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蜀黍收到一位駕駛人的留言
ta的駕駛證因交通違法被扣留了
擔心是不是要重新考取駕駛證
這位駕駛人一看就知道沒分清
駕駛證被注銷、吊銷、撤銷、扣留的區别
這幾個詞看着意思相似
實際執行起來卻有大不同
今天蜀黍就來講講它們的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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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機動車駕駛證
注銷機動車駕駛證不屬于行政處罰。當出現以下10種情況時,需要注銷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銷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注銷申請的;(四)身體條件不适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髒病、癫痫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複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八)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内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内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九)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隻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隻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屬于行政處罰的一種。當出現以下4種情況時,需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2000元罰款 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 1000~2000元罰款 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吊銷駕駛證 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 5000元罰款 吊銷駕駛證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 吊銷駕駛證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 吊銷駕駛證 追究刑事責任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把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或超速駕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将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标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撤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申請人在3年内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
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看到這,大家對
注銷、吊銷、撤銷、扣留駕駛證
是不是都有了清晰的認識
蜀黍還要提醒各位駕駛人
無論是駕駛證被注銷、吊銷、撤銷還是扣留
萬萬不可再上路駕駛
否則将被認定為
無證駕駛
來源:廣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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