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回家路上交通事故?本報訊 (記者 王銀勝 通訊員 張瑞穎)近日,浙江省甯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因工傷保險資格認定引發的行政案件進行案外調解,成功化解了勞動者趙某與用人單位甯波某公司之間的糾紛,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工人回家路上交通事故?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本報訊 (記者 王銀勝 通訊員 張瑞穎)近日,浙江省甯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因工傷保險資格認定引發的行政案件進行案外調解,成功化解了勞動者趙某與用人單位甯波某公司之間的糾紛。
趙某與妻子李某、父母、子女共同居住在上海。趙某與位于甯波的某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因家與公司距離較遠,趙某在甯波購置了一套公寓用于工作日居住,休息日則自駕、搭車或乘坐高鐵往返兩地。2020年8月某日晚,趙某自行駕車從上海回到甯波的公寓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顱腦損傷,經事故責任認定,趙某在事故中無責任。
2021年3月,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趙某的妻子李某不服,将人社局訴至法院,一審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後李某上訴至甯波中院。
二審中,趙某仍處于昏迷狀态,且其一家已基本花光所有積蓄。趙某的參保地與實際用工地點也不一緻,即便趙某被認定為工傷,還需經曆仲裁、訴訟等程序,才能獲得賠償。
承辦法官認為,從一次性解決當事人實質訴求的角度出發,本案适宜通過案外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避免因程序空轉浪費行政資源、司法資源,徒增當事人訴累。法官多次與李某和公司溝通釋明,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李某得以在一個月内拿到所有賠償款項。後李某向甯波中院申請撤回起訴。
本案審結後,承辦法官從保護勞動者權益和降低企業風險等角度向公司提出司法建議,該公司表示将盡快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建立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
■法官說法■
本案的争議焦點為,雙城生活勞動者為了上班在休息日最後一天返回工作城市的途中,是否屬于“上下班途中”。趙某的家庭住所地與工作地相隔兩城,系典型的雙城生活勞動者,在長期的工作過程中,其往返于上海與甯波的路線已經形成一定的規律性、固定性。為保證周一按時上班,其于周日晚提前返回甯波住所地,時間和路線均符合常理,應當屬于“上下班途中”。若苛求趙某必須于周一當天上班出行才構成“上下班途中”的要求,顯然不利于對雙城生活勞動者的保護。
随着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人力資源自由流動,異地就業、雙城生活的現象愈發普遍。面對這種新的就業模式,用人單位應持續完善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承擔起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相關部門亦應當對此予以更多關注,化解勞動者維權中的難題。
來源: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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