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朋友圈又在傳闖黃燈處罰的事兒,甚至給闖黃燈創了個新名稱“冒進信号”,稱一旦觸犯要記3分罰款200元。這是真的嗎?
5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發布消息辟謠,表示沒聽說過這個信号。
以下是朋友圈的謠言截圖:
冒...冒進?
冒進信号?
實際上,“冒進信号”是用在鐵路交通上的詞語,指的是前方是紅燈,但列車卻進去了,這種情況下可能發生列車碰撞事故。
那朋友圈說的這個,确定不是把鐵路交通“移植”到道路交通上了?!
我國的道路交通法規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闖紅燈,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至于“冒進信号罪”,道路交通法規中沒有這項交通違法行為,刑法中也沒有這項罪名。
素材來源:天津交警、深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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