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征期延長了,各地區稅務局已經明确通知,請各位會計務必知曉,具體事宜給大家明确下!
2019年5月申報征期日曆:
5月1日-16日申報繳納資源稅(水資源稅除外)、按期彙總繳納納稅人和電子應稅憑證納稅人申報繳納印花稅
5月6日-10日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代收
5月1日-15日公益金代收、業務費代收
5月1日-21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
1月1日到5月31日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一
多地稅局發通知,5月征期要延長
一、廣東5月征期延長到20号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關于順延2019年5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2019年勞動節假期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3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09條規定,2019年5月的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0日。請廣大納稅人合理安排時間,及時辦理納稅申報事項。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9年4月22日
二、重慶5月征期延長到21号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關于調整2019年5月份納稅(費)申報期限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2019年勞動節假期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3号)規定,現将2019年5月份申報納稅(費)期限順延至2019年5月21日。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2019年4月15日
提醒注意:以上是廣東、重慶稅務的通知,5月征期截止時間各地不一緻,有的是20号,有的是21号......其他省份以所在省份具體通知為準。
經常有人特别是新手小夥伴問:“什麼是每月報稅?”“沒有按時申報會怎樣?”“都需要報哪些稅?”等等,接下來就系統講解一下。
二
5月抄稅、報稅操作流程,一看就明白!
一、每月征期在開票軟件内操作網上抄報
一般征期規定:納稅人以一個月或者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限,自期滿之日起15日内申報納稅,最後一天為節假日的,順延一天,1-15日内有連續三天以上法定節假日的,按法定節假日天數順延。
網上抄報稅操作步驟:
第一步:報稅處理-網上抄報-上報彙總(開票軟件有自動上報彙總功能)
第二步:網上申報(月報需每月操作,季報需每季操作)
第三步:清卡(反寫)(開票軟件有自動反寫功能)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登錄開票軟件,點擊“報稅處理/抄稅管理/網上抄報”:
查看所有票種的開票截止時間是否更新到12月中旬, 如已更新,則軟件已經自動抄報和反寫成功,無需再進行手工操作。
注意:(V2.0.04 150705及以後版本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啟動軟件可實現自動抄報和反寫的功能)
2.如查看上述日期都未更新,則需要您進行手工操作抄報和反寫,具體流程為:
(1)點擊“報稅處理/抄稅管理/網上抄報”,點擊發票同步,然後勾選界面顯示的所有發票種類,點擊“上報彙總”;
(2)提示成功後,到eTax@SH 3網上申報系統操作報表申報;
(3)申報扣款成功,再回到“報稅處理/抄稅管理/網上抄報”,勾選所有票種,點擊“反寫”,提示成功即可。
注意:反寫成功後建議重新點開網上抄報,查看所有票種的開票截止時間是否更新到12月中旬,如已更新,則報稅成功。
5月份實行季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不用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不用申報,也要執行開票軟件的清卡流程。
5月小規模納稅人清卡流程跟一般納稅人不一樣,一般納稅人還是先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抄稅,申報完成後,再次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才能完成清卡的工作。
5月份小規模納稅人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就會自動完成清卡。
5月小規模納稅人清卡流程:
1、小規模納稅人登陸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後,會自動提示上報彙總已經成功:
2、然後點擊确認後,會提示設備已經完成清卡的工作。
3、點擊确認後,進入開票軟件界面,點擊狀态查詢
4、然後點擊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那裡,會提示鎖死日期:2019年6月20号,報稅資料無,這說明小規模納稅人已經完成清卡的工作。
一般納稅人清卡流程:
1、一般納稅人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後,系統會提示上報彙總已成功
點擊确認後,系統會提示,已經完成抄稅,進行申報扣款成功後再點擊完成遠程清卡的操作。
進入增值稅發票開票界面,點狀态查詢,然後點擊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那裡,會提示:鎖死日期為2019年5月23号,起始抄稅日期為2019年6月1号,報稅資料顯示有,說明已經完成抄稅,還沒有完成清卡。
退出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系統提示設備中有報稅資料,請及時報稅,一般納稅人完成納稅申報以後,再次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才完成清卡的工作。
二、企業要申報哪些稅?
企業成立後,會根據您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稅種和稅目,一旦在系統核定完成,企業就應該在規定的申報期間按時申報,錯過申報期和漏申報都會有不良後果。
都有哪些稅?
一般公司都會涉及的稅種有7個: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網上電子申報用戶可通過【賬戶】-【申報項目】來查看自己的申報項目:
增值稅:目前已經全面營改增了,所以隻要有開展業務,增值稅是每個公司都會有的。可能有的公司是小微,不用繳稅,但申報還是必須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這是個“影子稅種“,緊跟增值稅和消費稅,乘以稅率就可以了。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目前針對小微企業有稅收優惠,申報時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減免。
印花稅:印花稅的征稅範圍雖然有限,但每一個公司都會涉及一些。
個人所得稅:對于公司來說,本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員工工資以及股東分紅需要繳。公司是法定的扣繳義務人,也是要負責任的,所以不可掉以輕心。
企業所得稅:一個公司,有了盈利肯定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分公司雖然不是自己算,但也需要總公司計算分配後自行繳納。
特殊行業稅種:
1.特殊行業需要繳納的3個稅種:
消費稅:如果公司經營的貨物有如下商品: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闆、電池、塗料。多數貨物是在生産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但是金銀首飾是在零售環節征收。
資源稅:如果公司開采銷售的是以下貨物: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對部分省市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開征了水資源稅。具體查詢當地稅務機關的通知。
煙葉稅:對收購煙葉的單位,加收一道煙葉稅。不是銷售環節,而是收購環節。
2.如果一個公司持有房産土地,或買賣房産土地,涉及的稅種會有以下5種:
契稅:公司在購買房子或土地使用權時繳納。
耕地占用稅: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需要繳納此稅。
房産稅:公司持有房産或出租房産,繳納此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公司占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内的土地,繳納此稅。
土地增值稅:如果公司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産權并取得增值性收入,需要繳納此稅。
3.如果一個公司購買車輛,涉及的稅種會有以下2種:
車輛購置稅:在公司購買車輛的時候繳納。
車船稅:公司持有車船時繳納。
4.如果一個公司直接排放如下污染,涉及的稅種會有:
環境保護稅:這是今年新增加的一個稅種,如果公司直接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則需要按規定繳納環保稅。
企業向污水集中處理場所、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在符合環保标準的設施、場所貯存處置固體廢物,不屬于直接排放,是不用納稅的。
企業可以對照一下自己的經營業務即可知道自己公司涉及哪些稅了,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的義務,請按時申報足額繳納哦。
三、不按時繳納會有哪些後果?
1.罰款、滞納金
如果您沒有按時申報,稅務機關将根據情節對逾期申報行為作出處罰,此外,在有應納稅額的情況下,還将按照每日萬分之五征收滞納金。
2.無法正常清卡
申報期内,您可足不出戶在網上輕松完成抄報稅、申報、清卡等業務,如果過了申報期,現在網上辦稅服務廳可以簡易處罰後逾期補申報,但是清卡,您就隻能攜帶相應資料至辦稅服務廳辦理了。
3.會成為走逃戶
如果您未按規定期限抄報稅,稅務機關通過實地調查、電話查詢等方式對企業和相關人員查無下落的,或雖然可以聯系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聯系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該企業為“走逃(失聯)企業”。
4.影響納稅信用等級
如果您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在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時将按次扣分,直接對您的納稅信用等級産生影響。
納稅申報案例分析
填寫案例1:
開具13%稅率發票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銷售一批貨物,開具一張1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0000元,稅額13000元;發生有形動産經營租賃業務,開具一張13%稅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50000元,稅額6500元。
分析
根據39号公告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适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企業銷售适用13%稅率應稅貨物、服務,應開具13%稅率發票。
根據15号公告第一條規定,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以下稱《附列資料(一)》)中的第1欄項目名稱由“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調整為“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第2欄項目名稱由“16%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調整為“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因此開具的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列明的金額、稅額應填寫在“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的對應欄次。
1.《附列資料(一)》第1行“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列=100000(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項(應納)稅額”列=13000(元)
《附列資料(一)》第2行“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
本行“開具其他發票”“銷售額”列=50000(元)
本行“開具其他發票”“銷項(應納)稅額”列=6500(元)
本月銷項(應納)稅額合計=13000 6500=19500(元)
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一)》填報如下所示:
2.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适用)》(以下稱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填寫案例2:
開具9%稅率發票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提供交通運輸服務,開具一張9%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200000元,稅額18000元;銷售一批貨物,開具一張9%稅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100000元,稅額9000元。
分析
根據39号公告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适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适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企業銷售适用9%稅率的應稅貨物、服務,應開具9%稅率發票。
根據15号公告第一條規定,原《附列資料(一)》中的第4a欄調整為第3欄,項目名稱由“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調整為“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第4b欄調整為第4欄,項目名稱由“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調整為“9%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因此開具的稅率為9%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列明的金額、稅額應填寫在“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9%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的對應欄次。
1.《附列資料(一)》第3行“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本行“開具其他發票”“銷售額”列=100000(元)
本行“開具其他發票”“銷項(應納)稅額”列=9000(元)
《附列資料(一)》第4行“9%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列=200000(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項(應納)稅額”列=18000(元)
本月銷項(應納)稅額合計=9000 18000=27000(元)
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一)》填報如下所示:
2.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填寫案例3:
開具16%稅率紅字發票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發生2019年2月銷售的貨物退貨,開具一張16%稅率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40000元,稅額6400元;銷售一批商品,開具一張1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60000元,稅額7800元。
分析
根據15号公告第一條規定,原《附列資料(一)》中的第1欄項目名稱由“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調整為“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因此開具的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金額、稅額應填寫在“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對應欄次。根據15号公告第三條“本公告施行後,納稅人申報适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系,分别填寫相關欄次”規定,因此該企業開具的16%稅率紅字專用發票,應填寫在“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欄次。
1.《附列資料(一)》第1行“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列=-40000 60000=20000(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項(應納)稅額”列=-6400 7800=1400(元)
該企業2019年6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一)》填報如下所示:
2.該企業2019年6月(稅款所屬期)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填寫案例4:
不動産進項稅額抵扣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購進不動産,取得1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已認證相符,金額8000000元,稅額720000元。
分析
根據39号公告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财稅〔2016〕36号印發)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産或者不動産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
該納稅人取得的購入不動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稅額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以下稱《附列資料(二)》)對應欄次,同時填入本表第9欄“(三)本期用于購建不動産的扣稅憑證”。
1.該企業2019年6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二)》填報如下所示:
2.該企業2019年6月(稅款所屬期)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填寫案例5:
不動産待抵扣進項稅額抵扣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不動産分期抵扣計算表)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産進項稅額”的期末餘額為450000元。2019年5月稅款所屬期,企業決定将未抵扣的稅額進行抵扣。
分析
按照政策規定2019年4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财稅〔2016〕36号印發)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産或者不動産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一次性抵扣,結轉填入《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
1.該企業2019年5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二)》填報如下所示:
2.該企業2019年5月(稅款所屬期)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填寫案例6:
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抵扣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購進按規定允許抵扣的國内旅客運輸服務。取得1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20000元,稅額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金額8000元,稅額720元;取得1張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票價2200元,民航發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費120元;取得5張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票面金額合計2180元;取得15張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額合計5150元。
分析
根據39号公告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内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可抵扣進項稅額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 燃油附加費)÷(1 9%)×9%=(2200 120)÷(1 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發展基金不作為計算進項稅額的基數。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 9%)×9%=2180÷(1 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 3%)×3%=5150÷(1 3%)×3%=150(元)
1.《附列資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
本行“份數”列=1(份)
本行“金額”列=20000(元)
本行“稅額”列=1800(元)
《附列資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數”列=22(份)
本行“金額”列=8000 (2200 120)÷(1 9%) 2180÷(1 9%) 5150÷(1 3%)=17128.44(元)
本行“稅額”列=720 191.56 180 150=1241.56(元),本行填寫企業取得的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其他扣稅憑證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附列資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
本行“份數”列=23(份)
本行“金額”列=20000 17128.44=37128.44
本行“稅額”列=1800 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寫企業本月允許抵扣的所有國内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
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二)》填報如下所示:
2.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填寫案例7:
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後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00000元,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稅款所屬期“期末留抵稅額”均大于100000元,2019年9月稅款所屬期“期末留抵稅額”為700000元;該企業符合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政策,2019年10月征期内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為80%,主管稅務機關于當月批準并退還留抵稅額288000元,企業于2019年10月30日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
分析
根據39号公告第八條第(六)項,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後,應相應調減當期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700000-100000)×80%×60%=288000(元)
主管稅務機關于2019年10月退還留抵稅額288000元,因此納稅人應在2019年10月(稅款所屬期)申報時,将退還的留抵稅額288000元填入《附列資料(二)》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1.該企業2019年10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二)》的填報如下所示:
2.該企業2019年10月(稅款所屬期)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填寫案例8:
綜合申報表填寫案例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發生有形動産經營租賃業務,開具4張1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合計1200000元,稅額合計156000元;銷售應稅貨物,開具1張13%稅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80000元,稅額10400元。購進按規定允許抵扣的國内旅客運輸服務,取得1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50000元,稅額4500元;取得1張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票價2000元,民航發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費120元;取得5張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額合計2060元。購進一棟不動産,取得1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500000元,稅額135000元。企業2019年4月符合加計抵減政策,并已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适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分析
本期銷項稅額=156000 10400=166400(元)
購進國内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 燃油附加費)÷(1 9%)×9%=(2000 120)÷(1 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發展基金不作為計算進項稅額的基數。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 3%)×3%=2060÷(1 3%)×3%=60(元)
購進國内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合計=4500 175.05 60=4735.05(元)
購進不動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4735.05 135000=139735.05(元)
企業2019年4月可計提的加計抵減額=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應納稅額=本期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本期實際抵減額=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資料(一)》第1行“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本行“開具其他發票”“銷售額”列=80000(元)
本行“開具其他發票”“銷項(應納)稅額”列=10400(元)
《附列資料(一)》第2行“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産和無形資産”: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列=1200000(元)
本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項(應納)稅額”列=156000(元)
本月銷項(應納)稅額合計=156000 10400=166400(元)
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一)》填報如下所示:
2.《附列資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
本行“份數”列=2(份)
本行“金額”列=50000 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稅額”列=4500 135000=139500(元)
《附列資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數”列=6(份)
本行“金額”列=(2000 120)÷(1 9%) 2060÷(1 3%)=3944.95(元)
本行“稅額”列=175.05 60=235.05(元),本行填寫企業取得的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其他扣稅憑證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附列資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購建不動産的扣稅憑證”:
本行“份數”列=1(份)
本行“金額”列=1500000(元)
本行“稅額”列=135000(元),本行填寫企業本月允許抵扣的不動産進項稅額。
《附列資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
本行“份數”列=7(份)
本行“金額”列=50000 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稅額”列=4500 235.05=4735.05(元),本行填寫企業本月允許抵扣的所有國内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
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二)》填報如下所示:
3.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四)》填報如下所示:
4.該企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主表填報如下所示:
彙算清繳問題彙總
問題一:
哪些納稅人需要彙算清繳?
凡在納稅年度内從事生産、經營(包括試生産、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彙算清繳。
問題二:
彙算清繳時限為多久?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内,進行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産、撤銷等終止生産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内進行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産、經營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問題三:
納稅人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納稅人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和報送下列有關資料:
(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二)财務報表;
(三)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四)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五)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内容的報告;
(六)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七)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納稅人采用電子方式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有關資料或附報紙質納稅申報資料。
問題四:
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辦理納稅申報怎麼辦?
納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彙算清繳期内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或備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資料的,應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辦理延期納稅申報。
問題五:
彙算清繳期内發現當年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怎麼辦?
納稅人在彙算清繳期内發現當年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彙算清繳期内重新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問題六:
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于或超過應繳稅款怎麼辦?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内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于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應在彙算清繳期内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後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問題七: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彙算清繳期内補繳稅款怎麼辦?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彙算清繳期内補繳企業所得稅款的,應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手續。
問題八:
實行跨地區經營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如何彙算清繳?
實行跨地區經營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由統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的總機構,按照上述規定,在彙算清繳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進行彙算清繳。分支機構不進行彙算清繳,但應将分支機構的營業收支等情況在報總機構統一彙算清繳前報送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總機構應将分支機構及其所屬機構的營業收支納入總機構彙算清繳等情況報送各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問題九:
經批準實行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集團,如何彙算清繳?
經批準實行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集團,由集團母公司(簡稱彙繳企業)在彙算清繳期内,向彙繳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彙繳企業及各個成員企業合并計算填寫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及有關資料及各個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統一辦理彙繳企業及其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來源:廣東稅務,重慶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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