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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辭職必須同意嗎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7-31 01:12:12

按照往年的一個規律,今年的三月份和四月份是求職的旺季,不過受到疫情影響,今年各大企業單位的崗位空缺顯然不是這麼的充裕。

勞動者辭職必須同意嗎(勞動者注意提出辭職後)1

但即便這樣,也依舊抵擋不了那些年前就想辭職的人,迫切想要換一份工作的決心,所以你會發現現在在市場上求職的大緻分為兩類人。一類是被大規模裁員的求職者,一類則是主動辭職,想要換一份工作的求職者。

那在找工作前,這批人各自都會遭遇一件事。

被辭退的人,如何拿到自己應得的經濟補償?

本意不想離職,卻被公司以客觀原因給裁員的,會面對自己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拿多少經濟補償這個問題。

勞動者辭職必須同意嗎(勞動者注意提出辭職後)2

如果是規模大一點的互聯網公司,那就沒有這一塊的顧慮,因為涉及到自身的一個品牌信譽問題,所以基本都會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但如果是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創業公司而言,那就很有可能會遇到,公司不支付任何賠償,找各種理由逼迫員工主動辭職的情況下。比如無故無故克扣工資,亦或者是突然對員工進行調崗降薪等等,一切的目的都是希望員工能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如果因為個人原因辭職的話,公司是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

類似的事情說過很多,這裡就不過多地闡述了。

主動想辭職的人,該如何妥善的處理公司的“挽留”?

辭職單位不批,這是很多人會經常碰到的事情,先來說說前陣子碰到的一件事,因為比較典型,所以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勞動者辭職必須同意嗎(勞動者注意提出辭職後)3

一個帥小夥在公司工作了2年,因考慮到自己未來的職業發展,就決定去找福利待遇更好的工作,便向老闆提出了辭職申請。

因為是部門裡面的核心員工,工作了2年多也掌握了許多公司的核心業務資料,所以小夥就被老闆抓去促膝長談,

老闆實在不想放人,便提出加薪挽留。

對于小夥而言,離職的原因不是因為工資不高,而是考慮到當前公司的整體規模和外來發展,才決定去更大規模的公司繼續進修,最後思索再三還是婉拒了老闆的挽留。

沒曾想到了約定要離職的那一天,他去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遭到了人事部門的拒絕,對方宣稱因為他提交的是辭職申請,所以當下老闆便直接在申請上寫了“不批準”三個字

人事表示,小夥要走可以的,但這一次必須提交辭職報告,而不是申請,且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30天之後才會給他開具離職證明等相關手續。

萬般無奈下,小夥隻好再次提交辭職信,繼續待30天後走人,不過他也因此記恨上了公司和老闆,本想着好聚好散,沒想到最終成為了仇家。

所以,如果你想要辭職,但你又恰好處于核心部門,或者是核心的人才,那你就不得不擔心,因為對于公司而言,是不希望你這樣的人才離職的。

該如何正确的提出辭職,避免意外情況?

首先我們要弄明白《勞動合同法》關于辭職的規定,是正式員工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書面的辭職通知,這麼一來到了約定離職的時間,公司就得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

勞動者辭職必須同意嗎(勞動者注意提出辭職後)4

如果是試用期的員工,那隻需要提前3天就行了。

正确的做法,肯定是先告訴領導或老闆自己要辭職的消息,雙方進行一次友好的溝通,表達自己的辭職原因,是因為工資不到位了,還是處于個人原因。

如果能通過溝通來解決問題,那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最後溝通結果沒能達成一緻,還是需要辭職的話,那為了避免可能會出現的勞動糾紛,我們就要采用稍微嚴謹一些的辭職方法。

最嚴謹的方式,是通過郵件的形式,郵寄一封《辭職信》到勞動合同上公司注明的地址,這麼一來待确認公司收到後,再過30天我們就可以辭職了。

而如果不想這麼麻煩,那就記得保留自己提交辭職信的證據,确保人事那邊是知道的,比如聊天記錄、一式兩份的離職報告等等。這麼一來真碰到公司翻臉不認人,我們也有證據可以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

辭職這件事比較難的是,提之前就要做好心理預期,提之後還要防止公司在背地裡搞小動作,确實挺折騰人的。

寫在最後

還希望大家今年在求職的時候,得先思考齊全。

勞動者辭職必須同意嗎(勞動者注意提出辭職後)5

首先自己目前這份工作是真的做不下去了,不得不離職,還是可以将就先湊合着。

其次是憑借自己的能力,到底能否在當前外面的求職環境中,找到一份符合自己預期和工作強度的公司。

最後,切記不要在沒找到下一份工作的時候,就直接辭職,萬一超過1個月沒找到工作,會面臨社保斷檔的處境,很難處理的。

那麼今年你的工作還好嗎?歡迎大家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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