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提的這個問題沒有搞清楚前置條件。
要知道,在體制内工作,事業編制和行政編制性質是存在一定的鴻溝的,不可能直接過渡,鄉鎮辦公室主任其實也就是鄉鎮黨政辦主任,這個位置通常都是行政編制,也就是鄉鎮公務員。而30多歲的鄉鎮事業編,如果直接當鄉鎮辦公室主任,那隻能說明在鄉鎮你們屬于是混崗混編使用,隻能說是名義上的“辦公室主任”,絕非正式編制。
因此,搞清楚崗位的編制性質,才能繼續分析。作為事業編,說白了,無論是當所謂的鄉鎮辦公室主任還是到“兩辦”工作,其實都屬于借調,而且是短期内“借而不調”的那種。因為事業編制直接過渡為行政公務員編制,隻有考錄和換屆選舉兩種情況。而題主的借調兩種情況都不是,最終不管到哪個崗位都僅僅是借調而已。
如果選擇到“兩辦”借調幫助工作,好處不言自喻,畢竟縣“兩辦”平台更高,接觸縣委主要領導的機會更多,同時縣“兩辦”是個非常鍛煉人的地方,人際交往、公文寫作、綜合協調、為人處世等等都将得到很好的鍛煉,對個人以後的成長進步肯定大有好處。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你的事業編制性質決定了你将來不可能直接調任縣“兩辦”,因為不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除非,在縣級領導層面,有貴人相助并極力推動,先提拔擔任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職務,2年後可以調任至行政機關,不一定是“兩辦”這種地方,從而打通體制内晉升的通道。
如果沒有貴人出手,沒有天線通連,建議還是老老實實的在鄉鎮辦公室主任位置上幹着吧。這個崗位跟縣“兩辦”有相同之處,無非一個是服務縣領導,一個是服務鄉鎮領導,都需要那種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人,還要能夠獨當一面、應付自如的人,在這個崗位上踏踏實實的幹工作,先解決個人在鄉鎮的事業單位一把手(副科級)職務問題,而後再謀劃通過換屆選舉或者公務員調任轉換個人身份和編制的問題,這才是正道。
無論做何選擇,實幹才是王道。方向正确了,藍圖方能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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