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财務人,從學習新收入準則開始。
本篇,我們繼續如何确定交易價格這個話題,這是該話題下的第三篇内容,之前的兩篇戳下方鍊接複習
新收入準則 | 如何确定交易價格(一)
新收入準則 | 如何理解重大融資成分?
本篇,我們來聊聊非現金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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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非現金對價這個概念本身比較好理解,簡單說就是客戶買東西不給“錢”,而是用實物資産、無形資産、股權、服務等其他值錢的玩意進行交換。
除了基本概念外,我們還需要弄清下面三個問題。解決了這三個問題,你也就徹底搞懂了非現金對價。
1 | 非現金對價vs非貨币型交換判斷一項業務在會計上該如何處理,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選定适用的準則。
所以第一步,我們先将收入準則中的非現金對價,與企業會計準則第7号——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做個區分。
非現金對價vs非貨币型交換
2 | 價格如何确定?客戶支付非現金對價的,企業應當按照非現金對價的公允價值确定交易價格。非現金對價的公允價值不能合理估計的,企業應當參照其承諾向客戶轉讓商品的單獨售價間接确定交易價格。
概括起來就是,首選換入資産的公允價值作為對價,沒辦法了再選用換出商品的交易價格。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在第一步對适用的準則做區分,因為對于“非貨币性資産交換”來說,首選價格是換出資産。
收入準則vs非貨币性資産交換準則
3 | 對價變動了咋辦?非現金對價的公允價值因對價形式以外的原因而發生變動的,應當作為可變對價
這句話有點費解,我們舉個例子講解一下:
包子鋪的老闆老蔡,找小林到店裡幫忙。
用包子當報酬,一個包子2元,一共100個包子,合同總價200元。
老闆看小林同學工作十分賣力,打算額外支付給小林100股包子鋪的股票,股票價格1元/股。
就在小林幫忙的期間,包子鋪的股票上漲至2元/股,原本支付給小林的股票價值由100元上漲至200元。
小林由于賣力工作,在合同總價200元的基礎上,額外獲得了100元的股票,這就叫:對價形式以外的原因。
包子鋪的股票由于價格波動,支付給小林的股票價值從100元漲到了200元,這就叫:對價形式發生變動。而上漲的這100元,不應計入交易價格。
所以,小林最後确認收入的金額為:200 100=300元。
而股票價格上漲導緻的那100元,計入到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03 -總結:首先,根據換出的資産是否為存貨,确定交易事項是否适用收入準則。
然後,确定非現金對價的金額,首選換入資産的公允價值,如果這一價格不能合理估計的,選取換出資産的單獨售價。
最後,如果非現金資産的公允價值發生了變動。需要區分是對價形式,還是對價形式以外的原因導緻的。後者,作為可變對價計入交易價格。
本篇的内容就到這裡,我們下篇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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