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進行的一次執法檢查中,長海食品公司一倉庫就被發現經營者涉嫌無照經營預包裝食品及經銷侵犯“維他”注冊商标專用權即食檸檬片的違法行為,并現場查獲侵權即食檸檬片4620包及經營單據一批。同年11月,在兩次送貨途中,其公司2名員工也先後被執法機關抓捕。
雖一次次被查處,但他們卻并沒有就此收手,在利益的驅使下,依舊大膽經營。并且,林某等人還時刻提醒員工,要加強戒備,進出貨務必小心。當有人害怕提出辭職時,他們也解釋說這隻是意外,隻要大家在平時工作中小心一點,是不會出事的。
股東林某被判5年
并處罰金150萬元
2016年12月,公安機關在廣州市越秀區某處抓獲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同月,王某在江蘇淮陰被當地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施某主動到淮陰公安分局投案(王某與施某已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另案處理)。
2017年6月16日,我院以林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标罪向越秀區法院提起公訴,2018年12月27日,經越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對被告人林某判決如下:被告人林某犯假冒注冊商标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其他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4名被告人也分别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并處罰金兩萬元。
未經商标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将假冒的注冊商标用于産品包裝,并将包裝而成的假冒食品對外銷售,此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我國《刑法》和《商标法》的規定。一旦發現此類假冒僞劣食品,請立即撥打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方晴 通訊員 越檢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方晴 通訊員 越檢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王曉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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