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那麼公司要上市有什麼要求,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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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上市有什麼要求,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雲南王建海律師事務所王建海律師解答:
上市公司上市條件如下: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币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币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無重大違法行為,财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法》第120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雲南王建海律師事務所王建海律師解析:
上市準備階段是對拟上市公司全面進行清理規範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中介機構需要對公司的曆史沿革、股權形成過程、公司架構、法人治理結構、商業模式、資産狀态、運營過程、财務制度、核算方式、内控制度等事項進行核查驗證,對于不合法、不規範或不合理的事項都要綜合考慮,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規範化處理。
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IPO申報材料需包含最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因此,實務中拟上市公司在向證監會提交IPO申報材料時,其規範工作要達到以下兩個要求:第一,審計報告期内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第二,不規範行為得以糾正或消除。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王建海律師,資深律師、經濟師,于1997年執業至今,辦理了大量的公司法律事務案件,有效維護了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從未被委托人投訴。在房地産、公司融資、基金管理及風險控制方面具有全面的實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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